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18-066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吉峰科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采取现场会议和
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通讯表
决的董事为:骆峰、何志文、吴军旗、潘学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新明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期限为一年,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董事长王新明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以其所持本
公司 300 万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拟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方式,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
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