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宁物流: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2022-08-10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2-07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

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宁”)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03民终3870号],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及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诉讼一审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0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75)。

    上诉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

司、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原审第

三人深圳市航嘉驰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摩托罗拉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保险人

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7民初

32829号民事判决,按法定程序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本次民事判决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38335元,由上诉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1
公司负担8159元,上诉人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负担19416元,上诉人珠

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076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深圳新宁将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赔偿款人民币

1,624,000元,同时承担一审、二审案件相应的受理费。针对本次诉讼,公司已

于深圳新宁收到本次诉讼一审判决书时足额计提了预计负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深圳新宁火灾事故产生的影响计提的预计负债余

额为人民币17,186.44万元。公司及深圳新宁尚有因火灾事故作为被告或被申请

人引发的未决诉讼案件剩余2起、再审案件1起,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公司将根据深圳新宁火灾事故及相关诉讼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03民终3870

号]。



    特此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