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01-18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宁物流
股票代码:300013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卓
住所及地址:广州市海珠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本报告签署日期:2023 年 1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新宁物流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其在新宁物流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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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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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新宁物流 指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曾卓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司股东曾卓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36,3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8.13%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15 号准则》 指
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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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曾卓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450205198008******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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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曾卓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裁定执行
一案及东方证券有限公司与曾卓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执行一案并案执行,江苏省昆
山市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了股东曾卓持有的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份 36,300,000 股。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继续增加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
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拍卖成交
并经法院司法裁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如未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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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
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曾卓持有的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份 36,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3%,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
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 10 时至 2022 年 12 月 27 日
10 时(延时除外)。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了上述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上述股份全部
拍卖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
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作出裁定并送达了《执行裁定书》
【(2022)苏 0583 执 3412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2)苏 0583 执 3412 号
之三】、《执行裁定书》【(2022)苏 0583 执 3412 号之四】、《执行裁定书》【(2022)
苏 0583 执 3412 号之五】、《执行裁定书》【(2022)苏 0583 执 3412 号之六】、《执
行裁定书》【(2022)苏 0583 执 3412 号之七】。根据上述《执行裁定书》,申请执
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曾卓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裁定执行一案与
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曾卓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执行一案并案
执行,因被执行人曾卓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债务,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曾卓持
有的“新宁物流”(证券代码:300013)3630 万股股票起拍价进行合议,起拍价
以起拍日 2022 年 12 月 26 日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均价乘总股数的 90%为起拍价。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2020)粤 20 民初 88 号曾以(2020)粤 20
执保 41 号对曾卓持有的“新宁物流”(证券代码:300013,证券性质:无限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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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股)3630 万股予以查封,同时将上述股权处置权移送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执
行。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上述股票。通过昆山
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拍卖。
裁定书编号 裁定主要内容
一、将原属被执行人曾卓持有的“新宁物流”(证券代码:300013,证
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605 万股股票以总价 29,612,950 元归买受人
余奉昌所有。上述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2022)苏 0583
二、解除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 20 执保 41 号对被执行
执 3412 号之二
人曾卓持有的“新宁物流”(证券代码:300013,证券性质:无限售流
通股)605 万股股票的查封,之后的轮候查封亦不能生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将原属被执行人曾卓持有的“新宁物流”(证券代码:300013,证
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605 万股股票以总价 29,612,950 元归买受人余
奉昌所有。上述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2022)苏 0583
二、解除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 20 执保 41 号对被执行
执 3412 号之三
人曾卓持有的“新宁物流”(证券代码:300013,证券性质:无限售流
通股)605 万股股票的查封,之后的轮候查封亦不能生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将原属被执行人曾卓持有的“新宁物流”(证券代码:300013,证
(2022)苏 0583 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605 万股股票以总价 29,612,950 元归买受人
执 3412 号之四 大河控股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10000MA9K2BK69B)所有。上
述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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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除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 20 执保 41 号对被执行
人曾卓持有的“新宁物流”(证券代码:300013,证券性质:无限售流
通股)605 万股股票的查封,之后的轮候查封亦不能生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将原属被执行人曾卓持有的“新宁物流”(证券代码:300013,证
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605 万股股票以总价 29,612,950 元归买受人魏
巍所有。上述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2022)苏 0583
二、解除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 20 执保 41 号对被执行
执 3412 号之五
人曾卓持有的“新宁物流”(证券代码:300013,证券性质:无限售流
通股)605 万股股票的查封,之后的轮候查封亦不能生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将原属被执行人曾卓持有的“新宁物流”(证券代码:300013,证
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605 万股股票以总价 29,612,950 元归买受人魏
巍所有。上述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2022)苏 0583
二、解除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 20 执保 41 号对被执行
执 3412 号之六
人曾卓持有的“新宁物流”(证券代码:300013,证券性质:无限售流
通股)605 万股股票的查封,之后的轮候查封亦不能生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将原属被执行人曾卓持有的“新宁物流”(证券代码:300013,证
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605 万股股票以总价 29,312,950 元归买受人
(2022)苏 0583
张宇所有。上述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执 3412 号之七
二、解除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 20 执保 41 号对被执行
人曾卓持有的“新宁物流”(证券代码:300013,证券性质:无限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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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股)605 万股股票的查封,之后的轮候查封亦不能生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曾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3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8.1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曾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其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6,300,000 8.13 0 0
其中:无限售条
曾卓 36,300,000 8.13 0 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曾卓持有新宁物流股份 36,300,000 股,累计质押股
份数 36,300,000 股,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数 36,300,000 股,占其所
持有股份数 100%,占公司总股本 8.13%,已全部拍卖成交,法院已执行司法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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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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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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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曾 卓
签署日期:2023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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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新宁物流的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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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 上 市 公 司 所
上市公司名称 区(经开)第八大街 160
司 在地
号附 60 号 728 室
股票简称 新宁物流 股票代码 300013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曾卓 广州市海珠区***
务人注册地
增加 □
有无一致行 有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减少 ■
动人 无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 是 ■ 务人是否为 是 □
司第一大股东 否 □ 上市公司实 否 ■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股票种类: 普通股(A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持股数量: 36,300,000 股_
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8.13%
股票种类: 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 0 股_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持股比例: 0%
减少比例: 8.1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时间:2023 年 1 月 17 日
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是 □ 否■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是 □ 否 ■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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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不适用
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不适用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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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
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曾 卓
日期:2023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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