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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宁物流:关于银行贷款逾期进展暨与部分债权人达成和解的公告2022-09-28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2-095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贷款逾期进展暨与部分债权人达成和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贷款逾期基本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贷款

逾期事项和相关进展情况及因贷款逾期涉及的相关重大诉讼事项,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昆山新宁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

行签署了《协议书》,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乙方 1: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2:昆山新宁物流有限公司

    1、乙方 1 目前正努力推进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大河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乙方 1 通过本次发行获取的募
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上述乙方 1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
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准文件。乙方 1 现已将上述向甲方的借款列入拟
偿还清单。乙方 1 承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及时向甲方反馈证监会审批
情况。

    2、甲方已知悉乙方 1 拟向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为促进乙
方 1 本次发行顺利进行,及乙方 1 本次发行获取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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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得上述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甲方同意给予必要的配合及支持。

    3、乙方承诺按案件号为(2022)苏 0583 民初 8015 号判决第一、第二项履行
判决给付义务,并按如下约定时间归还前述全部贷款本息,以先到时间为准:

    (1)如乙方 1 本次发行获取的募集资金的拟使用方式获得上述证券监管机构
的批准,则募集资金到位且乙方 1 可按照既定方式支配募集资金之日起 10 日内,
乙方 1 将偿还对甲方的欠款;

    (2)2023 年 3 月 31 日前。

    4、乙方保证,乙方服从(2022)苏 0583 民初 8015 号案件一审判决结果,不
提起上诉。同时乙方承诺,在上述第三条约定还款日到期前不再单独清偿与乙方
存在纠纷的其他金融债权人,如存在此等清偿行为的,甲方需相同金额获偿。

    5、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上述第三条、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在此
期间,为保障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甲方保证不新增保全乙方银行账号、股权及
其他资产等,不向法院申请执行乙方资产。甲方已申请查封的银行账号、股权及
其他资产有效,债务全部偿还前不解除查封。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单
方面解除本协议。

    6、本协议双方加盖公章且(2022)苏 0583 民初 8015 号案件判决书生效后生
效。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银行贷款逾期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已

与所有债权人达成一致和解,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及

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持续。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

式向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如存在违反和解协议的情形,公司

可能面临和解协议解除的风险,从而仍将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资产被冻

结、被强制执行等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2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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