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19-025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其中通讯表决的董事
为:骆峰、何志文、吴军旗、潘学模)。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新明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
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