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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宁物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3-046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一路
与第九大街西 150 号兴邦大厦 9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
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田旭先生
    6、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1 人,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3,952,4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317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为 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为
2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3,952,46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17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
份的中小股东为 19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413,5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35%。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君
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3,820,6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939%;反对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2-
股份的 0.20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3,820,6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939%;反对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0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3,820,6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939%;反对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0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3,820,6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939%;反对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0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81,7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335%;反对 131,800 股,占出席




                            -3-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6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63,820,6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939%;反对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0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资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3,820,6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939%;反对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0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3,816,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880%;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77,9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883%;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1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816,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7880%;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820,6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7939%;反对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0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81,7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335%;反对 131,8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6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
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43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6294%;反对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37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31,7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235%;反对 131,8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6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均已回避表决,关联方股东分别为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及大河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
22,336,311 股、6,050,00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820,6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7939%;反对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6-
持股份的 0.20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816,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7880%;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77,9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883%;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1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
所律师:邓文胜、马鹏瑞、亓杉;
    2、律师见证意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