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代码:300016 股票简称:北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123082 债券简称:北陆转债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 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未变更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94,494,476 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北陆药业 股票代码 30001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邵泽慧 孙志芳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枫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枫 办公地址 蓝国际写字楼 A 座 7 层 蓝国际写字楼 A 座 7 层 1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传真 010-82626933 010-82626933 电话 010-62625287 010-62625287 电子信箱 blxp@beilu.com.cn blxp@beilu.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依旧是对比剂系列、中枢神经类和降糖类药品的研发、生产 与销售;同时,公司全力支持控股子公司海昌药业的新建 850 吨碘造影剂原料药生产线的验 收及投产工作,落实公司对收购海昌药业及产业链整合的战略布局。 对比剂产品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经过近三十年的行业探索与专业积累,目 前公司是国内拥有对比剂品种最多、品规最全、同时掌握钆系列及碘系列原料药的专业对比 剂供应商。产品涵盖 X 射线对比剂与磁共振对比剂,分别用于 CT(X 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 和 MRI(磁共振)影像诊断。 控股子公司海昌药业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碘对比剂原料药生产资质的企业之一,其利 用专有技术和生产工艺研发和生产的碘海醇在国内外拥有良好声誉和市场。控股海昌药业、 整合碘系列对比剂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是公司“原料药+制剂”的产业布局的重要一环。海昌 药业新建 850 吨碘造影剂原料药项目一期工程已实现生产及销售。2021 年正式投产后,碘海 醇原料药的产能将大幅提升,为公司对比剂原料药供应提供强有力保障。受新冠疫情影响, 公司 2020 年度对比剂产品实现销售收入 63,873.88 万元,较 2019 年下滑 3.70%。 九味镇心颗粒是公司的原研产品,也是重点业务板块战略品种之一;是国内第一个通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治疗广泛性焦虑症的纯中药制剂。自上市以来,九味镇心颗 粒获得众多精神心理疾病专家的认可和好评。该产品不仅可以带给焦虑症患者非常确切的疗 效,不良反应发生率更低,且无成瘾和戒断风险。2020 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精 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 年版)》中,明确提出九味镇心颗粒是可用于治疗“广泛性焦虑障碍”、 “社交焦虑障碍”等疾病的中成药。目前该产品已逐步应用于医院神经内科、精神科、睡眠 科、消化内科等科室,覆盖国内数千家医药终端。随着各项推广活动的深入和前期营销活动 的成效积累,公司 2020 年度九味镇心颗粒销售收入 11,137.95 万元,同比增长 63.35%,近三 年,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61.64%。 降糖类产品是公司重要的业务板块之一,产品包括格列美脲片和瑞格列奈片。瑞格列奈 片于 2018 年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报告期内,公司格列美脲片在第二批全国药品集中 采购中标,并向 6 个中标省份充分供应药品。2020 年度,受国家集采影响,降糖类产品实现 销售收入 7,095.35 万元,同比减少 19.02%。 2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 827,337,626.08 819,119,389.78 1.00% 608,053,473.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4,701,969.99 342,438,319.29 -48.98% 147,761,859.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51,726,793.39 166,549,155.74 -8.90% 134,975,814.4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002,788.36 156,808,658.97 12.24% 175,754,189.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70 -48.57% 0.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70 -48.57% 0.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9% 25.96% -14.47% 13.02%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 2,847,573,506.75 1,623,818,110.94 75.36% 1,288,719,156.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41,905,282.13 1,450,507,101.30 20.09% 1,205,791,286.88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25,780,404.40 241,836,628.95 255,934,530.83 203,786,061.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784,624.69 64,779,178.56 68,940,660.86 14,197,505.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7,819,078.99 50,014,165.68 65,021,212.85 8,872,335.8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574,319.53 10,228,755.05 47,816,082.51 63,383,631.2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 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 年度报告披 报告期末表 报告期末普 露日前一个 露日前一个 决权恢复的 通股股东总 33,557 32,392 0 月末表决权 0 月末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 数 恢复的优先 股东总数 总数 股股东总数 3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代雪 境内自然人 22.38% 110,683,213 83,012,409 质押 31,746,032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8.18% 40,464,500 公司 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 国有法人 3.03% 15,000,000 有限公司 段贤柱 境内自然人 1.25% 6,178,693 闫守礼 境内自然人 0.66% 3,261,500 洪薇 境内自然人 0.65% 3,200,000 深圳前海汇富雪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汇富雪 其他 0.56% 2,756,993 球医药医疗大健康一号 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 其他 0.49% 2,432,000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王素伟 境内自然人 0.49% 2,424,400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境外法人 0.49% 2,405,983 ASSOCIATION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4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 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秉承“立足精准检测,追求身心健康”的企业使命,坚持“细分领域,做大份额” 的经营理念,深耕对比剂、中枢神经类、降糖类业务,继续提升公司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份 额。报告期内,公司在抗击疫情的同时,一方面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积极应对行业及市场变 化,努力降低不利因素对公司销售工作的影响,另一方面,进一步梳理公司各业务模块,优 化组织架构,提升管理效率,为全面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奠定基础。此外,公司全力支持控股 子公司海昌药业新建 850 吨碘造影剂原料药项目的验收及投产工作,落实“原料药+制剂”一 体化经营模式。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2,733.76 万元,同比增长 1.00%。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2,108.97 万元,同比增长 0.24%,基本持平,其中对比剂产品销售收入 63,873.88 万元,同 比下降 3.70%;中枢神经类产品九味镇心颗粒销售收入 11,137.95 万元,同比增长 63.35%;降 糖类产品销售收入 7,095.35 万元,同比下降 19.02%。本期合并范围变更,新增子公司海昌药 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营业收入 624.79 万元。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470.20 万元,同比减少 48.98%,其中母公 司净利润 19,018.34 万元,同比减少 44.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15,172.68 万元,同比减少 8.90%,其中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597.89 万 元,同比减少 0.3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稳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降主 要系 2019 年度参股公司世和基因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较大,导致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较高。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本期合并范围变更的影响,母公司本期各项营运指标较上期 无重大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对海昌药业的控股,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为帮助海昌尽快 完成新建项目的验收及投产,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给予资金、研发、生产、管理、人力 等多方面的支持,并协助其整合各方面资源。 报告期内,海昌药业管理层按照年度经营目标,积极推进沙门厂区项目建设及试生产工 5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作,新建 850 吨碘造影剂原料药项目一期工程(包括合成三车间、精烘包车间、甲类库、罐 区、综合仓库、环保车间、工程楼、质检办公楼及相应辅助设施等)已顺利完工并通过验收, 完成设备安装 1,000 余台(套)。截至目前,该公司碘海醇原料药生产线已实现生产及销售。 同时,海昌药业在质量体系完善、人力资源建设、安全环保及研发等方面狠下功夫,加强企 业经营管理的基础环节,为持续健康的发展储备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及投资者关系建设与管理工作, 完成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上市工作。本次可转债的申报及发 行对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都是一次很好的检验和提升,有利于推动公司主 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战略布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利润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对比剂 638,738,777.09 436,415,695.69 68.32% -3.70% -3.08% 0.44% 九味镇心颗粒 111,379,541.64 74,567,859.27 66.95% 63.35% 59.86% -1.46%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 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 6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则”),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 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 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 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 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 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 示。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 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公司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公 司 2020 年财务报表期初相关项目金额。 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预收款项 -10,211,098.94 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利计入合同资产;将 与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 合同负债 9,036,370.74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174,728.20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以下 简称“解释第 13 号”)。 解释第 13 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 试”的方法。 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公司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 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 联营企业等。 解释第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 会计处理。 7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采用解释第 13 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海昌药业。公司于 2020 年 1 月取得海昌药业实际控制权并 纳入合并报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