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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宁物流: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03-09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3-010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之一。

    3、涉案金额:原告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原告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的《关于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议》,判令公司向原告返还股权转让款600,000元、支付利息11,847.83元并由被

告承担诉讼费用,一审判决已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该案件一审已判决公司胜诉,本次诉讼事

项对本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

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公司收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

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等文件,钟世位、钟祥瑞作为原告起诉公司、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立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

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苏0583

民初19481号],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钟世位、钟祥瑞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918元,由原告钟世位、钟祥瑞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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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

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三、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

人民币6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1%。其中,公司及子公司

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637.8万元,占上述诉讼、

仲裁总金额的95.48%;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

约为人民币30.2万元,占上述诉讼、仲裁总金额的4.52%。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

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跟进该诉讼案件的

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苏0583民初19481号]。



    特此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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