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宁物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7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河南新宁现代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通过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通过仔细阅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

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

审计报告无异议。



                                     1
    2、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

低和消除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通过仔细阅读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

合《证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且能

够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对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通过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

约束与激励并重,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独立意见

    我们通过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具有丰富行

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



                                     2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同意续聘为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对公司关联

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是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统

筹安排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并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

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



                                      3
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4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南   霖                 王国文                   张子学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