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18-076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股东
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吉峰科技”)于 2018
年 9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18-051,以下称“预披露公告”),持有吉峰科技 16,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39%)股份的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山南神宇”)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80.24 万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
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80.24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持有吉峰科技 49,932,82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13%)股份的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王新明先生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
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80.24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西藏山南神宇与王新明先生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8-061),截至 2018 年 10 月 22 日,西藏山南神宇共减持 5,468,000
股,王新明先生未减持。
近日,公司收到王新明先生、西藏山南神宇签署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基于目前市场状况,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和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王新明先生、西藏山南神宇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018.09.26 4.24 2,250,000 0.59
集中竞价交易 2018.09.27 4.38 854,000 0.22
西藏山南神宇
集中竞价交易 2018.09.28 4.05 364,000 0.10
大宗交易 2018.09.28 3.77 2,000,000 0.53
合 计 5,468,000 1.44
王新明 未减持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16,700,000 4.39 11,232,000 2.95
西藏山南
其中:无限售条
神宇 16,700,000 4.39 11,232,000 2.95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王新明 未减持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
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并且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王新明先生、西藏山南神宇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