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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峰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16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红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
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王红艳女士的提名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王红艳女士作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水兵、杜金岷、廖臻

                                                          2022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