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3-008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8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 求公司就所提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 行了逐项核实,现就关注函中关注的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1.截至 2022 年第三季度末,你公司应收账款 23,316.38 万元,占同期营业 收入的 41.41%。 (1)请你公司结合公司的业务模式、经营现状、所处的产业链位置及上下游 关系、行业惯例、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数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 性。 回复: (一)公司的业务模式、经营现状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保税仓储为基础的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业务,包括进 出口货物保税仓储管理、配送方案设计与实施,及与之相关的货运代理、进出口 通关报检等综合物流服务。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 户包括 3C 电子行业的品牌企业和代工企业。 业务模式包括:①进项物流,包括:VMI(供应商管理库存)、DC(分拨中 心)、CKD/SKD(全散件/半散件)等;②工厂物流,包括:线边库管理和原材料 1 配送上线、成品下线和成品仓管理等;③销项物流,包括:FG(成品)、FRU(客 服备件)等;④配套服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国内国际货运、通关服务等。 (二)公司所处的产业链位置及上下游关系 电子信息产品具有价值高、精密度高、结构复杂、品种繁多、定制化等特征, 对专业化的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具有较大且严格的需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 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深度嵌入电子信 息行业内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业务环节。 就公司而言,上游行业包括提供物流基础支持的交通运输业、房地产行业、 提供燃油动力的石油行业以及电子信息产业企业等。 石油行业、交通运输业主要涉及柴油等燃料成本、路桥费及交通运输部门规 定的其他费用,燃油价格、路桥费等因素的变动会对物流企业的运输成本产生重 要影响。房地产行业主要影响物流企业的仓储成本。物流企业通常需围绕业务聚 集区建立或租用仓库,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价格或租金价格会对仓储成本产生直接 影响。 下游行业范围较广,包括有货物流通需求的诸多行业。就公司而言,主要面 向电子信息产业物流,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以及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产品 制造行业的景气程度等直接影响电子信息产品物流的市场需求。 公司产业链位置及上下游关系的图示如下: 2 (三)行业惯例、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通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见下表 1),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占同期营业收 入的比例属于正常水平。另外,从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当期销 售收入的比例看,新宁物流销售回款在仓储物流行业中也属正常水平。 通过与公司上年同期数据对比(见下表 2),2021 年、2022 年前三季度公司 期末应收账款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和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当 期销售收入的比例基本相近,与 2022 年前三季度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也处正常 水平。 因此,公司应收账款数额与销售收入及销售回款是匹配的,符合行业惯例, 具有合理性。 表 1:同行业三季度末应收账款相关指标比较表 单位:万元 当期销售 2022 年前 商品、提 期末应收 三季度销 2022 年前 2022 年第 供劳务收 账款占同 售商品、 上市公司 三季度销 三季度末 到的现金 期营业收 提供劳务 售收入 应收账款 占当期销 入的比例 收到的现 售收入的 金 比例 飞力达(300240) 540,725.76 106,623.62 19.72% 544,658.49 100.73% 海晨股份(300873) 130,976.96 51,650.74 39.43% 120,129.32 91.72% 3 嘉诚国际(603535) 95,785.88 36,962.71 38.59% 107,211.05 111.93% 新宁物流(300013) 56,304.67 23,316.38 41.41% 58,971.33 104.74% 表 2:新宁物流 2021-2022 年三季度末应收账款相关指标比较表 单位:万元 当期销售商 期末应收账 前三季度销 品、提供劳 前三季度销 第三季度末 款占同期营 售商品、提 务收到的现 年度 售收入 应收账款 业收入的比 供劳务收到 金占当期销 例 的现金 售收入的比 例 2021 年 64,665.92 26,897.79 41.60% 67,455.36 104.31% 2022 年 56,304.67 23,316.38 41.41% 58,971.33 104.74% (2)补充说公司 2022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客户的名称、合同权利义务 关系、合同履行期限、客户履约能力及其变化情况以及是否出现逾期支付合同价 款的情况,并自查上述客户与你公司、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回复: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应收账款余额的前十名客 户情况如下: 是否出 客户履约 现逾期 合同权利义务关 合同履行期 名次 客户名称 能力及其 支付合 系 限 变化情况 同价款 的情况 框架服务协 **信息技术(昆山)有限 提供仓储物流服 客户履约 第1名 议,按月结 否 公司 务 能力正常 算 框架服务协 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有 提供仓储物流服 客户履约 第2名 议,按月结 否 限公司 务 能力正常 算 框架服务协 ****(武汉)移动技术通 提供仓储物流服 客户履约 第3名 议,按月结 否 信有限公司 务 能力正常 算 对方进入 第4名 **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已终止合作 是 破产程序 框架服务协 提供仓储、报关 客户履约 第5名 ****(成都)有限公司 议,按月结 否 服务 能力正常 算 4 已进入诉 第6名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已终止合作 是 讼程序 深圳市**供应链管理有 提供货运代理及 已进入诉 第7名 已终止合作 是 限公司 配套服务 讼程序 销售软件产品、 合肥新宁供应链管理有 框 架 服 务协 客户履约 第8名 技术服务、仓储 否 限公司 议,按年续签 能力正常 物流服务 2022 年 12 月 重庆**汽车配件制造有 提供仓储物流服 客户履约 第9名 31 日履行完 否 限公司 务 能力正常 毕 框架服务协 客户履约 第 10 名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仓储服务 议,按月结 否 能力正常 算 经 查 询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s://www.gsxt.gov.cn)、 企 查 查 (https://www.qcc.com/)等网站以及函询公司主要股东(持股 5%以上)及 2022 年 时任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上述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客户中, 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40%的参股公司,合肥新宁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32%的参股公司安徽皖新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周博先生曾担任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安 徽皖新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上述两名客户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根据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文件内容,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 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公司主要股东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函询中回复:“具体关联关 系如下:本企业与上述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企业或本企业之关联方曾经 或目前持续与上述部分交易对方存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正常业务往来,但不存在 其他利益安排”。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客户中的其他客户与公司、公司主 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3)补充说明 2022 年末你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情况,并结合你公司计 提坏账准备的测算依据,说明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5 回复: (一)公司 2022 年末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情况 2022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情况(未审定)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19,407 78.40% 1-2 年 494 2.00% 2-3 年 593 2.39% 3-4 年 724 2.93% 4-5 年 312 1.26% 5 年以上 3,225 13.03% 合计 24,755 100.00% 2022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集中在 1 年以内,账龄结构相对合理。 其中,5 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偏大,主要应收客户及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期末账面余额(万元) 具体情况 款项性质为运费,对方公司失信且 上海**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280.94 已无实际经营,预计难以收回,已 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款项性质为货款,已终止合作,对 方进入破产程序,已全额计提坏账 **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2,045.89 准备,**2023 年 1 月回款 17.67 万 元 款项性质为货款,已终止合作,进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22.21 入诉讼程序,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496.61 万元 款项性质为集成项目收费,已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二审判决已执行, 常德市****有限责任公司 302.47 2023 年 2 月收到****款项 276.2 万 元 (二)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公司对于坏账准备的测算,是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通过应 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 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公司使用内 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和客 6 户情况的变化等。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可以按照整个存续期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仓储及物流服务类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用账龄组合计提减值 损失的 比率对比如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海晨股份 1.00% 1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飞力达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嘉诚国际 2.70% 23.88% 30.00% 45.17% 100.00% 91.59% 平均值 2.90% 17.96% 43.33% 81.72% 100.00% 97.20% 新宁物流 1.00% 30.00% 60.00%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与海 晨股份一致,1 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计提比率 的平均值。 综上,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拟执行和正在执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访谈公司业务发展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了解与主要客户信用政 策及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2)抽查主要客户销售合同,核查合同约定信用政策是否与实际执行 的信用 政策一致;取得并复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分析应收账款账龄合理性及准确性; (3)获取每月账单、对账记录、发票等结算资料与应收账款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核查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4)评价管理层本期坏账政策是否与上期保持一致,对预期信用损失 评估的 依据是否恰当,参考历史损失率及前瞻性信息,评价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的合理 性; (5)获取报告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明细表,复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算 和会计 7 处理的准确性,结合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分析报告期末公司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6)对于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与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主要债务人的信息 以及管理层对于其可回收性的评估; (7)对报告期末重要客户的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对未回函客户实施替代程 序,并检查期后回款情况。对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或超过信用期的客户,我们通过 公开渠道查询与债务人有关的信息,以识别是否存在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评估结果的情形。 由于我们对新宁物流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程序尚未执行完毕,最终结 论以审计报告为准。 2. 2022 年第三季度末,你公司在建工程昆山保税区物流园 4#仓库期末余额 3,965.81 万元,累计投入金额较年初未发生变化。你公司半年报显示,该工程累 计投入占预算数的比例为 91.08%。请补充说明: (1)截至 2022 年末,该项在建工程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如是,请披 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点;如否,请详细说明原因。 回复: “昆山保税区物流园 4#仓库”于 2017 年 5 月立项,包括:智能化系统、原 厂房修缮改造、厂房的通风、厂房电力系统等,总体预算 11,869.46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该项在建工程共投入 10,778.10 万元,占预算比例为 91%, 原厂房修缮改造、厂房的通风、厂房电力系统等投入 6000.25 万元已按照会计准 则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 4,777.85 万元, 扣除减值金额 812.04 万元,账面价值 3,965.81 万元,为“昆山保税区物 流园 4#仓库”之智能化系统投入,截至 2022 年末,该项在建工程尚未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主要分析如下: ①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 8 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第十三条规定: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可从 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一)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 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二)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 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 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三)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 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 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 者营业时,应当认为该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②该在建工程建设及验收现状 2017 年 4 月,公司子公司昆山新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物流”)与 华恒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工程”)签订《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约 定华恒工程承担公司昆山综合保税区仓库智能化仓储与分拣系统设备及 现场工 程实施项目,并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在项目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华恒工程 所提供并安装的货物由于质量产生的故障,在双方约定的服务时效内不能解决, 且影响到项目无法使用累计达到 240 小时的,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2019 年 2 月及 8 月,昆山物流与华恒工程就该项目展开两次验收,均因上 述工程目前未能达到初始设计时功能及需求,未能通过公司验收,尚不满足在建 9 工程转固条件。 ③相关诉讼情况 2019 年 10 月 18 日,华恒工程起诉昆山物流,2021 年 10 月 15 日昆山市人 民法院作出了(2019)苏 0583 民初 17312 号《民事判决书》,认为智能化系统存 在无法实现自动拆托、散件出入库效率低等问题,系统综合总体运行效率未能达 到设计要求,无法满足智能化高效运行的要求,并且华恒公司提交的设备存在一 定质量瑕疵,酌定案涉项目金额按照减价 15%处理,判决如下:“一、被告昆山 新宁物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昆山华恒工程技术 中心有 限公司价款 15,294,040 元;二、驳回原告昆山华恒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其他诉 讼请求;三、驳回反诉原告昆山新宁物流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昆山市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委托第三方就该项目进行产品质量鉴定 出具的 鉴定报告结论显示:运行效率的符合性、功能模块符合性、项目整体规划符合性 均未达标,仅有技术参数符合性有部分达标。因此,系统设备总体上并不符合双 方技术协议的核心要求,用于鉴定的系统设备本身就已经存在部分核心功能的缺 失。 根据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意见书:昆山新宁不服一审判决, 在上诉期内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已缴纳上诉费用,目前案件正由 昆山市人民法院移送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程中,待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审理,审理期间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原告及昆山新宁均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但尚未判决。 ④该资产目前使用情况 公司昆山物流智能化系统建设整体规划的要求为:通过项目建设,使得可实 现高效、稳定、可靠地针对入库的货箱进行智能化编码、识别、入库、拆拼托、 出库,尽可能地节省人力,同时系统应具备高可靠性、物流顺畅,运行路线短捷、 10 合理性、实用性、标准化安装、操作简便、人机界面友好、维护简单的特性。智 能化仓储与分拣系统的效率取决于每个模块的高效运转,单一模块的效率不达标 会影响整体的运行效率,导致整个系统的堵塞,设计要求无法实现。 该项目中的散件库由于指标与设计偏差太大,硬件设备故障率高等情况,处 于无法使用的闲置状态;整件库受入库效率及出库拆托区效率影响,不能按照设 计要求使用,无法独立运营,系统总体无法满足智能化高效运行的要求。不满足 《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四条固定资产确认的条件以及《企业会计准 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第十三条在建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条件:“与该固 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 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⑤后续升级改造计划 为了达到智能化系统设计可使用状态,公司目前已经在制定智能仓升级改造 方案,根据测算预计仍需投入约 2000 万元才能达到原定设计要求,因此不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第十三条在建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条 件:“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 几乎不再发生”。 综上所述,公司依据验收结果、结合第三方鉴定报告、一审法院认定情况、 该资产目前使用情况及后续升级改造计划等综合考量,目前该仓库无法投入正常 运行,整个项目的系统功能缺失不完整,各项转固要求不达标。因此,截至 2022 年末,该项在建工程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仍作为在建工程列示。 (2)该项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支出的明细,包括但不限于 款项的性质、金额以及发生时间。 回复:该项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支出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11 本期减 本期投 本期减 账面价 少-转入 在建 序 总预算 期初余 本期投 入-设 少-转入 值 时间 固定资 期末余额 工程 号 数 额 入-房屋 备、辅 固定资 产辅助 减值 助工程 产房屋 工程 1 2017 11,869.46 - 2,773.72 2,721.82 - - 5,495.54 - 5,495.54 2 2018 11,869.46 5,495.54 - 2,949.92 - - 8,445.46 - 8,445.46 3 2019 11,869.46 8,445.46 - 886.63 2,955.08 2,356.41 4,020.60 - 4,020.60 4 2020 11,869.46 4,020.60 - 192.86 - 3,524.70 - 3,524.70 688.77 5 2021 11,869.46 3,524.70 - 1,253.15 - - 4,777.85 812.04 3,965.81 6 2022.9.30 11,869.46 4,777.85 - - - - 4,777.85 - 3,965.81 注:截止至 2022 年第三季度,该项在建工程共投入 10,778.10 万元,占预算比例为 91%。 (3)结合问题(1)和(2),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人为调整在建工程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以实现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目的。 回复: 结合问题 (1) 情况解释 和问题 (2) 支出明细,且公司合计转入固定资产占 已投入金额 55.67%,公司不存在人为调整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以实现减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情况。同时,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该在建 工程进行会计处理,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在建工程进行了减值测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回复: 针对在建工程“昆山保税区物流园 4#仓库”,我们拟执行和正在执行的审计 程序主要包括: (1)获取在建工程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 对是否相符,结合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和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2)与公司的管理层及智能仓改造项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该在建 工程目 前状态、后续投入计划、剩余改造周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点等情况; (3)了解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政策,结合固定资产审计,检查在建工程转 固金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挂列在建工程而 少计折旧的情形; 12 (4)实施在建工程实地检查程序,对昆山保税区物流园 4#仓库进行实地走访 并查看运行状态; (5)向公司的管理层及内部法律顾问询问,了解涉诉讼工程的背景、进展及潜 在风险,并收集涉诉案件的各项法律文书,了解诉案情况; 由于我们对新宁物流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程序尚未执行完毕,最终结 论以审计报告为准。 3. 2022 年前三季度,你公司销售费用 1,977.01 万元,同比下降 23.60%;管 理费用 9,075.10 万元,同比下降 26.33%;研发费用 1,449.20 万元,同比下降 49.99%;财务费用 1,747.75 万元,同比下降 14.95%。 请补充说明公司各项费用发生较大幅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进一步核 实 2022 年度是否存在未入账费用,是否存在由你公司关联方代垫相关费用等情 形。 回复: 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各项费用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 公司 2021 年出售了广州亿程及仁怀新宁两家子公司全部股权,相应费用随之降 低(具体数据如下表)。 2022 年前三季度期间费用同比 2021 年变动差异 单位:万元 2021 年出表公司 1-9 月 扣除出 扣除出 2022 年 2021 年 表公司 表公司 项目 增长率 1-9 月 1-9 月 广州亿程 仁怀新宁 后金额 后增长 1-9 月 率 销售费用 1977.01 2587.64 -23.60% 758.55 64.12 1764.97 12.01% 管理费用 9075.1 12318.56 -26.33% 2595.77 499.72 9223.07 -1.60% 研发费用 1449.2 2897.9 -49.99% 1379.72 0.00 1518.18 -4.54% 财务费用 1747.75 2054.85 -14.95% 183.03 51.71 1820.11 -3.98% 合计 14249.06 19858.95 -28.25% 4917.07 615.55 14326.33 -0.54% 从统计数据看,扣除 2021 年度已处置的两家公司同期期间费用后,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期间费用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0.54%。同时,公司内部强化费用管控, 13 提升管理水平,也对降低期间费用发挥了积极作用。综上,公司各项费用发生较 大幅度下降是合理的。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 2022 年度大额未入账费用,不存在关联方代垫相关费 用等情形。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拟执行和正在执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各项期间费用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及明 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对各项期间费用进行分析,计算分析期间费用中各项目发生额及占费用总 额的比率,将本期、上期管理费用各主要明细项目作比较分析,判断其变动的合 理性。 (3)对本期发生的期间费用,选取样本,检查其支持性文件,确定原始凭证是 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以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4)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银行对账单或付款凭证中选取项目进行测试 ,检查 支持性文件(如合同或发票),关注发票日期和支付日期,追踪已选取项目至相 关费用明细表,检查费用所计入的会计期间,评价大额费用是否被记录于正确的 会计期间。 (5)询问管理层是否存在寻求关联方代垫费用的情况,并取得书面声明。 由于我们对新宁物流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程序尚未执行完毕,最终结 论以审计报告为准。 4.截止 2022 年度第三季度末,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932.41 万元。 请结合问题 1、问题 2、问题 3,披露你公司 2022 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的预计金额,并进一步说明 2022 年度报告披露后,你公司股票是否可 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是,请充分揭示风险。 回复: 14 公司 2022 年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为 2,168.06 万元,2022 年度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已充分计提各项 减值准 备,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0 万元–-150 万元。 因此,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预计金额约为 1,868.06 万元 - 2,018.06 万元。结合问题 1、问题 2、问题 3 的回复,公司尚不存在需进 一步调整预计金额的情况,因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数据以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为准。综上所述,公司目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回复: 除上述各问题后的“会计师回复”之外,我们执行的其他审计程序主要有: (1)持续关注证监会对立案调查进展,及时评估对财务报表影响。 (2)评价管理层与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是否可能 改善目 前的状况,以及管理层的计划对于具体情况是否可行。 由于我们对新宁物流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程序尚未执行完毕,最终结 论以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