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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1-11-30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拟聘任的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
监)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我们认为被聘任的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具
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
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关于财务负责人(财务总
监)聘任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周兴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思源、杜金岷、廖臻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