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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陆药业: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7-14  

                        股票代码:300016          股票简称:北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3082          债券简称:北陆转债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 年 8 月 6 日,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海昌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药业”)分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

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北京分行分别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及不超过

750 万欧元(具体折算汇率以银行为准)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为

一年。

    鉴于上述担保即将届满,为满足海昌药业的资金需求,加强海昌药业项目

建设,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被

担保人海昌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37.95%股权。董事会同意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海昌药业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及不超过 750 万欧元

(具体折算汇率以银行为准)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海昌药业资产负债率目前为 70%。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等规定,此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昌药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名称                    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0796457953W

 住所                    浙江省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长顺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              武杰
 注册资本                3,401.503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药品生产(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成立日期                2006 年 11 月 30 日

 营业期限至              长期
 登记机关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股本结构
   截至目前,海昌药业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陆药业                                       12,908,109                37.95%

曾春辉                                         12,374,794                36.38%

其他股东                                        8,732,127                25.67%

合计                                           34,015,030                100.00%

   3、海昌药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主要财务指标
   海昌药业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
                                                                       单位:元
             科 目              2019 年度/2019.12.31     2020 年度/2020.12.31
 总资产                                 313,349,099.61          579,270,136.53

 总负债                                 111,485,349.14          403,739,037.15

 净资产                                 201,863,750.47          175,531,099.38

 营业收入                                41,429,201.37             6,666,699.82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7,455.52           -26,332,651.0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459,943.19           -23,259,565.42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为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

环支行的借款提供最高额本金余额为 5,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2、公司拟使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综合授信额度开立融资性

保函(备用信用证)作为担保,金额不超过 750 万欧元(具体折算汇率以银行

为准),由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向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累计不超过

750 万欧元的贷款,担保期限一年。

    3、公司拟为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期间内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

务,所实际形成债权本金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最高债权限额的所有

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按照各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承担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海昌药业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发展需要。该公司

具备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银行出于主体

综合信用考虑,要求公司为此次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对象海

昌药业的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同时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持
                                    3
有海昌药业 37.95%的股份,派出董事在其董事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提名董事长,

能够对海昌药业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且公平、合理,

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海昌药业提供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海昌药业提供担保,有利于加强海昌

药业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次担保

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被担保对象

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

程》相违背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海昌药业提供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海昌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

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

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昌药业提供不超过10,000万

元人民币及不超过750万欧元(具体折算汇率以银行为准)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连同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海昌药业提供的担保

总额为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其中含即将届满的5,000万元)及1,500万欧元(具
                                  4
体折算汇率以银行为准,其中含即将届满的750万欧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30%;海昌药业以其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为其贷款

1.2亿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占其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70%。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形;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

形。

       八、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

公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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