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18-077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8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8,876,9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645%; 于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18,876,9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645%。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1 月 18 日,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吉峰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04 号《关于核 准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 2,284.04 万股购买相关资产。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股份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办理了上述股份的新增股份 登记,并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述股份发行完成后, 公司股本变更为 380,240,380 股。上述股份上市后,公司未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380,240,380 股,其中限售股份数量为 56,337,0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3,903,35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85.18%。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锁定期承诺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合计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18,876,903 股至本次交易 发行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对用于认购股份的吉林康达 85%股权 的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本数),则取得本次交易公司发行的股 份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 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用于认购股份的吉林康达 85%股权的持续拥有权 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取得本次交易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 次交易结束后,若吉峰科技在锁定期内实施转增或送红股分配的,则因此获得的 新增股份亦同样遵守前述锁定期约定。锁定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8,876,903 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8,876,9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645%。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禁的股东人数为 1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实际可上 质押/冻结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股份数量 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 1 18,876,903 18,876,903 18,876,903 0 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股份数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8,876,903 56,337,021 14.82% 37,460,118 9.85%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7,460,118 9.85% 0 37,460,118 9.85% 首发后限售股 18,876,903 4. 96% -18,876,903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18,876,903 323,903,359 85.18% 342,780,262 90.15% 股 三、总股本 380,240,380 100.00% 0 380,240,380 100.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