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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宁物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1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河南新宁现代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此次
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主要用于归还银行逾期贷款,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表决该议案时将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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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张知烈                  南       霖                  王国文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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