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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宁物流: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2-08-01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2-069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权益变动前,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宁物流”或“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大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河控股”)
将成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
将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河南省财政厅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与大河控股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大河控股发行 111,671,779 股股票。

      (二)本次发行前后相关主体在公司持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为曾卓、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司、
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大河控股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无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46,687,115 股增至
558,358,894 股,大河控股将直接持有 111,671,779 股公司股份,占本次权益变
动后公司总股本的 20%,成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相
关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定向发行前                     定向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1      曾   卓              36,300,000            8.13    36,300,000        6.50
         河南中原金控有
  2                           33,202,650            7.43    33,202,650        5.95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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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向发行前                        定向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宿迁京东振越企
   3                         22,336,311            5.00       22,336,311        4.00
         业管理有限公司
   4     大河控股                     -                  -   111,671,779       2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相关批准或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

       2、大河控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经其内部权力机构批准及有关国
资管理部门批准;

       3、大河控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如
需);

       4、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注册的批复。

       本次交易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权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
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
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 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
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
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
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情形。

       公司拟向大河控股发行 111,671,779 股公司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完成后,大河控股将直接持有公司发行后总股本 20%的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
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董事会成员。大河控股将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利范围内,
对董事会成员进行调整,并按照法定程序向公司提名或推荐董事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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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发行方案、未来公司最新股权结构和董事会
成员构成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大河控股将成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大河控股
为河南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将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投
资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隶属于河南省人民政府,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授权河南省
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河南省财政厅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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