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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陆药业: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08  

                        股票代码:300016         股票简称:北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23082         债券简称:北陆转债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8日(星期四)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8 日上午 9:

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枫蓝国际写字楼 A 座 7

层 A1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 WANG XU



                                    1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

       7、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115,106,563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3.27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2,941,2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84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2,165,3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38%。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37,25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0.5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71,9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0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2,165,35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438%。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相关人

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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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3,799,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4%;

反对 1,307,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2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0.424%;反对 1,307,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3,799,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4%;

反对 1,288,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9%;弃权 19,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2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0.424%;反对 1,288,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856%;

弃权 1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72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表决结果:同意 113,799,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4%;

反对 1,307,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2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0.424%;反对 1,307,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620,5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09%;

反对 1,467,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弃权 19,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5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43.652%;反对 1,467,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628%;

弃权 1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72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3,799,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4%;

反对 1,307,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2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0.424%;反对 1,307,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76%;

                                    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799,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4%;

反对 1,307,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2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0.424%;反对 1,307,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164,6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13%;

反对 1,922,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1%;弃权 19,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26.365%;反对 1,922,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915%;

弃权 1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72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5
    表决结果:同意 113,769,5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38%;

反对 1,337,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0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49.301%;反对 1,337,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69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陆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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