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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峰科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专项说明(修订稿)(豁免版)2022-08-0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9/F, Block A, Fu Hua Ma nsion,
                    ShineWing                      N o. 8, C haoy angm en Bei 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中有关财务事项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出具的审核函[2022]020113 号《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会计师
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会计师”)及时组织人员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问询函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问题 1

    发行人本次拟采用定价发行方式,以 2021 年 6 月 10 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确定的 3.65
元/股的价格向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四川五月花拓展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五月花拓展”)发行 1.14 亿股股票,拟募集资金 4.16 亿元。根据控股股东
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驱教育”)与王新明等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
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上述表决权委
托自动解除。王新明目前持有公司 11.27%的股份,其中已质押比例为 68.94%。本次发行
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日为 2021 年 6 月 25 日,发行人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已召开股东大会
将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申报材料称,本次发行对象五月花拓展成立于 2018 年 2 月,
注册资本 100 万元,认购资金来源为特驱教育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公开资料显示,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汪辉武及另一自然人陈育新通过协议受让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世纪鼎利”)原实际控制人所持世纪鼎利 8%股份、接受表决权委托及认购
公司发行股份的方式获得世纪鼎利控制权;此外,特驱教育股东四川特驱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特驱投资”)在 2022 年 5 月 6 日变更工商登记,新增股东四川德盛荣和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盛荣和”),出资金额为 6,122.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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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在申请文件受理后召开股东大会将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是否属于《注册办法》第 60 条“应当由董事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的情形,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
问答 7 的相关要求;(2)结合本次发行相关预案披露后特驱投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变
化原因,未来拟引入其他股东或股东退出的计划等,说明是否存在规避《注册办法》第五
十七条关于发行对象、定价发行、锁定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的情形;(3)王新明质押股份
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金额、平仓条件、履约保障等,相关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
险,是否可能存在因王新明股份平仓导致其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存在变动,控股股东的应对
措施和承诺,是否存在控制权变动的风险;(4)结合发行人股权结构、董事会席位安排、
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的支配情况、发行完成前后表决权变
化情况等,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表决权委托自动解除后,结合各股东持股情况,说明发行人控制权是否稳定,是否
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发行人应对前述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否对本次发行对象
以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法人身份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构成实质性影响;(6)结合汪辉武、
陈育新取得世纪鼎利控制权的款项支付进度、资金具体来源以及汪辉武、陈育新控制其他
企业的经营情况等,说明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于控股股东特驱教育自有资金及自筹
资金的具体情况,是否具备相应资金实力,特驱教育不直接认购而将资金交由五月花拓展
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原因、合理性;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
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
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7)本次发行是否已明确发行对
象认购股票数量或者数量区间,是否承诺了最低认购金额或明确认购区间下限,承诺的最
低认购金额是否与拟募集资金相匹配。

    请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的说明

    (一)发行人在申请文件受理后召开股东大会将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是否属于
《注册办法》第 60 条“应当由董事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的情形,是否符
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问答 7 的相
关要求

    公司自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后,即聘请中介机构进场开
展尽职调查。由于公司子公司数量众多,分布在全国各地,农机流通和农机制造两大业务
板块具有各自的经营模式及客户和供应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尽职调查工作
量较大。同时,国内新冠疫情有所反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受到较大影响。
此外,公司聘请的部分中介机构曾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直至 2022 年 5 月才恢复受理。
因此,尽管相关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自 2021 年 7 月以来持续进行,但受前述客观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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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
素影响,公司本次发行的申报基准日发生调整,基准日变更需要补充尽职调查,从而导致
2022 年 5 月才提交本次发行申请材料。

    公司在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延长决议有效期,因此原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已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24 日,且决议有效期不存在中断的情形,原股东大会决
议持续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等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
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
议公告后,出现下列情况需要重新召开董事会的,应当由董事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
基准日:(一)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已过;(二)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
变化;(三)其他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公司本次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适用的《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审
核问答》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无明确时间
限制性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答 11,“上市
公司拟申请再融资的,需就再融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需明确有效期,
实践中除优先股分期发行外,一般为一年。原则上,股东大会决议到期之前应召开董事会、
股东大会进行延期。股东大会决议超过有效期未及时延期的,公司应当说明原因,并重新
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应当就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时间,
新的决议效力,公司有无发生重大变化,是否损害公众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中国证监会上述问答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股东大会决议需明确有效期,实践中除优
先股分期发行外,一般为一年。原则上,股东大会决议到期之前应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进行延期”,未明确要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同时明确“原则上,股东大
会决议到期之前应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延期。在股东大会决议超过有效期未及时延
期的,公司应当说明原因,并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即再融资股东大会决议
到期之前,可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延期,而对于股东大会决议到期之前进行延期
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亦未明确限制召开的时间节点。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其修订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本次发行决议的
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2022 年 5 月 23 日,深交所受理公司本次
发行的申请文件。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24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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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均在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召开并通过了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进行了回避表决,且经律师见证,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董事会、股
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已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24 日,不存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
过的情形

    本次发行方案未明确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可以延长或者续期,但亦未禁止或限制发行决
议有效期的延长或者续期。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
问答 11 明确“原则上,股东大会决议到期之前应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延期。”

    公司本次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在原股东大会决议到期之前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
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作出了合法有效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
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
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
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由于《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并未规定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不能超过 12 个月,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再
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答 11“原则上,股东大会决议到期之前
应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延期”,因此,发行人本次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股东大会
决议自作出时即已生效,发行决议有效期未发生中断,持续有效。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方案的主
要内容包含: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定价
方式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限售期、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仅为本次发行方案的一部分,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已明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
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24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
容保持不变”,基于本次发行决议仍在有效期内,不存在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过的情
形,公司本次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不构成发行方案的实质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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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不属于“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已过”之后再审议延期或恢复决议
效力的情形。公司在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延长决议有效
期,因此本次发行决议持续有效,未发生有效期中断或有效期已过的情形,不属于《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应由董事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的情形。

    经检索相关 A 股上市公司案例,部分上市公司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
股票核准或审核注册过程中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的案例,具体如下:

    (1)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SH.603535)(以下简称“嘉诚国际”)

    2020 年 4 月 28 日,嘉诚国际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发行对象为段容文、黄艳婷、黄平、广汽
资本有限公司旗下广州盈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广东省金石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等 7
名特定投资者,定价基准日为嘉诚国际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13.02 元/股;决议有效期为自嘉诚国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之日
起 12 个月。

    2020 年 6 月 16 日,嘉诚国际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 7 月 30 日,嘉诚国际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020 年 9 月 29 日,嘉诚国际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调
整后,发行对象为段容文、黄艳婷、黄平、广祺贰号股权投资(佛山市)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及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等 5 名特定投资者,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决议
有效期不变。

    2021 年 3 月 16 日,嘉诚国际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
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将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
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
他事项保持不变。

    2021 年 4 月 2 日,嘉诚国际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6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嘉诚国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
行了审核,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

    2021 年 6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了《关于核准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2 号),核准嘉诚国际本次非公开发行。

    (2)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SZ.300471)(以下简称“厚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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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2 月 10 日,厚普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发行对象为其实际控制人王季文,定价基准
日为厚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7.29 元/股;发行决
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1 年 4 月 9 日,厚普股份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12 月 22 日,厚普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

    2022 年 3 月 9 日,厚普股份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2022 年 3 月 23 日,厚普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决议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2022 年 4 月 8 日,厚普股份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事项决议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2022 年 4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同意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35 号),同意厚普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注册申请。

    (3)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SZ.300426)(以下简称“唐德影视”)

    2020 年 11 月 20 日,唐德影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发行对象为浙江易通数字电
视投资有限公司,定价基准日为唐德影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
价格为 3.94 元/股;决议自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0 年 12 月 7 日,唐德影视召开 2020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2 月 19 日,唐德影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

    2021 年 11 月 17 日,唐德影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
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拟将股东大会的决议有
效期延长 12 个月。

    2021 年 11 月 29 日,唐德影视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
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将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
期延长 12 个月。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唐德影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正在审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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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Z.002236)(以下简称“大华股份”)

    2021 年 3 月 26 日,大华股份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发行对象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定价基准日为大华股份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17.94 元/股;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2021 年 4 月 23 日,大华股份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6 月 2 日,大华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022 年 4 月 13 日,大华股份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
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2021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2022 年 4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大华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
行了审核,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

    2022 年 4 月 22 日,大华股份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了《关于核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3 号),核准大华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

    (5)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0721)(以下简称“百花医药”)

    2021 年 5 月 28 日,百花医药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华凌工贸(集团)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华凌国际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定价基准日为百花医药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3.01 元/股;决议有效期限为自百花医
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2021 年 6 月 15 日,百花医药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2 月 8 日,百花医药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022 年 5 月 24 日,百花医药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2022 年 6 月 10 日,百花医药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
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第 7 页 共 151 页
    2022 年 6 月 29 日,百花医药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
知书>的公告》,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在审查百花医药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行政许可过
程中,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暂停保荐机构资格,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
对百花医药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决议仍在有效期内且持续有效,不存在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中断或有效期已过的情形,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决议有效期
存在在审核注册期间延长或续期的案例,公司本次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未违反《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

    3、本次发行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亦不存在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审核问答》问答 7,“上市公司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后,如本次证券发行方案出
现以下情形,应当视为本次证券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应当撤回本次证券发行
申请重新申报,具体包括:(1)增加募集资金数额;(2)增加新的募投项目;(3)增
加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4)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减少募集
资金、减少募投项目、减少发行对象及其对应的认购股份不视为本次发行方案发生了重大
变化。若本次证券发行方案发生变化但不属于重大变化的,上市公司应及时向本所报告,
并及时履行方案调整的内外部程序,同时,保荐人应当就上述方案的调整是否已履行必要
的内外部程序、本次方案调整是否影响本次证券发行发表明确意见。保荐人发表明确肯定
的核查意见的,该方案的调整不影响本所审核程序的正常进行。”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次调整仅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
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24 日;除延长上述发行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
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不涉及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募投项目、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调整。经查阅王新明、山南神宇与特驱教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
充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公司与五月花拓展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及补充协议,除公司除权除息事项需进行发行价格及发行股票数量调整外,该等协议均未
对发行价格设置调整机制或约定其他需对发行价格或发行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形,因
此,不存在前述各方约定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自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以来,公司在新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
支持下,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经测算,公司本次审议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董事会(即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的百分之八十为 3.83 元/股,与本次发行定价 3.65 元/股相比差异率不足 5.00%,不存在
重大差异。公司自 2021 年 7 月以来持续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2022 年
5 月向深交所提交本次发行申报材料,2022 年 5 月召开董事会审议延长本次发行决议有效
期取得了全体非关联董事(含独立董事)的一致同意,2022 年 6 月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
长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取得了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分类表决通过。公司本次发行有助于降

                                   第 8 页 共 151 页
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规模,改善经营业绩,有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本次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不构成本次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亦不存在对本
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在申请文件受理后召开股东大会将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不属于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60 条“应当由董事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的情形,
符合《审核问答》问答 7 的相关要求。

    (二)结合本次发行相关预案披露后特驱投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变化原因,未来拟
引入其他股东或股东退出的计划等,说明是否存在规避《注册办法》第五十七条关于发行
对象、定价发行、锁定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1、本次发行相关预案披露后特驱投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变化原因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首次披露《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披露《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
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五月花拓展。五月花拓展在本次发行相关预案披露(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后的穿透股权结构图如下:

    本次发行相关预案披露(2020 年 8 月 31 日)前:

                                               唐健源      刘碧蓉            王益增




             肖崧         曾正          兰海        生搏根源        张强    成都德盛           周兴帮   王孝国   梅绍锋




    付文革     汪辉武        王德根                                        陈育新          赵桂琴




                                                                普华农业            华西希望




             五月花投资                                         特驱投资




                                       特驱教育




                                      五月花拓展




    注:图中,“生搏根源”指四川生搏根源贸易有限公司,“成都德盛”指成都德盛荣和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华西希望”指“成都华西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普华农业”指
四川普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德盛荣和”指四川德盛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特驱


                                                        第 9 页 共 151 页
投资”指四川特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同)

     本次发行相关预案披露(2020 年 8 月 31 日)后至本回复出具日:

                                                    唐健源      刘碧蓉            王益增




                  肖崧         曾正          兰海        生搏根源        张强    成都德盛           周兴帮   王孝国     梅绍锋




         付文革     汪辉武        王德根                                        陈育新          赵桂琴




                                                    德盛荣和         普华农业            华西希望




                  五月花投资                                         特驱投资




                                           特驱教育




                                           五月花拓展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五月花拓展在本次发行相关预案披露(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后
的穿透股权结构中,仅特驱投资股权结构存在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8 月 31 日之后,特驱投资存在一次股权变更,即:2022 年 4 月特驱投资增加
注册资本 6,122.4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出资额全部由四川德盛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德盛荣和”)认缴。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特驱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数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1     成都华西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27,500.00                             49.00%
 2     四川普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2,500.00                             40.09%
 3     德盛荣和                                                                    6,122.45                            10.91%
                         合计                                                    56,122.45                            100.00%

     德盛荣和的唯一股东为王德根;同时,王德根在特驱投资本次股权变更前即持有普华
农业 9.00%股权及五月花投资 2.00%股权。

     根据特驱投资、华西希望、普华农业及德盛荣和出具的说明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汪辉
武访谈了解,特驱投资上述股权变更的原因为王德根为职业经理人,自特驱投资 2005 年
设立时即通过普华农业间接持有特驱投资股权,设立后曾长期担任特驱投资总裁。随着特
驱投资的持续发展,特驱投资 2021 年度营业收入达到华西希望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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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以上,而华西希望控股股东陈育新目前已过古稀之年,综合考虑自身年龄以及对王德
根经营管理能力的信任与认可等因素,同意王德根增加在特驱投资的持股比例,经与特驱
投资股东协商一致对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同意王德根 100.00%持股的德盛荣和增资成为特
驱投资的股东。

     因此,特驱投资本次股权变更系基于特驱投资管理、业务等层面考虑做出的决策,不
存在规避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规定的意图。

     2、特驱投资未来拟引入其他股东或股东退出的计划

     特驱投资目前无引入其他股东或股东退出的计划,如未来拟引入其他股东或股东退
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华西希望、普华农业、德盛荣和分别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2022 年 7 月 8 日及
2022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承诺函》,该等主体承诺:“本公司持有的特驱投资股权自本
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

     根据特驱投资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承诺函》,特驱投资承诺:“本公司持有
的特驱教育股权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

     根据特驱教育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承诺函》,特驱教育承诺:“五月花拓展
的股权结构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发生变更。”

     根据五月花投资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承诺函》,五月花投资承诺:“本公司
穿透至最终持股自然人的股权结构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
发生变更。”

     3、特驱投资是否存在规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关于发行对象、定价发
行、锁定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特驱教育,其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数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1     五月花投资                                        1,010.00           50.50%
 2     特驱投资                                            990.00           49.50%
                    合计                                 2,000.00          100.00%

     特驱投资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出具《关于本公司不谋求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控
制权的承诺》,承诺:“未来在本公司持有特驱教育股权期间,本公司将不会通过任何方
式谋求对特驱教育的控制权,不以任何方式谋求成为特驱教育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不会与特驱教育的任何其他股东(如有)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在特驱教育的股东会
/董事会上采取一致行动,共同扩大在特驱教育股东会/董事会的表决权。”因此,特驱投
资上述股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此外,如上所述,五月花拓展在本次发行相关预案披露(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后的

                                    第 11 页 共 151 页
穿透股权结构中,除特驱投资上述股权变更外,不存在其他股权结构变化。根据特驱投资、
华西希望出具的说明,特驱投资上述股权变更系基于特驱投资管理、业务等层面考虑做出
的决策,不存在规避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规定的意图。

     综上所述,特驱投资上述股权变更不存在规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关于
发行对象、定价发行、锁定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王新明质押股份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金额、平仓条件、履约保障等,
相关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是否可能存在因王新明股份平仓导致其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存
在变动,控股股东的应对措施和承诺,是否存在控制权变动的风险

     1、王新明质押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王新明所持公司 42,840,191 股股份中 34,532,328 股已质押,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80.61%,具体质押情况如下:

     (1)质押金额、平仓条件等基本情况
                                                           质押担保
                                         质押股份数                   平仓
序号    出质人          质权人                               金额              质押用途
                                           (股)                     条件
                                                           (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1      王新明                             4,000,000          3,600   不涉及   公司融资
                 司成都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2      王新明                             5,000,000          6,500   不涉及   公司融资
                 司成都金沙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3      王新明                             2,000,000            926   不涉及   公司融资
                 限公司成都西区支行
                 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
 4      王新明                             3,532,328          1,000   不涉及   个人融资
                 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5      王新明                           20,000,000          24,111   不涉及   公司融资
                 限公司成都西区支行
                 合计                    34,532,328          36,137     -         -

     (2)履约保障及质权实现情形

     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022 年 3 月 21 日,王新明(甲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乙方)签订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2022)信银蓉双流最质字第 225007 号),关于履约保障及
质权实现情形的主要约定如下:

     “6.11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出质权利被有权机关冻结、扣押、止付、强制划转或出
质权利权属发生争议或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等情况的,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因此导致乙方的损失,甲方应在质押担保的范
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7.3 出质权利如有价值减少的可能,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出质权利的价值,或者补
充提供令乙方满意的其他担保,如甲方不恢复出质权利的价值,亦不提供相应担保的,乙

                                      第 12 页 共 151 页
方有权处分出质权利,并将处分所得款项用于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存或者存入
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继续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9.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实现质权:

    9.1.1 截至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含提前到期),乙方未受全额
清偿的,或主合同债务人违反主合同其他约定的;

    9.1.2(机构适用)甲方或主合同债务人停业、歇业、申请破产、受理破产申请、被
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的;

    9.1.3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 6.5 款、第 6.6 款约定未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担保责任或者
提供落实担保责任的具体方案不能令乙方满意的;

    9.1.4 出质权利的价值减少,可能危及乙方权益而甲方未按照乙方的要求恢复出质权
利的价值,或者未能补充提供令乙方满意的相应担保的;

    9.1.5 甲方在其他债务文件下出现违约且在适用的宽限期届满时仍未纠正,从而导致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也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

    (1)其他债务文件下的债务被宣告或可被宣告加速到期;

    (2)其他债务文件下的债务虽不存在被宣告或可被宣告加速到期的情形,但出现付
款违约;

    9.1.6 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②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沙支行

    2022 年 3 月 1 日,王新明(甲方)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沙支行(乙方)
签订《个人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CD17(个人高质)20220001),关于履约保障
及质权实现情形的主要约定如下:

    “第 31 条 质押财产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
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单方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将拍
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甲方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或者向第三方提
存。

    第 32 条 乙方同意转让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的,甲方应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乙方提前
清偿甲方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 35 条 在被担保的债权确定之日起,至被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完毕,若主合同债务
人发生未依约履行偿债义务的情形,则乙方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

    第 37 条 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合同项下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
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
未偿还的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 13 页 共 151 页
    第 45 条 甲方保证其没有亦不进行任何有可能使质权人受到损失和使质押财产减值的
行为。

    第 49 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质押物或担保物权,包括但不
限于放弃、赠子、转让、出资等。

    第 50 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果发生质押财产被查封、扣押、监管等权利限制情况
或涉及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况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发生前述任一情形的,如乙方
要求,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增加或者更换担保条件,或者按照乙方要求承担本合同项下
全部担保责任。甲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
偿责任。”

    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区支行

    2021 年 8 月 27 日,王新明(甲方)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区支行(乙
方)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合同编号:51100720210000411),关于履约保障及
质权实现情形的主要约定如下:

    “第六条 权利凭证的移交和保管

    4、质权存续期间,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出质权利赠与、转让、许可
他人使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出质权利的全部或部分。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
以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出质权利的,应将所得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
偿债务或者提存。

    5、质权存续期间,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物毁损或者价值减少的,出
质权利价值减少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质权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九条 质权的实现

    1、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质权人有权行使质权。质权人可以直接将出质权利兑现或
变现,或者与出质人协议以出质的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出质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
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任一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期限届满”包括主合
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质权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合
同项下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2)债务人、出质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它解散事由:

    (3)债务人、出质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债务人、出质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出质权利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监管


                                    第 14 页 共 151 页
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7)出质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9)质权人与出质人采取任何方式约定的出质人应履行担保责任的其他情形。

    4、如出质人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且债务人同时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物的担保,
质权人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出质人同意继续按本合同约
定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质押担保。“该担保物权”指债务人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物的
担保所形成的担保物权。”

    2020 年 7 月 23 日,王新明(甲方)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公司成都西区支行(乙方)
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合同编号:51100720200000200),关于履约保障及质权
实现情形的主要约定除与上述 51100720210000411 号《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相同外,还
存在如下约定:

    “当‘出质权利的市值/贷款剩余本金’跌至 135%(含)以下时,实施风险预警。质
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自发出预警之日起叁个工作日内提前清偿部分(全部)贷款或者提供
质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当‘出质权利的市值/贷款剩余本金’跌至 120%(含)以下时,
实施风险处置。质权人可以依约定方式实现质权,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
者提存。”

    ④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3 日,王新明(甲方)与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股
权质押合同》,关于履约保障及质权实现情形的主要约定如下:

    “六、质权的实现

    1、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质权人宣布借
款提前到期的情况),而主合同债务人未依约清偿全部债务的,质权人有权随时行使质权,
并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可以提前行使质权,并以所得款项提前清偿主债权:

    (1)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危及质权人的质权;

    (2)出质人有诉讼、仲裁或重大行政案件,可能对质押财产有不利影响;

    (3)指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的;

    (4)出现使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7、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出质人应当恢复质押财产的价值或提供


                                  第 15 页 共 151 页
经质权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八、提存

    质权人同意转让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的,出质人应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
偿出质人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2、相关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是否可能存在因王新明股份平仓导致其股份对应的
表决权存在变动,控股股东的应对措施和承诺,是否存在控制权变动的风险

    根据王新明与上述质权人签订的股份质押协议,王新明向上述质权人提供的股份质押
均未设置平仓线,仅约定在质押物价值相应减少时,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补充提供相应
担保,或质权人可以依约定方式实现质权等条款。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王新明上述质押股
份因股价波动被强制平仓的风险较小。

    王新明上述股份质押中,31,000,000 股股份是为公司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占王新明
全部质押股份的 89.77%。公司该等融资除存在王新明股份质押外,还存在其他关联方抵
押担保、保证担保等担保措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王新明近
五年内未发生过 90 天以上逾期的情形,目前不存在信用卡及贷款逾期的情形。

    王新明未收到过质权人拟对其质押的股份行使质权或实施风险处置的通知,如出现被
处置的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或补充其他担保等措施应对上述
风险。

    为避免吉峰科技控制权变动的风险,特驱教育承诺:“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如王新
明质押的吉峰科技股份出现平仓或被处置的风险,本公司将采取为王新明提供借款、提供
担保等措施,以避免王新明质押的吉峰科技股份被平仓或处置。”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汪辉武出具的说明,如特驱教育出现需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除
特驱教育自有资金外,汪辉武将为特驱教育提供资金支持,以保证特驱教育切实履行上述
承诺。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出具的《个人财富管理账户综合月结单》,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汪辉武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存款 19,127.73
万元港币。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活期账户查询结果,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汪辉武在该行存款余额为 11,052.08 万元。汪辉武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特驱
教育的上述承诺可得到有效履行。

    综上所述,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王新明质押股份均未设置平仓线,被平仓的风险较小,
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相应承诺,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不存在因王新明质押股份被平仓导致
其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存在变动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动的风险。

    (四)结合发行人股权结构、董事会席位安排、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重大
财务和经营决策的支配情况、发行完成前后表决权变化情况等,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
股东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 16 页 共 151 页
    1、发行人股权结构、董事会席位安排、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重大财务和
经营决策的支配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特驱教育直接持有公司 7,604,80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拥有公司 83,107,78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6%)
对应的表决权,特驱教育实际控制公司 23.86%的股份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王新明、山南神宇与特驱教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王新明、
山南神宇有权向公司提名 1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 1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特驱教育有权向
公司提名 2 名非独立董事和 1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特驱教育推选的候选人担任董事长;
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目标股份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当日,王新明应向公司提交辞职
文件,辞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由特驱教育推荐人选担任公司的总经理,王新明担任公司副
董事长。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非独立董事为汪辉君、李勇、王红艳,独立董事为杜金
岷、刘水兵、廖臻,其中董事长为汪辉君,副董事长为王红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
理李勇、副总经理唐勇、董事会秘书杨元兴、财务负责人周兴华。

    公司董事中汪辉君、李勇、刘水兵、廖臻为特驱教育提名/推荐的候选人,高级管理
人员中李勇、唐勇、周兴华为特驱教育推荐的候选人。特驱教育提名/推荐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候选人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当选的董事及聘
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实际履行其职责。

    2、发行完成前后表决权变化情况

    根据王新明、王红艳夫妇及山南神宇与特驱教育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
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王新明、王红艳及山南神宇将持有的全部吉峰科技 23.86%股份
(含已转让给特驱教育的 2%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包括提名权、提案权)在委托期限内
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特驱教育行使。委托期限:就拟转让并委托股份而言,委托期限为委托
生效之日起至拟转让并委托股份完成转让之日,就剩余委托股份而言,委托期限为委托生
效之日起至以下 3 个时间点中的较早者:(1)受托方的控股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在其认购的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并成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之日;(2)受托方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 5.20 条的约定经受让委托方所持有的
吉峰科技一定数量的股份并成为吉峰科技第一大股东之日;(3)受托方以其他方式(包
括二级市场增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成为吉峰科技第一大股东之日。委托期限内,委
托不可撤销。在委托期限内,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有权按协议约定减持委托股份,
减持部分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在减持时终止。根据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与特驱教
育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与《表
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相同,表决权委
托期限届满时,协议自动解除。

    特驱教育及五月花拓展已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披露《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权益变

                                    第 17 页 共 151 页
动报告书》,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后的持股及表决权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向特定对象发行前                            向特定对象发行后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特驱教育        760.48       2.00%          23.86%           760.48      1.54%        1.54%

  五月花拓展             -          -                  -     11,400.00     23.07%       23.07%

    王新明        4,284.02     11.27%           0.00%         4,284.02      8.67%        8.67%

    王红艳        3,283.80      8.64%           0.00%         3,283.80      6.64%        6.64%

   山南神宇        742.96       1.95%           0.00%           742.96      1.50%        1.50%
王新明及其一
致行动人(除收    8,310.78     21.86%           0.00%         8,310.78     16.82%       16.82%
购方外)合计
 其他 A 股股东   28,952.78     76.14%          76.14%        28,952.78     58.58%       58.58%

    总股本       38,024.04    100.00%        100.00%         49,424.04    100.00%      100.00%

    3、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如上表所述,按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特驱教育直接持有公司
1.54%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五月花拓展持有公司 23.07%股份;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
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与特驱教育的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根据《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五月花拓展为特驱教育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完成后,五月花拓展
持有公司 23.07%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特驱教育合计持有并控制公司 24.60%的股份,
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汪辉武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特驱教育及五月花拓展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2021 年 2 月 26 日、2021 年 3 月 15 日
分别披露《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就受让公司股份、接受表决权委托、本次发行前后的权益变动情况等进行了披露。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完成后,五月花拓展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
化,仍为特驱教育;特驱教育及五月花拓展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表决权委托自动解除后,结合各股东持股情况,说明发行人控制权是否稳定,
是否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发行人应对前述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否对本次发行
对象以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法人身份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构成实质性影响

    1、表决权委托自动解除后各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王新明、王红艳夫妇及山南神宇与特驱教育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
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王新明、王红艳及山南神宇将持有的全部吉峰科技 23.86%股份
(含转让给特驱教育的 2.0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包括提名权、提案权)在委托期限内
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特驱教育行使。委托期限:就拟转让并委托股份而言,委托期限为委托

                                        第 18 页 共 151 页
生效之日起至拟转让并委托股份完成转让之日,就剩余委托股份而言,委托期限为委托生
效之日起至以下 3 个时间点中的较早者:(1)受托方的控股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在其认购的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并成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之日;(2)受托方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 5.20 条的约定经受让委托方所持有的
吉峰科技一定数量的股份并成为吉峰科技第一大股东之日;(3)受托方以其他方式(包
括二级市场增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成为吉峰科技第一大股东之日。委托期限内,委
托不可撤销。在委托期限内,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有权按协议约定减持委托股份,
减持部分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在减持时终止。根据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与特驱教
育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与《表
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相同,表决权委
托期限届满时,协议自动解除。

    按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特驱教育直接持有公司 1.54%股份,
通过全资子公司五月花拓展持有公司 23.07%股份;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王新明、王
红艳、山南神宇与特驱教育的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
权结构及表决权变化情况如下:
                                              向特定对象发行后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特驱教育                      760.48                    1.54%           1.54%

     五月花拓展                   11,400.00                  23.07%          23.07%

       王新明                      4,284.02                   8.67%           8.67%

       王红艳                      3,283.80                   6.64%           6.64%

      山南神宇                      742.96                    1.50%           1.50%
王新明及其一致行动人
                                   8,310.78                  16.82%          16.82%
(除收购方外)合计
    其他 A 股股东                 28,952.78                  58.58%          58.58%

       总股本                     49,424.04                 100.00%         100.00%

    根据公司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前十大股东名册,除特驱教育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新
明、王红艳、山南神宇外,前十大股东中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在 1.50%以下,股权分布较
分散。本次发行完成后,汪辉武通过特驱教育及五月花拓展合计控制公司 24.60%的股份,
明显高于王新明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红艳、山南神宇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 16.82%,其
余股东持股比例将被进一步稀释。

    此外,根据王新明、山南神宇(转让方)与特驱教育(受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
议》第 5.12 条约定,“转让方愿意通过本次转让以及本次表决权委托使得买受方取得吉
峰科技控制权,支持买受方作为吉峰科技控股股东并保持控制权,并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
起转让方不再通过股份转让、大宗交易、表决权委托、协议、交易等任何方式使得其自身
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吉峰科技股份数量和表决权高于买受方持有的股份数量或表决权。同

                                  第 19 页 共 151 页
时,转让方承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增持吉峰科技股份,不会单
独或与其他第三方共同谋求吉峰科技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通过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
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谋求吉峰科技实际控制权,但买受方取得控制权后,因严
重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被法院生效判决认定需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除外。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后,买受方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非因转让方原因放弃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权或放弃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低于 10%
后,转让方不再受本款约定约束。”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与特驱教育的表决权委托及一致
行动关系解除,汪辉武通过特驱教育及五月花拓展合计控制公司 24.60%的股份,明显高
于王新明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红艳、山南神宇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 16.82%,仍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王新明及山南神宇已承诺不会单独或与其他第三方共同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
权,其余股东股权分布较分散,因此公司控制权稳定,不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稳定,不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六)结合汪辉武、陈育新取得世纪鼎利控制权的款项支付进度、资金具体来源以及
汪辉武、陈育新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情况等,说明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于控股股东
特驱教育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是否具备相应资金实力,特驱教育不直接认购
而将资金交由五月花拓展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原因、合理性;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
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1、汪辉武、陈育新取得世纪鼎利控制权的款项支付进度、资金具体来源

    根据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鼎利”)的公告文件,2020
年 10 月 12 日,世纪鼎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滨与四川特驱五月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特驱五月花”)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
议》;同日,特驱五月花与世纪鼎利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叶滨拟将
其持有的世纪鼎利 50,000,000 股股份转让给特驱五月花;同时将其持有的世纪鼎利
45,744,700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给特驱五月花行使,特驱五月花与
叶滨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就行使公司股东表决权事项保持一致行动。上述事项完成后,世
纪鼎利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特驱五月花,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育新与汪辉武。特驱五月花
拟以现金全额认购世纪鼎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 A 股股票数量为 171,000,000 股(最
终认购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

    根据世纪鼎利相关公告文件,2021 年 1 月 25 日,世纪鼎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更完成,控股股东由叶滨先生变更为特驱五月花,世纪鼎利的实际控制人由叶滨先生变更
为陈育新和汪辉武。2021 年 8 月 31 日,希望教育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
望教育香港”)与成都鹏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鹏阳”)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希望教育香港将其持有的特驱五月花 100.00%股权转让给成都鹏阳。2021

                                   第 20 页 共 151 页
年 11 月,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特驱五月花持有世纪鼎利的股份数量和持股
比例未发生变化,特驱五月花仍然为世纪鼎利控股股东,世纪鼎利的实际控制人仍然为陈
育新和汪辉武。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世纪鼎利尚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向特定对象特驱五月花发行股票
的相关事项。

    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6 月,特驱五月花已向叶滨支付了全部股份转让款 3.93 亿元。

    根据世纪鼎利《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Hope Education Group Co., Ltd.(证券简称:希望教育,证券代码:1765.HK)的说明,
特驱五月花向叶滨支付的股份转让款全部来源于陈育新及汪辉武实际控制的希望教育的
自有资金。根据希望教育的说明,特驱五月花向叶滨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期间,特驱五月
花仍为希望教育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希望教育香港为希望教育的全资子公司,相关资金支
付已履行了相应内部程序,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

    2、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于控股股东特驱教育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
是否具备相应资金实力

    五月花拓展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为其股东特驱教育的借款,特驱教育向五月花拓展提
供的借款将全部为其自有资金。

    (1)特驱教育情况

    ①特驱教育基本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特驱教育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陶秀珍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0 万元
住所             成都市新津县永商镇车灌村四组 1 栋 1-3 层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服务、教育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         五月花投资持有 50.50%股权,特驱投资持有 49.50%股权

    ②报告期内特驱教育资产重组及主营业务情况

    为响应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集中力量发展职业教育,特驱教育于 2020 年
进行了存续分立,将非教育类业务全部剥离给新设公司四川五月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五月花企管”)。

    2020 年 9 月 14 日,特驱教育召开股东会,对特驱教育实施分立,分立为特驱教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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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花企管。分立后,五月花投资和特驱投资持有特驱教育股权的比例保持不变,持有五
月花企管股权的比例亦分别为 50.50%、49.50%。

    分立前,特驱教育主要从事中职教育、培训服务及房地产开发业务,对外投资 25 家
子公司。特驱教育分立前一年合并财务报表口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94,949.72
 负债总额                                                                     118,159.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76,790.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                                                  71,740.81
                     项目                                     2019年度
 营业总收入                                                                   129,201.37
 净利润                                                                        13,830.1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审计。

    根据分立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特驱教育持有 16 家子公司股权,五月花企管持有 9 家
子公司股权:
   母公司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成都郫县希望职业学校                                              100.00%
                  成都五月花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00.00%
                  四川五月花专修学院                                                100.00%
                  成都市金牛区天一学校                                              100.00%
                  成都五月花高级技工学校                                            100.00%
                  重庆望江技工学校                                                  100.00%
                  四川五月花技师学院                                                100.00%
                  资阳汽车科技职业学校                                              100.00%
特驱教育
                  成都希望英语学校                                                  100.00%
                  成都协泰会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00.00%
                  四川五月花拓展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四川五月花阳光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贵州五月花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瑞金市明德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遵义市德瑞教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成都红五月影视制作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五月花企管        成都市天一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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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公司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成都五月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祁县五月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福泉金五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贵州五月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资阳五月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8.78%
                绵竹市五月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金堂金五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9.60%
                宜宾创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注 1: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成都市金牛区天一学校已对外转让;重庆望江技工学校正在对
外转让;瑞金市明德教育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德瑞教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注销。
    注 2: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成都五月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创吉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已注销。
    注 3: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成都市天一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分立后未办理股权变更,
目前仍由特驱教育持股 100.00%。

    分立完成后,特驱教育主营业务为提供中职教育、培训服务,五月花企管主营业务为
房地产开发。

    (2)特驱教育的资金来源说明

    ①根据中国民生银行郫县支行出具的《单位存款证明书》并通过中国民生银行企业网
上银行进行活期账户查询,截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特驱教育在该行存款余额为 21,004.57
万元。

    根据特驱教育的说明,特驱教育现有资金来源于其分立前后经营所得。特驱教育现有
中职学校 4 家、专修学院 1 家、培训类学校 3 家,在校学生约 15,000 人,每年收入约 1.80
亿元。

    ②根据特驱教育 2022 年 5 月 31 日的单体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2022 年 5 月 31 日特驱教育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23,618.98 万元,其中:应收五月花企管
62,966.62 万元,该等其他应收款项主要系因特驱教育 2020 年分立形成。根据特驱教育与
五月花企管签署的《分立协议》及补充协议,特驱教育 2020 年分立时对分立前净资产、
业务、债权债务分割、人员安置等进行了约定,根据协议约定,分立后特驱教育其他应收
款中应收五月花企业管理 60,900.06 万元。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五月花企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四川五月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陶建国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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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收资本         600 万元
住所             成都市新津县永商镇车灌村四组 1 栋 1-3 层
                 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五月花投资持有 50.50%股权,特驱投资持有 49.50%股权

    根据五月花企业管理的说明,五月花企管目前资金来源于相关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销售
回款。特驱教育 2020 年分立前持有房地产开发项目 15 个,主要位于四川、贵州等地,分
立后至今该等项目由五月花企业管理承继持有,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相关房地产开发项
目土地面积共 578,274.33 平方米,建筑面积共 1,840,570.05 平方米,住宅、商业、公
寓(含车位)销售回款累计 50 余亿元。

    根据五月花企管出具的说明,“特驱教育如存在资金需求,为保障特驱教育的资金充
足,本公司将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归还特驱教育相关款项。”

    ③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公司尚未归还特驱教育及汪辉武借款本金 33,870.00 万
元,其中:应付特驱教育借款本金余额 29,220.00 万元。根据相关借款协议及补充协议,
特驱教育及汪辉武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借款期限为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或公司向五月花
拓展发行股票完成之日起 30 日为止(具体截止日以孰先为准)/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特驱教育的说明,特驱教育将通过自有现金与收回其他应收款的方式筹集五月花
拓展本次认购所需资金。

    综上,五月花拓展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将全部来源于特驱教育的自有资金,特驱教育
具备相应资金实力。

    3、特驱教育不直接认购而将资金交由五月花拓展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原因、合理性

    特驱教育于 2020 年 8 月初开始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洽谈收购公司控制权相关事宜,
至 2020 年 8 月 29 日五月花拓展与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交易推进节奏较快,在前
期的洽谈过程中,双方主要集中精力于交易方案的设计及主要交易条款的磋商。在确定本
次认购股票的具体特定对象时,汪辉武及特驱教育经内部商议,决定以特驱教育全资子公
司五月花拓展作为集中持有公司股份的主体,特驱教育向五月花拓展提供资金支持,加之
汪辉武系首次收购 A 股上市公司,当时对 A 股资本市场认识尚不够全面深入,未充分考虑
嵌套结构认购的经济性、必要性等问题。但本次发行以五月花拓展作为具体认购对象,不
存在特殊利益安排。

    综上所述,五月花拓展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将全部来源于特驱教育的自有资金,特驱
教育具备相应资金实力;特驱教育不直接认购而将资金交由五月花拓展认购本次发行股份
具有合理性。

    4、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
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


                                   第 24 页 共 151 页
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是否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特驱教育、五月花拓展出具的《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关于认购资金来源
的补充承诺》,五月花拓展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为其股东特驱教育的借款,特驱教育的借
款将全部为其自有资金,不存在对第三方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公司
及其关联方(吉峰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除特驱教育向五月
花拓展提供借款外,不存在公司及其他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来源于股权质押的情
形。

    综上所述,五月花拓展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
接、间接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吉峰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
形;除控股股东特驱教育向五月花拓展提供借款外,不存在公司及其他主要股东直接或通
过其利益相关方向五月花拓展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未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本次发行是否已明确发行对象认购股票数量或者数量区间,是否承诺了最低认
购金额或明确认购区间下限,承诺的最低认购金额是否与拟募集资金相匹配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公司与五月花拓展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本次发
行对象为五月花拓展,发行价格为 3.65 元/股,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11,400 万股(具
体以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为准),五月花拓展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
股票。公司(甲方)已与五月花拓展(乙方)在《股份认购协议》中明确约定“乙方拟认
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数量、募集资金用途、股票锁定期和发行时机等事项以深圳证券交易
所最终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根据《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如五
月花拓展未按协议约定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已明确发行对象认购股票数量及认购金额,五月花拓展拟认购公
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具体以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为准),承诺了最低
认购金额或明确认购区间下限,与拟募集资金相匹配。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受理后召开股东大会将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相关的法律法
规以及证监会、深交所相关回答,了解符合相关要求所需的必要资料和流程;查阅相关董
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确认将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的合法有效性。

    2、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我国 A 股上市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非公


                                   第 25 页 共 151 页
开发行股票审核/注册过程中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的相关案例。

    3、查阅发行人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
交易金额和数量信息,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分析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差异情况。

    4、获取并查阅特驱投资的工商存档资料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核实,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特驱教育、普华农业、德盛荣和、生搏根源、成都德
盛信息,确认特驱投资及五月花拓展的股权结构。

    5、对特驱教育实际控制人汪辉武进行访谈,了解特驱投资股权变动原因。

    6、获取并查阅华西希望、普华农业、德盛荣和、特驱投资、五月花投资及特驱教育
出具的相关说明或承诺,取得特驱投资和华西希望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并与发行人进行比
较,分析其股权变更的背景、原因及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地位的影响。

    7、获取并查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证券质押
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及相关质押协议、质押登记文件,并对王新明进行访谈,了解质押情
况。

    8、获取并查阅王新明、山南神宇与特驱教育签订的相关协议以及发行人和特驱教育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了解目前公司的实际控制情况以及发行完成前后表决权的转移。

    9、查阅发行人详式权益变动变动报告,测算复核发行完成前后各股东的持股以及表
决权变化,确认实际控制人情况。

    10、查阅世纪鼎利相关公告文件,获取并查阅 Hope Education Group Co., Ltd.(证
券简称:希望教育、证券代码:1765.HK)的说明文件,了解世纪鼎利、实际控制人叶滨
与特驱教育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履行情况。

    11、通过对汪辉武的访谈以及查阅特驱教育、五月花拓展出具的《关于认购资金来源
的承诺》及《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补充承诺》,了解认购资金来源,以及特驱教育不直接
认购的原因。

    12、获取并查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特驱教育资金证明,现场查询特驱
教育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网上银行的存款余额,获取并查阅特驱教育最近一
年及一期和 2022 年 1-5 月财务报表、其他应收款余额表,了解特驱教育货币资金及债权
情况。

    13、获取并查阅四川五月花拓展服务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

    14、获取并查阅四川五月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2 年 1-5 月财
务报表、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及其出具的归还特驱教育欠款的《说明》。

    15、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四川省五月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账户存款
信息。



                                  第 26 页 共 151 页
    16、获取并查阅特驱教育关于 2020 年分立的股东会决议、分立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相关说明。

    17、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情况说明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
分行出具的 2022 年 3-6 月《个人财富管理账户综合月结单》。

    18、现场查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的存款余额情
况。

    19、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人与五月花拓展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
了解认购股票数量和金额。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在申请文件受理后召开股东大会将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不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 60 条“应当由董事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的情形,符合《审
核问答》问答 7 的相关要求。

    2、特驱投资股权变更不存在规避《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关于发行对象、定价
发行、锁定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3、王新明质押股份被平仓的风险较小,发行人控股股东已出具相应承诺,不存在因
王新明质押股份被平仓导致其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存在变动而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变动的风
险。

    4、本次发行完成后,五月花拓展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仍为特驱教育;特驱教育及五月花拓展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控制权稳定,不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6、五月花拓展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将全部来源于特驱教育的自有资金,特驱教育具
备相应资金实力;特驱教育不直接认购而将资金交由五月花拓展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具有合
理性。

    五月花拓展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
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除控股股东特驱教育向五月花拓展提供借
款外,不存在发行人及其他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五月花拓展提供财务资
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未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7、本次发行已明确发行对象认购股票数量及认购金额,五月花拓展拟认购公司本次
发行的全部股票(具体以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为准),承诺了最低认购金
额或明确认购区间下限,与拟募集资金相匹配。

    问题 2


                                  第 27 页 共 151 页
    发行人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吉林省康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康达”)
2020 年、2021 年净利润分别为 9,754.37 万元和 9,718.84 万元。申报材料称,2018 年至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吉林省康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康达”)
净利润分别为 8,171.37 万元、1,016.82 万元、8,981.25 万元和 6,104.33 万元,综合毛
利率分别为 50.90%、42.93%、51.59%和 52.42%,均远高于同期发行人相关财务指标,产
品综合毛利率远高于国内同类产品;2019 年毛利率略低的原因为受中美贸易战影响进口
关键零部件到货延迟,吉林康达向吉林省大元农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元机械”)
采购指夹式免耕播种机,按照采购价销售,毛利率为零。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吉林康
达净利润数额与申报材料中载明的数额存在差异。此外,申报材料称吉林康达主要产品为
玉米免耕播种机,目标客户为位于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免耕播种的农民,特色农
机具补贴款占其售价的比例要高于通用性农机购置的补贴比例。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吉林康达的生产模式、产品成本构成,行业发展情况、
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目前市场地位、市场份额,较同类竞品的竞争优势、行业相关技术发
展情况及迭代周期等,说明吉林康达产品价格、毛利率远高于国内同类产品的原因及合理
性,相关业绩指标是否与行业发展相符,高毛利率是否真实、可持续;(2)结合吉林康
达与大元机械历史交易情况,说明 2019 年在毛利率为零的情况下,仍开展相关交易的商
业合理性,相关产品客户群体、性能、产品机构、应用场景等是否相近,吉林康达与大元
机械产品毛利率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吉林康达产品是否为大元机械贴牌生产,是否可替代,
在采购大元机械产品进行销售的情况下,农机补贴款的补贴情况;(3)结合行业政策发
展情况、补贴政策变化及持续性、补贴对象,产品销售模式,报告期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金
额、占比、款项支付情况、产品补贴款占其售价的比例、在手订单等,说明吉林康达对相
关补贴政策是否存在较大依赖;(4)申报材料在对比吉林康达与同行业相关公司毛利率
时,未选取大元机械相关产品的原因、合理性;(5)发行人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吉林
康达财务数据与申报材料载明信息存在差异的原因、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表述不一致的
情形,相关表述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人、会计师说明针对吉
林康达相关业务真实性采取的核查措施、核查范围、核查程序及具体过程。

    回复:

    一、发行人的说明

    (一)结合吉林康达的生产模式、产品成本构成,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竞争格局、公
司目前市场地位、市场份额,较同类竞品的竞争优势、行业相关技术发展情况及迭代周期
等,说明吉林康达产品价格、毛利率远高于国内同类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绩指标
是否与行业发展相符,高毛利率是否真实、可持续

    1、吉林康达的生产模式、产品成本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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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零部件生产采购情况

    吉林康达主要零部件及其来源等情况如下:

    ①生产加工:大梁、底板、坐板、轴套、轴座、支座、连接板、支撑板、焊合件、臂、
杆、轴;单体装配结构、肥箱底座装配结构;激光切割件、烤漆件等。

    ②外部采购:圆钢、方钢、扁钢、槽钢、钢管、钢板等;轮胎、肥箱、种箱;液压管
件、轴承;标准件;铸件、折弯件;监视器等;玉米排种器、施肥圆盘、播种圆盘等。

    (2)生产模式

    吉林康达采取市场预测和订单驱动相结合、零部件外购外协与自主加工相结合、整机
自主装配的生产模式,具体如下:

    ①市场预测和订单驱动相结合。吉林康达在上一年末会通过实地调研主要市场的农机
推广站、召开经销商会议等方式预测市场需求,确定下一年度生产计划,并根据订单变化
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生产计划。该种生产模式能够较好地适应播种行业较强的季节性特
征及终端农民订货周期短的特点,保证销售旺季的供货及时性和稳定性,并在销售淡季保
持合理的库存。

    ②零部件外购外协与自主加工相结合。吉林康达在吸收、消化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东北地区实际情况,形成了一套高效、实用的生产技术,但由于产品所涉及的部
件较多,全部自主生产会过度拉长业务链条,增加各类成本,降低规模效应。为降低成本、
提高效益,吉林康达所需排种器等核心部件主要从国外进口,锻件、铸件、冲压件等非核
心配件外协加工或采购,机械加工、焊接、打磨、烤漆等工序自主完成。吉林康达生产加
工的零部件均在机加工车间/工段进行,其中:

    Ⅰ.吉林康达对各类钢材进行加工、成型和焊接打磨,主要使用各类铣床、车床、激
光切割机、矫平机、折弯机等设备。

    Ⅱ.吉林康达对结构件进行喷漆表面处理,主要使用喷涂机、辐射燃气锅炉、烤漆生
产线等设备。

    ③整机自主组装。吉林康达通过外购、外协、自主生产三种方式获取所有配件后,由
技术人员指导生产人员对机具进行组装,最后由质检人员进行出厂检验、试机等工序,最
终达到产品在质量、效率、实用性等方面的最优状态。

    吉林康达装配分为部件装配和整机装配,主要在装配车间/工段进行,其中:部件装
配系指将各类松散的零部件装配成若干个半成品,包括播种单体装配、各类肥箱部件装配、
施肥刀装配、玉米排种器装配等八十余项;整机装配系指将部装半成品集成总装成整机。

    吉林康达装配系依据产品图纸示意将各类零部件装配部件半成品和整机,直接影响产
品产量和质量。吉林康达产品产量主要受装配所需零部件备货、装配及仓储场地、装配人
员数量及效率等因素决定,其中:零部件备货受到流动资金和仓储条件限制;装配主要由


                                   第 29 页 共 151 页
人工完成,装配场地和工人数量决定可同时开工装配整机的数量。

    由于吉林康达免耕播种机械兼具清垄、挖坑、施肥(口肥、底肥)、播种、覆土等功
能,且免耕土地上残留大量秸秆,土质较硬,作业环境恶劣,免耕播种机械负重作业容易
造成零部件损坏、松动或脱落,因此零部件质量及部件装配和整机装配对保障产品性能稳
定较为重要。比如,播种单体装配影响播种深度和株距,肥箱部件装配和施肥刀装配影响
播种机平衡和下肥深浅及肥料分布均匀程度,玉米排种器装配影响株距和株数;整机装配
影响播种株距、下肥数量、机器运行时卡顿情况等。

    (3)生产能力的变化情况

    ①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吉林康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原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1、固定资产原值           9,056.97              9,055.17           5,045.79      4,827.77
1.1 房屋建筑物            6,724.72              6,724.72           3,445.79      3,437.85
1.2 机器设备              1,686.26              1,686.26           1,017.77        846.44
1.3 运输设备                  477.03               477.03            451.95        416.86
1.4 电子及其他设备            168.96               167.16            130.28        126.62
2、在建工程原值                    -                        -      2,859.97          7.71

    报告期内,吉林康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净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1、固定资产净值           6,834.55              6,960.91           3,548.72      3,620.99
1.1 房屋建筑物            5,695.89              5,775.94           2,781.91      2,939.10
1.2 机器设备                  956.48               990.49            622.85        541.46
1.3 运输设备                  123.33               133.98            131.48        126.61
1.4 电子及其他设备             58.85                60.50             12.48         13.82
2、在建工程净值                    -                        -      2,859.97          7.71

    2019 年,吉林康达固定资产为一期厂房及相关机器设备、原材料仓库和办公楼,建
筑面积合计 22,239.85 平方米,其中生产用房面积约 10,300 平方米,零部件的下料、机
械加工、铆焊、激光切割、烤漆等生产加工、部件装配、整机装配均在此进行。

    2020 年,吉林康达进行二期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原辅材料仓库、产成品仓库、
装配车间及设备购置。因二期项目在当年末处于在建状态,2020 年末在建工程较上年末


                                       第 30 页 共 151 页
增加 2,852.26 万元;机器设备较上年末略有增加,主要是新增购置矫平机等加工设备。

    2021 年,吉林康达完成二期项目厂房建设和新增设备安装,经验收投入使用,2021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较上年末增加 4,009.38 万元,其中:新增房屋建筑主要为原辅材料仓
库、产成品仓库、整机装配车间,面积合计 33,354.90 平方米;新增机器设备主要为二期
厂房安装起重机;一期车间购置焊机、空压机、切割机等等零部件加工设备。

    2022 年 1-3 月,吉林康达固定资产变动较小,无新增在建工程。

    ②生产人工数量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吉林康达生产工人均为固定用工,各期平均人工数量稳中有升,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人工数量                        182                  157          141          143
1.1 机械加工车间/工段               95                   80           71           67
1.2 装配车间/工段                   87                   77           70           76
    注:上表中平均人工数量为期内各月算术平均数取整,下同。

    在生产旺季,吉林康达会组织全员参与整机装配辅助工作;在生产淡季,吉林康达会
组织生产人员协助开展售后服务等工作。

    ③生产能力的变化情况

    在二期厂房建成投入使用前,吉林康达部分零部件的下料、机械加工、铆焊、切割、
烤漆等生产加工、部件装配、整机装配及产成品仓储主要在一期厂房进行,受仓储场地限
制,装配工段共有10个整机装配工位,每个工位由2个装配工人在前段工序基础上进行整
机装配。在零部件准备充足及部装完整的情况下,按一般整机装配效率(每日工时按8小
时计,每个工位每天装配5台,每月24个工作日,下同)推算,吉林康达整机装配能力为
1,200台/月左右。由于免耕播种机主要由各类金属结构件制成,吉林康达整机存放占地约
4平方米/台,整机及零部件露天存放容易受雨水侵蚀生锈,肥箱等塑料件在阳光暴晒后容
易老化,影响机器美观和效能。为避免整机装配后不能妥善存放,吉林康达整机装配主要
在每年10月至次年4月进行,其他月份则安排生产自制零部件,同时亦根据销售需要装配
整机。

    二期厂房建成投入使用后,吉林康达形成生产加工、整机装配、仓储独立空间,可在
全年实现相对均衡生产,减少销售旺季前加班赶工,生产能力得到较大提升。目前,吉林
康达装配车间面积15,600平方米,共有15个整机装配工位,按一般整机装配效率推算,整
机装配能力为1,800台/月左右。在当前市场需求和自身仓储条件限制下,吉林康达在每年
10月至次年3月进行整机装配,在其他月份进行零部件生产和个别部件装配,吉林康达具
有年产免耕播种机10,000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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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2021年度,吉林康达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量                           6,327                       5,225                      6,954
              销量                           6,885                       6,597                      5,094
            产销率                         108.82%                     126.26%                     73.25%

           其中:吉林康达2019年产量和销量包括向吉林省大元农用机械有限公司购入的数量及
     对外销售的数量。

           (4)产品成本构成

           吉林康达产品生产成本主要由原材料构成,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较低,具体结构
     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5,182.05      88.24%     10,261.35        81.03%        8,127.12      82.40%       13,613.03       87.65%
直接人工        351.80       5.99%      1,055.39         8.33%         756.91         7.67%         894.96          5.76%
制造费用        338.62       5.77%      1,346.17        10.63%         979.11         9.93%       1,023.73          6.59%
 小计         5,872.47   100.00%       12,662.91       100.00%        9,863.14    100.00%        15,531.71       100.00%

           ①直接人工情况

           报告期内,吉林康达生产成本中直接人工金额及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直接人工                           351.80            1,055.39               756.91                 894.96
     平均直接人工数量                      182                   157                  141                  143
     各期工资                             1.93                  6.72               5.37                   6.26

           2022年1-3月,吉林康达人均工资为1.93万元,年化处理后为7.72万元,与以前年度
     不存在较大差异。

           ②制造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吉林康达生产成本中制造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制造费用                              338.62            1,346.17             979.11           1,023.73


                                                 第 32 页 共 151 页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其中:折旧费用                  52.95              235.50       125.77       110.06
      材料费用                  96.45              555.85       520.05       430.96
      低值易耗品                88.22              240.25       180.70       251.64
      燃料与动力费用            60.77              162.78       106.21       149.18

    2020 年度吉林康达制造费用较 2019 年和 2021 年低,系因为 2020 年度产量较其他年
度低,且 2020 年 3 月开始享受新冠疫情期间电费优惠。

    2、吉林康达所属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目前市场地位、市场份额

    (1)吉林康达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吉林康达主要从事免耕播种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核心产品为玉米免耕播种机。
免耕播种机械对农田实行免耕和秸秆留茬覆盖还田,能够有效控制土壤风蚀水蚀和沙尘污
染、提高土壤肥力和抗旱节水能力,进而节能降耗、节本增效,符合我国推广保护性耕作
的政策导向。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31 号),吉林康
达属于“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细分行业为“C3572 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

    ①保护性耕作在全球发达农业国家的应用情况

    农业保护性耕作是国内外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技术内容之一,系世界上应用最广、
效果最好的一项旱作农业技术。保护性耕作作为一项通过对农田实行免耕少耕和秸秆留茬
覆盖还田、控制土壤风蚀水蚀和沙尘污染、提高土壤肥力和抗旱节水能力以及节能降耗和
节本增效的先进农业耕作技术,已在全球 70 多个国家推广应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
亚、巴西、阿根廷等国的应用面积已占本国耕地面积的 40%-70%。

    ②保护性耕作在我国尤其是东北等地区的推广情况

    由于保护性耕作兼具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在我国尤其是广大东北、
华北、西北地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由于我国种植模式复杂多样,配套机具更新难度较
大,农民认知程度较低,技术支撑服务能力不足等,导致我国保护性耕作普及速度较慢。
对传统耕作制度进行变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技术、经济、社会等多方面条件的支撑。

    我国早在 2005 年提出发展保护性耕作,2009 年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制《保护
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 年)》,2011 年国家农业部办公厅发布《保护性耕作项
目实施规范》《保护性耕作关键技术要点》。2017 年 1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全国
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 年)>的通知》(国发[2017]3 号),提出加强北方旱田保护性
耕作。2017 年 12 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89 号),推进补贴范


                                    第 33 页 共 151 页
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各地把免耕播种机都作为敞开、优先补贴的农机品种。2018 年 12 月,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8]42 号),明确提出大力支持保护性耕作技术与机械装备的推广应用。

    2020 年 2 月,国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
(2020-2025 年)》,将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赤峰市、
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玉米生产作为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的重点,兼顾大豆、小
麦等作物生产。力争到 2025 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 1.4 亿亩,占东北地区适宜区
域耕地总面积的 70%左右,形成较为完善的保护性耕作政策支持体系、技术装备体系和推
广应用体系。随后,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分别制定保护性耕作实施
方案,2020 年上述四省分别计划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 800 万亩、1,800 万亩、1,200 万亩
和 700 万亩。据公开报道,2020 年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共投入 1.6
万个农机服务组织、4.1 万台免耕播种机,开展免(少)耕播种作业 4,606 万亩,超额完
成年度任务;深松整地、免耕播种等绿色高效机械化技术加快推广,应用面积近 29 亿亩
次,较上年增长约 3%。

    根据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及内蒙古自治区 2021 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四省
2021 年保护性耕作计划实施面积分别为 2,300 万亩、2,800 万亩、850 万亩、1,000 万亩,
合计 6,950 万亩。2021 年 7 月 12 日,国家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在答复十三届全
国人大代表建议时表示,东北四省区已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 7,100 万亩;2021 年东北四
省区新增免耕播种机 1.85 万台,免耕播种机保有量超过 11 万台。

    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在耕地建设保护方面提出,要抓黑土地的保护,深入推进国家
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 8,000 万亩。

    综上,随着保护性耕作方式在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推广应用,
并逐渐向我国西北、华北甚至全国推广,我国农机市场对免耕播种机械的需求持续增长。

    ③我国玉米种植面积稳步提升

    自 2002 年以来,我国玉米种植面积稳步提升,由 2002 年的 24,633.71 千公顷扩大至
2021 年的 43,320.00 千公顷,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3%。在此期间,我国玉米播种机械化水
平逐步提高,由此对玉米播种机械需求稳步增长。尤其是近年受国际贸易摩擦及俄乌冲突
影响,部分国家出于优先保证国内粮食安全的考虑,开始暂停或禁止出口关键农产品,可
能引发全球粮食危机。在此背景下,我国将进一步鼓励扩大主粮种植面积,提高主粮自给
水平。玉米系我国主粮之一,吉林康达作为从事玉米免耕播种机械生产的重要企业,将直
接从我国逐渐扩大主粮种植面积中受益。




                                  第 34 页 共 151 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吉林康达所属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市场地位、市场份额

     ①市场竞争格局

     如前所述,我国早在 2005 年即提出保护性耕作,2009 年提出保护性耕作建设规划,
2011 年出台保护性耕作实施规范和技术要点,开始进入试点推广期。经过较长时期推广,
免耕播种机械实行免耕少耕,在秸秆留茬覆盖还田的基础上直接进行播种,可以达到控制
土壤风蚀水蚀和沙尘污染以保护耕地的目的,具有增加土壤有机质及氮磷钾含量以改善土
壤性状、提高土壤肥力,增强蓄水保水效果。加之 2017 年前后我国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
治区出现一定程度干旱,免耕播种机械前述优势得到凸显,逐渐被当地农民等广大用户认
可。随着 2017 年及之后推广免耕播种机械的中央及地方各类政策密集出台,尤其是农业
部、财政部将我国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赤峰市、通辽
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1)玉米生产作为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的重点,免耕播种机械市
场主要集中东北地区,自 2018 年开始进入市场需求爆发期,每年春耕玉米播种前夕免耕
播种机械供不应求。随着免耕播种市场需求持续旺盛,产品毛利率较高,细分市场也吸引
雷沃重工等优秀企业进入。

     由于我国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便是在我国东北地区,连片耕地根据土质
和环境综合评估后分别承包给众多农户家庭,因此各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仍是小片、
不相邻的布局,出现与大面积、连片的耕地上不同的耕作农艺,长年分片耕作使土壤在硬
度、平整度等出现差异。而欧美国家地广人稀,农用地主要由农场主经营,农业生产普遍
在大面积、连片的土地上进行,长年按照农艺要求坚持深松、轮作、休耕,耕地较为平整,
土壤肥力状况较好。由此,国内外免耕机械产品在作业行次、传动系统、施肥系统等方面
存在差异,其中国内免耕播种机一般采用双传动系统,作业行次较低,施肥系统包括底肥
和口肥;欧美国家免耕播种机一般采用单传动系统,作业行次较高,施肥系统仅涉及底肥。
因此,虽然世界知名免耕播种机品牌以欧美国家为主,但由于其主要针对欧美大面积连片


1根据国家农业部、财政部 2020 年 2 月《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 年)》,东北地区包括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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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整程度较高的土地耕作作业而设计,在国内小片土地耕作时适用性不足。

    因此,我国玉米免耕播种机械生产企业主要在东北地区,部分在华北地区;仍以国产
品牌为主,仅有少量进口品牌进入。由于产品市场较为集中,市场先行者不仅在产品设计、
性能稳定及持续优化方面具有优势,而且通过区域品牌形象打造和建设完善的销售网络形
成一定的市场壁垒。新进入者通常采取低价和信用刺激策略,在短期内加剧市场竞争,随
着市场逐渐成熟,长期内较难改变市场格局。

    ②市场地位与市场份额

    吉林康达成立于 2009 年,位于吉林省四平市,系国内较早进入玉米免耕播种机械市
场的企业之一,凭借市场区位和技术研发及产品优势,在我国玉米免耕播种机械细分市场
中具有较高地位,尤其是在东北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吉林省于 2016 年在《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发
[2016]25 号)中提出,“大力推广以秸秆覆盖免耕播种为核心技术的保护性耕作技术,
制定玉米保护性耕作技术规范,设立省级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资金,在省内适合推广保护
性耕作地区推广实施。”2018 年,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和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加快推广秸
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推进耕地质量耕作生态耕作效益“绿色增长”的实施意见》
(吉农机发[2018]22 号),决定从 2019-2025 年在全省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
术,对该技术实行每亩 29 元的作业补贴。吉林省四平市被誉为“东北粮仓”,是我国粮
食主产区之一;四平市梨树县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地处松辽平原腹地,玉米是全县的主导
作物,建有占地 92.29 万亩的“国家百万亩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是
全国最大的绿色玉米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由此,吉林康达位处吉林省四平市,在切身参
与地方政府推广以秸秆覆盖免耕播种为核心技术的保护性耕作技术过程中,有效把握市场
需求,建立营销网络,并在保护性耕作在东北地区甚至全国范围推广时把握市场先机,占
领市场。

    同时,吉林康达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生产一代、预研一代、储备一代,保持产品技
术的领先性。吉林康达在 2014 年被评定为四平市企业技术中心,2015 年被评定为吉林省
企业技术中心,2018 年和 2021 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0 年被认定为四平市科
技创新中心。吉林康达因实施免耕播种技术研究与推广项目获得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三等
奖,在免耕机械领域拥有近二十项专利,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吉林康达免耕指
夹式播种机械作业行数覆盖 2-7 行,播种准确率达到 95%以上,被授予吉林省名牌产品称
号,曾荣获 2015 中国农机行业年度产品创新奖、2017 中国农机行业年度产品金奖。在前
述免耕指夹式播种机热销时,吉林林康达自主研发了气吹式免耕播种机、小麦条播机、条
耕机,现处于试制试销阶段,未来将继续引领免耕播种机械行业的发展。
                                                 2
    根据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系统销售数据统计 ,2018-2020 年度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
2
  吉林康达免耕播种机市场占有率统计方法为:登录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主办的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
网(http://www.amic.agri.cn),进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在“省级补贴专栏网址链接”选择
相关省份或自治区,在各省或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查找链接进入相关省份或自治区的农机购
置补贴信息情况公开界面。公众亦可直接检索“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进入相关省份农机购置补贴信

                                        第 36 页 共 151 页
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免耕播种机械平均年销量 20,000 台左右,吉林康达免耕播种机产品在
该等区域的市场占有率 20%-30%。

    3、吉林康达较同类竞品的竞争优势、行业相关技术发展情况及迭代周期

    (1)吉林康达较同类竞品的竞争优势

    较同类竞品,吉林康达在核心技术、市场影响及营销网络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具体分析如下:

    ①吉林康达具有核心技术

    吉林康达是国内较早从事免耕播种机械研究生产的企业之一,坚持自主研发为主,始
终瞄准世界先进产品发展趋势,以保持产品技术的领先性。吉林康达于 2014 年被评定为
四平市企业技术中心,2015 年被评定为吉林省企业技术中心,2018 年和 2021 年被认定
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吉林康达拥有免耕指夹式精量施肥播种、免耕气吹精量施肥播种、
多功能条播机技术、马铃薯种植机技术等核心技术,因实施免耕播种技术研究与推广项目
获得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国内免耕播种机械主要由清垄结构、施底肥系统、施口肥
系统、播种系统、镇压覆土装置、液压系统、传动系统构成,吉林康达在免耕机械领域拥
有近二十项专利,涉及施底肥系统、施口肥系统、播种系统、镇压覆土装置、液压系统,
其中:“气吹式排种器”专利有助于推动排种盘国产化,“偏心轮曲板单向可调速减速器”
和“一种新型马铃薯播种装置”等专利为面向新产品的技术。因此,吉林康达拥有生产所
需的核心技术,不仅可以保障当前主销机型作业性能,也为长远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②吉林康达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吉林康达生产的玉米免耕播种机是2010年进入国内市场的产品,主要在东北和内蒙古
东部地区进行推广。吉林康达作为国内行业领先的玉米免耕播种机械企业,多年以来通过
不断的技术升级和适应改进,产品质量稳定,播种精度高,且售后服务到位,得到使用者
的广泛信赖,品牌知名度越来越高,并受到我国农业部、吉林省及四平市各级领导关心支
持,在保护性耕作相关会议和现场推广演示活动上邀请吉林康达代表重点发言、举办技术
讲座和培训活动;并在各地区相关场合提供现场推广演示机会。同时,吉林康达积极参与
地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经审查进入地方政府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成为地方政府推
广保护性耕作技术的主推机具。截至2022年3月31日,吉林康达共有36个型号产品取得农
业部及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出具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免耕气吹式精量施肥
播种机(2BMQF-2)以及(2BMZF-2A)等主销机型均已纳入主推农机具名单。以2022年山
东省、河南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形式审核情况为例,吉林康达
参选的四种型号免耕播种机产品全部通过审核,部分竞争者同类产品通过率不高。相比同


息界面。
在相关界面,选择“年份”,补贴机具范围选择“种植施肥机械”之“播种机械”之“免耕播种机”,统计
出该省进入补贴系统的免耕播种机的总量和吉林康达免耕播种机的销量,计算吉林康达免耕播种机的占比。
因 2021 年相关省份开放农机购置补贴系统接受补贴申请的时间较晚,购置补贴系统内 2021 年销售数据尚不
完整。

                                         第 37 页 共 151 页
类产品,吉林康达产品较早进入市场且通过多年努力获得地方政府及市场认可,具有先发
优势和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③吉林康达具有健全的经销网络和完善的服务能力

    由于我国将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赤峰市、通辽市、
兴安盟、呼伦贝尔市)玉米生产作为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的重点区域,吉林康达共有 100
余家经销商,基本覆盖上述地区主要州市县区域。吉林康达要求经销商经销免耕播种机械
须以“康达”品牌免耕播种机械为主,保证在作业期前后主要整修调试“康达”免耕播种
机,提升终端客户满意度。

    吉林康达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春播时间段调配生产、销售、售后相关人员
去一线服务;春播结束后,吉林康达组织对出售机器进行检修,保证使用者第二年可以正
常使用。售后服务过程中,吉林康达收集整理购机者使用意见或建议,持续完善播种机器
设计,提高部件装配和整机装配的工艺质量,形成产销之间相互促进提高。

    (2)吉林康达所属行业相关技术发展情况及迭代周期

    吉林康达所产玉米免耕播种机械的核心零部件是播种盘,直接影响播种效率和播种质
量;施肥系统、镇压覆土装置、液压系统及传动系统具有共通性,共同决定机械联合作业
的效能。目前,行业内通常使用三种播种盘,分别为指夹式播种盘、气吹式播种盘和气吸
式播种盘,代表着播种技术的发展方向。通常情况下,指夹式播种盘成本较低,但播种效
率相对较低,适用范围较窄;而气吹式播种盘、气吸式播种盘的播种效率更高,适用范围
更广泛,但成本更高。

    目前,我国已经掌握了指夹式播种相关技术,并在播种机械生产中广泛应用;同时玉
米播种正在向气吹式、气吸式进行技术升级,即玉米排种方式由机械式向气吹/气吸式方
向发展,但清垄开沟、施肥、覆土镇压等复式作业功能不变。目前,国内市场仅有少量气
吹/气吸式免耕播种机销售。

    报告期内吉林康达主销产品为指夹式播种机型,同时已储备气吹式、气吸式技术,已
有部分小批量气吹式产品投放市场。

    4、吉林康达产品价格、毛利率远高于国内同类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

    (1)吉林康达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价格的比较

    由于吉林康达无法直接获取国内外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通过查询农机购置补贴
系统,取得包括吉林康达在内的品牌农机销售给购机者的价格信息,并进行比较分析。

    经比较,吉林康达在 2019-2021 年度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略高于吉林省大元农用机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元机械”),高于国内其他厂商的销售价格,但低于进口品牌类
似产品的价格;同时,随着时间推移,细分市场竞争形势有所变化,吉林康达 2BMZF-2 型
产品价格略有下降,2BMZF-4 型产品稳中略升;国内其他厂商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略有提
高;吉林康达与国内其他厂商相关产品的价格差距逐渐缩小。由于吉林康达所产玉米免耕

                                   第 38 页 共 151 页
       播种机械具有自主核心技术,性能稳定,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销售价格高于同
       行同类产品,符合其市场地位和定价策略,具有合理性。

           2019-2021 年度,吉林康达与国内外同类或类似产品终端销售价格统计情况如下:

           ①2019 年度
                                                                                               国产/
                                                                      平均单价     每行销售
序号         生产厂家          产品名称       购买机型         行数                            进口
                                                                        (元)       单价(元)
                                                                                               品牌
        宁安市恒信机械制     免耕精量施肥                                                      国产
 1                                            2BMZF-2          2行     34,800.00   17,400.00
        造有限公司           精密播种机                                                        品牌
        双辽市暖春农牧机     免耕指夹式精                                                      国产
 2                                            2BMZF-2          2行     35,500.00   17,750.00
        械有限公司           量施肥播种机                                                      品牌
        潍坊泰业机械有限     免耕施肥播种                                                      国产
 3                                            2BMZF-2          2行     41,570.00   20,785.00
        公司                 机                                                                品牌
        吉林省大元农用机     免耕指夹式精                                                      国产
 4                                            2BMZF-2          2行     45,000.00   22,500.00
        械有限公司           量施肥播种机                                                      品牌
                             免耕指夹式精                                                      国产
 5                                            2BMZF-2          2行     46,200.00   23,100.00
        吉林省康达农业机     量施肥播种机                                                      品牌
        械有限公司           免耕指夹式精                                                      国产
 6                                            2BMZF-4          4行     86,600.00   21,650.00
                             量施肥播种机                                                      品牌
                             牵引式免耕播                                                      进口
 7                                             2BQN-2          2行     58,000.00   29,000.00
        马斯奇奥(青岛)农   种机                                                              品牌
        机制造有限公司                                                                         进口
 8                           免耕播种机        2BQM-6          6行    210,000.00   35,000.00
                                                                                               品牌
        格兰农业设备(大                                                                       进口
 9                           免耕播种机        2BMJ-6          6行    220,000.00   36,666.67
        庆)有限公司                                                                           品牌

           ②2020 年度

                                                                                               国产/
                                                                      平均单价     每行销售
序号         生产厂家          产品名称       购买机型         行数                            进口
                                                                        (元)       单价(元)
                                                                                               品牌
        宁安市恒信机械制     免耕精量施肥                                                      国产
 1                                            2BMZF-2          2行     35,500.00   17,750.00
        造有限公司           精密播种机                                                        品牌
        双辽市暖春农牧机     免耕指夹式精                                                      国产
 2                                            2BMZF-2          2行     37,000.00   18,500.00
        械有限公司           量施肥播种机                                                      品牌
        潍坊泰业机械有限     免耕施肥播种                                                      国产
 3                                            2BMZF-2          2行     43,200.00   21,600.00
        公司                 机                                                                品牌
        吉林省大元农用机     免耕指夹式精                                                      国产
 4                                            2BMZF-2          2行     44,600.00   22,300.00
        械有限公司           量施肥播种机                                                      品牌
                             免耕指夹式精                                                      国产
 5                                            2BMZF-2          2行     44,800.00   22,400.00
        吉林省康达农业机     量施肥播种机                                                      品牌
        械有限公司           免耕指夹式精                                                      国产
 6                                            2BMZF-4          4行     88,000.00   22,000.00
                             量施肥播种机                                                      品牌
                             牵引式免耕播                                                      进口
 7                                             2BQN-2          2行     59,800.00   29,900.00
        马斯奇奥(青岛)农   种机                                                              品牌
        机制造有限公司                                                                         进口
 8                           免耕播种机        2BQM-6          6行    216,000.00   36,000.00
                                                                                               品牌



                                          第 39 页 共 151 页
                                                                                                            国产/
                                                                              平均单价         每行销售
序号            生产厂家          产品名称        购买机型          行数                                    进口
                                                                                (元)           单价(元)
                                                                                                            品牌
        格兰农业设备(大                                                                                    进口
 9                             免耕播种机          2BMJ-6           6行       233,000.00      38,833.33
        庆)有限公司                                                                                        品牌

           ③2021 年度

                                                                                                            国产
                                                                              平均单价         每行销售     /进
序号            生产厂家         产品名称         购买机型         行数
                                                                                (元)           单价(元)     口品
                                                                                                              牌
        宁 安 市恒 信机 械制   免耕精量施肥                                                                 国产
 1                                                2BMZF-2           2行        35,000.00      17,500.00
        造有限公司             精密播种机                                                                   品牌
        双 辽 市暖 春农 牧机   免耕指夹式精                                                                 国产
 2                                                2BMZF-2           2行        35,800.00      17,900.00
        械有限公司             量施肥播种机                                                                 品牌
        潍 坊 泰业 机械 有限   免耕施肥播种                                                                 国产
 3                                                2BMZF-2           2行        43,330.00      21,665.00
        公司                   机                                                                           品牌
        吉 林 省大 元农 用机   免耕指夹式精                                                                 国产
 4                                                2BMZF-2           2行        45,700.00      22,850.00
        械有限公司             量施肥播种机                                                                 品牌
                               免耕指夹式精                                                                 国产
 5                                                2BMZF-2           2行        45,380.00      22,690.00
        吉 林 省康 达农 业机   量施肥播种机                                                                 品牌
        械有限公司             免耕指夹式精                                                                 国产
 6                                                2BMZF-4           4行        89,000.00      22,250.00
                               量施肥播种机                                                                 品牌
                               牵引式免耕播                                                                 进口
 7                                                 2BQN-2           2行        58,000.00      29,000.00
        马斯奇奥(青岛)农     种机                                                                         品牌
        机制造有限公司                                                                                      进口
 8                             免耕播种机          2BQM-6           6行       210,000.00      35,000.00
                                                                                                            品牌
        格 兰 农业 设备 (大                                                                                进口
 9                             免耕播种机          2BMJ-6           6行                  -              -
        庆)有限公司                                                                                        品牌
           注1:上表数据整理自全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网站;
           注2:全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网站未查询到2021年格兰农业设备(大庆)有限公司销
       售记录。

           (2)吉林康达经营情况

           2019-2021 年度,吉林康达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28,818.00                27,528.83                 20,110.92
       营业成本                              13,932.71                13,326.83                 11,477.02
       期间费用                              3,283.76                     3,661.61               6,892.31
       营业利润                              11,485.52                10,517.57                  1,893.58
       利润总额                              11,467.62                10,521.64                  1,877.68
       净利润                                9,687.88                     8,981.25               1,016.82
       归母净利润                            6,297.12                     5,837.81                 653.03


                                              第 40 页 共 151 页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扣非归母净利润                        6,271.56                     5,755.54                521.75

    吉林康达 2019-2021 年毛利率(毛利率=(1-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00%)分别
为 42.93%、51.59%、51.65%,其中:2019 年毛利率较低系因为当年购入吉林大元免耕播
种机整机进行销售。

    2019-2021 年度,吉林康达各项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958.27        3.33%         1,192.93          4.33%     1,296.61          6.45%

管理费用             1,028.37       3.57%            944.44         3.43%     5,110.39      25.41%

财务费用              844.09        2.93%         1,009.34          3.67%      223.06           1.11%

研发费用              453.02        1.57%            514.91         1.87%      262.24           1.30%

     合计            3,283.76      11.39%         3,661.61         13.30%     6,892.31      34.27%

    ①销售费用分析

    吉林康达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杂费、维修服务费等,其中:运杂费是吉林康达将农机
具运输至经销商经营所在地的运费和杂费,根据货车挂车长度每车运输 6-8 台,若单个经
销商所需数量低于 6 台,则按运输路线将多个经销商所需农机拼车发运;维修服务费主要
为吉林康达向经销商免费提供售后三包服务所需零部件产生的费用,售后服务按规定整机
为 12 个月,主要零部件 24 个月,在零部件领用出库时确认维修服务费,三包期满后为有
偿服务。吉林康达向经销商销售的价格根据统一销售政策制定,经销商需为终端客户提供
1 年售后服务。

    2019-2021 年度,吉林康达销售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其中:2019 年
度销售费用较 2020 年度、2021 年度高系因为按当时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运杂费”309.72
万元计入销售费用,运杂费按新会计准则规定自 2020 年开始计入营业成本。2020 年度销
售费用较 2021 年度较高,主要系售后服务费金额发生变化,2020 年初国内突发新冠疫情
给经销商春耕季节维修服务增加了工作难度,吉林康达当年给予经销商每台 500 元维修服
务费,导致维修服务费较 2021 年增加 342.79 万元,与当年销售免耕机数量 6,597 台基
本匹配。

    2019-2021 年度吉林康达分别发生运杂费为 230.92 万元、266.39 万元、233.08 万元,
按销售数量计算的单台运输费用分别为 453.31 元、403.80 元、338.54 元,单台运输费
用下降主要系因为吉林康达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及内蒙古的区域分布发生变化,销往较
远的黑龙江数量及比例下降,销往吉林本省的数量及比例提高所致,具体为 2019-2021


                                          第 41 页 共 151 页
年销往黑龙江的数量占比分别为 33.92%、34.65%、18.08%,销往吉林本省的数量占比分
别为 36.20%、49.99%、61.70%。

    ②管理费用分析

    2019-2021 年度,吉林康达除 2019 年度因实施股权激励形成股份支付导致管理费用
较高外,其他期间管理费用不存在较大变化。2019 年度吉林康达因股份支付确认管理费
用 4,185.72 万元,扣除后管理费用为 924.6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60%,与 2020
年度、2021 年度相比不存在较大波动。

    ③财务费用分析

    2020-2021 年度,吉林康达财务费用较高系因为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向吉林康
达拆入资金,导致吉林康达流动资金不足,向其少数股东杨铁成等新增借款,导致财务费
用增加。

    ④研发费用分析

    2020-2021 年度吉林康达研发费用较 2019 年度增加系吉林康达在继续改进免耕气吹
式精量施肥播种机、深松机的基础上,新增研发山地免耕播种机、稻麦施肥通用播种机、
多功能精密播种机、土豆播种机及收获机、条播机、玉米剥皮机、旋耕机等。

    (3)吉林康达产品毛利率高于国内同行业相关公司毛利率的原因分析

    由于上述同类产品生产厂家均非公众公司,其毛利率和成本信息未予公开,吉林康达
毛利率与国内同类产品无法进行直接比较。

    经查询国内同行业相关公司公开信息,报告期内,吉林康达与同行业相关公司毛利率
比较情况如下:
                                                              同类产品毛利率
证券
           证券简称       产品分类         2022 年
代码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3 月
                      农业机械(主要为
601038     一拖股份                                -         14.28%      17.82%      14.82%
                      农用拖拉机)
                      农业机械整机(主
A20690     沃得农机   要为联合收割机、             -         27.22%      31.52%      29.89%
                      拖拉机)
                      专用设备制造(农
300159     新研股份                                -         21.57%      25.22%      17.82%
                      机)
A05179     极飞科技   智能农业装备                 -         20.21%      37.68%      38.41%
872895     花溪科技   打捆机                       -         37.25%      44.63%      37.79%
                 平均值                            -         24.11%      31.37%      27.75%
    吉林康达          玉米免耕播种机械      50.05%           51.65%      51.59%      42.93%
    注1:沃得农机、极飞科技数据来自其公开披露的上市申报材料,其中极飞科技未披露2021
年度数据,以其2021年1-6月数据替代;


                                     第 42 页 共 151 页
    注2:一拖股份、新研股份、花溪科技来自其定期报告披露信息,其中花溪科技2019年未
披露打捆机单项毛利率,当年打捆机销售收入占比80%以上,此处以综合毛利率数据替代。
    注3:上述可比企业均未公开2022年1-3月分产品毛利率信息。

    从上述国内农机整机企业来看,面向全国市场的通用农机具毛利率整体上低于特色农
机具的毛利率,其原因系通用农机具一般市场空间较大,国内外市场竞争者较多,竞争较
为充分,毛利率相对较低。特色农机具一般面向特定的区域市场或细分市场,市场容量有
限,参与者较少,部分区域企业利用先发优势和区域市场的销售网络优势,持续获得较高
的毛利率。

    相较于国内外同行业相关公司,吉林康达主要产品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在于:

    ①我国农机农具行业涉及面较广,细分市场较多,客观上不同特色农机具的细分市场、
目标客户及补贴政策等存在较大差异,引起毛利率差异。随着近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改革,通用性农机购置补贴款占其售价的比例低于特色农机具的补贴比例。

    以拖拉机产品为例,农用拖拉机产品同质化较强,面向全国甚至全世界销售,同时也
面临来自全国甚至全世界的竞争,目标客户农民购买拖拉机旨在为农业耕作提供动力,小
型拖拉机竞争尤其激烈,补贴比例近年有所下降。

    而吉林康达主要产品为玉米免耕播种机,目标客户主要为位于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
治区实施免耕播种的农民或农业合作社,补贴政策相对稳定。

    ②吉林康达产品质量、品牌、售后服务优势较为明显,市场认可度高,在细分市场具
有竞争优势,同类产品售价高于国内同行业可比企业。

    吉林康达长期专注于玉米免耕播种机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产品播种精准、操作简单、
省力高效、适应性强、故障率低,市场认可度高,售价高于国内同行业可比企业。加之,
我国玉米免耕播种机细分市场主要集中在东北地区,市场培育时间较长,市场空间相对有
限,国内大型农机企业进入东北地区免耕播种机细分市场较晚。如雷沃重工业务涵盖农业
装备、工程机械、车辆等板块,农业装备业务以拖拉机和收货机械为主,经查询国家农机
购置补贴系统销售数据,雷沃重工免耕播种机目前在东北地区销量较低。

    吉林康达长期在玉米主产区从事免耕播种机生产销售,共有100余家经销商,基本覆
盖东北地区玉米主产区,在相关区域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吉林康达通过与经销客
户互利合作,与终端客户保持了良好的互动关系,产品质量和服务受到终端客户认可。

    ③吉林康达相对单一的产品结构有助于提高采购和生产效率,逐渐提升自制零部件比
例,有效控制原材料采购价格和生产成本。

    吉林康达主要产品为玉米免耕播种机,所需原材料种类变化较小,原材料及供应商较
为稳定。长期合作背景下,随着吉林康达生产能力逐渐提升,吉林康达采购议价能力逐渐
提高,且及时支付采购款也赢得了一定的价格折扣。吉林康达主打产品相对单一,工人较
为稳定,生产加工和装配效率逐步提高。



                                  第 43 页 共 151 页
    吉林康达在生产方面采取零部件外购转为自制,调整零部件工艺等措施,降低生产成
本。吉林康达迁址新建一期项目时扩建厂房,通过外购折弯机、增购激光切割机,自主加
工折弯件和五金件,将零部件中的铸件调整为可自主加工的焊接件,提升自主加工零部件
的数量和比例。

    综上,吉林康达凭借其技术实力、市场地位、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及产品质量及售后
服务,售价高于国内同行业可比企业,毛利率高于同行同类产品,具有合理性。

    5、吉林康达相关业绩指标是否与行业发展相符

    如前所述,我国自2005年提出发展保护性耕作,国家尤其是东北地区出台多项政策措
施,鼓励支持发展“以秸秆覆盖免耕播种为核心技术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在此期间,全
国玉米播种面积稳步提升,东北地区保护性耕作面积快速提升。报告期内吉林康达免耕播
种机械销售量在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约20%-30%。吉林康达作为
国内较早进入市场的企业之一,凭借市场区位和技术研发及产品优势,在我国玉米免耕播
种机械细分市场具有较高地位,报告期内经营业绩与行业发展相符。

    6、吉林康达高毛利率是否真实、可持续

    吉林康达主要产品为免耕播种机及深松整地机,核心产品为玉米免耕播种机,通过经
销商对终端用户销售,对经销商实行买断式销售。由于吉林康达主要产品均已进入国家支
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及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终端用户可按规定向当地农机管理
和财政部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因此吉林康达主要产品经由经销商向终端用户的销售可通
过该系统进行查询。

    报告期内吉林康达高毛利率真实,具体说明如下:

    (1)吉林康达各期前十名客户及销售占比较为稳定,销售不存在异常波动,不存在
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2)吉林康达销售回款真实、良好,回款比例较高,“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达到90%。

    (3)吉林康达销售过程真实,销售情况与全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记载信息不存
在较大差异。

    (4)吉林康达各期主要供应商及采购占比较为稳定,采购不存在异常变动,不存在
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5)吉林康达各期主要产品成本及其结构较为稳定,未发生较大变化。

    (6)吉林康达凭借其技术实力、市场地位、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及产品质量及售后
服务,长期保持较高毛利率,具有一贯性。

    吉林康达产品市场主要集中在我国东北地区,已在相关市场建立完善的营销网络,已
在相关地方政府和终端用户积累起良好的市场声誉,细分市场领先的地位较为稳固,而且

                                 第 44 页 共 151 页
积极面向未来开展技术研发,已储备气吹式等下一代技术,且有部分小批量气吹式产品投
放市场。同时,吉林康达亦面临来自新进入者尤其是大型企业的竞争,销售价格存在一定
的压力,部分零部件采购成本已有所上涨,其他材料采购成本亦存在上涨的可能性。因此,
虽然吉林康达仍可在一段时间内获得较高毛利,但长期内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综上,吉林康达产品售价高于国内同行业可比企业,毛利率高于同行同类产品,具有
合理性;报告期内吉林康达经营业绩与行业发展相符;吉林康达毛利率真实,虽然仍可在
一段时间内获得较高毛利,但长期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二)结合吉林康达与大元机械历史交易情况,说明 2019 年在毛利率为零的情况下,
仍开展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相关产品客户群体、性能、产品机构、应用场景等是否相
近,吉林康达与大元机械产品毛利率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吉林康达产品是否为大元机械贴
牌生产,是否可替代,在采购大元机械产品进行销售的情况下,农机补贴款的补贴情况

    1、结合吉林康达与大元机械历史交易情况,说明2019年在毛利率为零的情况下,仍
开展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吉林康达存在向大元机械采购农机具及少量零部件的情况,不存在向其销
售产品,也不存在其他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3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采购金额                 0.00            1.65                 11.31        3,944.20
  采购商品                    -   高粱排种器            排肥器电机等    免耕播种机等
采购商品种类                  -    零部件                 零部件        整机及零部件

    2019年度,吉林康达向大元机械主要采购指夹式免耕播种机(型号2BMZF-2)1,036
台整机,含税采购单价4.35万元/台,含税采购金额4,506.60万元,不含税采购金额为
3,885.00万元,占当年采购金额的比例为98.50%。此外,吉林康达还存在向大元机械采购
少量零部件的情形。

    吉林康达对外销售指夹式免耕播种机(型号2BMZF-2)的单价为43,500元/台(含税),
毛利率为零的情况下与大元机械开展相关交易的原因为:经过数年保护性耕作推广和市场
培育,我国免耕播种机逐渐得到市场认可,2019年春耕播种季节免耕播种机需求较为旺盛,
吉林康达免耕播种机一期建设工程产能不足,加之河北等地供货商受环保限产影响零部件
供应不足,中美贸易摩擦引起进口部件订货周期延长以致供应不足,上述原因综合影响导
致吉林康达产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我国东北地区玉米播种时间相对固定,一般在4月上旬至5月中旬。由于吉林康达将商
品运输至经销商、经销商向购机者交付商品分别需要1-2天,一般情况下购机者会要求公
司或经销商进行产品使用演示或培训。我国东北地区人均耕地不足50亩,每户农民按平均
四口之家推算耕地不足200亩,每台玉米免耕播种机在春耕作业季可耕种1,500-2,000亩,


                                   第 45 页 共 151 页
因此购机者主要系为了在作业季获取耕种作业收入,兼顾耕种自有土地。对于购机计划用
于耕种作业的购机者,一般会提前采购免耕播种机,以便于延揽业务。此外,由于我国东
北各省近年一般在每年四季度开放农机购置补贴系统,购机者出于购机后第一时间报补的
考虑,亦会在冬季向经销商进行采购。我国玉米免耕播种机械销售旺季一般在春季和冬季。
由于2018年玉米免耕播种机械销售增长较快,吉林康达针对2019年春耕销售旺季积极组织
生产备货,自2018年11月即开始采购所需的原材料,除玉米排种器等进口部件提前超量备
货外,一般国产零部件或原材料按预计产销量同步备货生产。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吉林
康达存货余额为6,476.55万元,其中:库存商品余额为1,632.94万元;原材料余额
4,795.92万元,按2019年“2行牵引式玉米免耕播种机机”单位成本中的直接材料成本简
单折算,2018年末原材料储备可生产2,400余台整机。

    2019年“两会”期间,河北地区环保政策趋于严格,部分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
急响应。高碑店京华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高碑店市,经营范围为“橡胶制品、
组合密封件、液压模具、高低压管件、阀门及阀门配件、汽车工程车配件、农机制造及农
机配件销售”,2016年以来持续向吉林康达主要供应镇压轮轮胎,2018年供应数量为
12,040只,2019年供应数量为0只。镇压轮轮胎系吉林康达玉米免耕播种机械的必备部件,
虽然吉林康达及时调整了供应商,但仍对2019年生产造成一定影响。

    同时,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吉林康达通过贸易商进口部件的周期有所延长。以进口
玉米排种器为例,玉米播种器系吉林康达玉米免耕播种机械的核心部件,从采购下单到部
件验收入库的时间大致由最初的1-2个月,逐渐延长至3-4个月。吉林康达于2018年11-12
月下达采购进口玉米排种器的订单,共计4,160只,其中:2019年1-4月分别验收入库0只、
2,353只、0只、1,807只。根据吉林康达产品标准物料构成,1台指夹式免耕播种机(型
号2BMZF-2)需要装配2个玉米排种器和4个镇压轮轮胎,因此前述部件供应问题对2019年
吉林康达的产量造成一定影响。

    按照吉林康达2行播种机装配效率推算,2019年时生产900台免耕播种机在其他材料准
备充分的前提下需要18天左右,交付至购机者已到2019年4月下旬,不利于购机者耕种作
业及延揽业务。为巩固市场地位,维护客户关系,吉林康达2019年向同类生产厂家大元机
械采购免耕播种机。2020-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期间,吉林康达不存在向大元机械采购
免耕播种机的情况。

    因此,吉林康达2019年与大元机械交易毛利率为零的情况下开展相关交易系在自身产
量不足时为满足市场需求、巩固市场地位、维护客户关系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具有商业合
理性。

    2、吉林康达与大元机械相关产品客户群体、性能、产品机构、应用场景等是否相近,
产品毛利率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农机通网站(www.nongjitong.com)介绍,大元机械生产产品分类包括播种机械、
耕地机械,其中:播种机械有2BMZF-2免耕指夹式精量施肥播种机、2BMZF-4免耕指夹式精
量施肥播种机、2BMZF-5免耕指夹式精量施肥播种机、2BMZF-6免耕指夹式精量施肥播种机、

                                 第 46 页 共 151 页
2BMZF-7免耕指夹式精量施肥播种机;耕地机械有1S-220偏柱式深松机、1S-260偏柱式深
松机、1S-130偏柱式深松机、1S-350偏柱式深松机、1S-280偏柱式深松机。

    吉林康达生产产品种类包括播种机械、耕地机械,相关产品与大元机械相关产品的型
号相同。根据原机械工业部《农机具产品编号规则》(JB-T 8574-1997)规定,产品型
号由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编排顺序为“大类分类代号(数字)+小类分类代
号(字母)+特征代号(字母)+主参数代号(数字)+改进代号(字母、数字)”。以“2BMZF-2
免耕指夹式精量施肥播种机”为例,大类分类代号“2”表示种植和施肥机械,小类分类
代号“B”表示“播种”,特征代号“M”表示“免耕”,特征代号“Z”表示“指夹”,
特征代号“F”表示“施肥”,主参数代号“2”表示“2行”。

    根据农机通网站(www.nongjitong.com)大元机械产品介绍以及吉林康达相关产品
鉴定结果,吉林康达与大元机械“2BMZF-2免耕指夹式精量施肥播种机”产品参数的比较
情况如下:
             项目                    吉林康达                   大元机械
结构型式                              机械式                     机械式
挂接方式                              牵引式                     牵引式
配套动力(kW)                           37-48                      22-37
外型尺寸(长×宽×高)mm         2,800×2,000×1,600         2,900×2,050×1,480
作业速度范围(km/h)                      6-8                        6-8
结构质量(kg)                         1,100                      1,000
工作行数(行)                           2                          2
排种器型式                            指夹式                     指夹式
排种器数量(个)                         2                          2
排肥器驱动方式                         链条                       链条
传动机构型式                     上置式链条传动              上置式链条传动
开沟器型式                            双圆盘                     双圆盘
开沟器数量(mm)                           2                          2
破茬清垄工作部件型式          轮齿式拨草轮+波纹圆盘          圆盘式(清垄)
地轮型式                               胶轮                       胶轮
地轮直径(mm)                            700                        700
覆土器型式                         空心橡胶轮             V 型设置窄空气橡胶轮
镇压器型式                         空心橡胶轮             V 型设置窄空气橡胶轮

    经比较,吉林康达与大元机械上述相同型号的产品在结构形式、挂接方式、排种器型
式、排种器数量、排种器驱动方式、传动机构型式、开沟器型式、开沟器数量等方面相同;
在配套动力、结构质量、破茬工作部件、覆土镇压装置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其中:配套
动力功率高可以保障免耕播种机械在肥箱种箱加满时或在松软地块顺利作业,机器结构质
量较高有助于克服耕地硬度问题使播种和施肥达到农艺要求的深度,“轮齿式拨草轮+波


                                    第 47 页 共 151 页
纹圆盘”可同时实现破茬和清垄。因此,吉林康达与大元机械相关产品具有相似的功能,
在客户群体、产品性能、产品结构、应用场景等方面相近。

    吉林康达是国内较早从事免耕播种机械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在免耕播种机械技术
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产品性能稳定,免耕指夹式播种机械被授予吉林省名牌产品称号,
荣获2015年中国农机行业年度产品创新奖、2017年中国农机行业年度产品金奖产品,产品
性能一般优于同行业竞争者。

    由于大元机械并非公众公司,公司无法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取得大元机械的具体销售价
格和毛利率信息;大元机械与吉林康达均位于吉林省,且存在竞争关系,销售价格和毛利
率均为商业秘密,公司无法向其直接获取相关信息。

    经抽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大元机械2019-2021年期间通过经销商对外销售
的价格整体上略低于吉林康达同期通过经销商对外销售的价格。由于双方存在竞争关系,
公司未能获取大元机械成本信息,吉林康达与大元机械产品毛利率无法进行比较。

    3、吉林康达产品是否为大元机械贴牌生产,是否可替代

    报告期内,吉林康达产品主要为自主生产,除2019年向大元机械采购免耕播种机整机
外,不存在向第三方采购免耕播种机整机的情形。2019年度,吉林康达除前述1,036台免
耕播种机系向大元机械采购外,其余销售农机具均为自主生产装配。吉林康达向大元机械
采购免耕播种机,经质检合格入库后,连同自主生产的农机,统一向下游经销商收款和发
货。

    如前所述,吉林康达与大元机械类似产品功能接近,产品本身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吉
林康达于2009年成立,是国内较早从事免耕播种机械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于2012年因
免耕播种技术研究与推广获得吉林省科学技术三等奖,于2013年因免耕指夹式精量施肥播
种机获得四平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免耕指夹式精量施肥播种机于2013年被授予吉林省
名牌产品,并荣获2015年中国农机行业年度产品创新奖、2017年中国农机行业年度产品金
奖产品。相比2013年成立的大元机械,吉林康达产品率先获得地方政府及市场认可,具有
市场先发优势和更高的市场占有率,具有更强的品牌影响力。

    因此,吉林康达产品并非由大元机械贴牌生产,产品本身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康达”
产品品牌具有更强的影响力。

    4、在采购大元机械产品进行销售的情况下,农机补贴款的补贴情况

    我国自20世纪末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方式由“差额购机、直
接补贴”变为“全额购机、直补到卡”,调整后,购机者向农机制造商或经销商全额支付
农机购置款,再向有关部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审核通过后有关部门直接向购机者支付补
贴资金。

    吉林康达向大元机械采购免耕播种机械入库后,连同自主生产的农机,根据下游经销
商订单需求,统一向下游经销商收款和发货。下游经销商再向购机者农户销售,并协助购


                                 第 48 页 共 151 页
机者申请农机购置补贴。

     因此,报告期内吉林康达不存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情形,也不存在收取有关部门发
放的农机购置补贴的情形。

     综上,吉林康达2019年与大元机械交易毛利率为零的情况下开展相关交易系在自身产
量不足时为满足市场需求、巩固市场地位、维护客户关系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具有商业合
理性;吉林康达与大元机械相关产品客户群体、产品性能、产品结构、应用场景等相近,
产品销售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吉林康达产品并非由大元机械贴牌生产,产品本身具有一
定的替代性,“康达”产品品牌具有更强的影响力;报告期内吉林康达不存在申请农机购
置补贴的情形,也不存在收取有关部门发放的农机购置补贴的情形。

     (三)结合行业政策发展情况、补贴政策变化及持续性、补贴对象,产品销售模式,
报告期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款项支付情况、产品补贴款占其售价的比例、在手
订单等,说明吉林康达对相关补贴政策是否存在较大依赖

     1、行业政策发展情况、补贴政策变化及持续性、补贴对象

     自 20 世纪末以来,我国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1)肇始。为促进农业装备结构的调整,自 1998 年开始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 2,000
万元,用于大中型拖拉机更新补贴,此为购机补贴政策的引子。

     (2)黄金十年。真正促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上升为顶层设计,源于 2004 年 11 月生
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该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央财政、省级
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
农业机械给予补贴。自 2004 年政策实施开始,农机购置补贴在资金规模、辐射范围、刺
激效果、产业影响上,都呈现出朝气蓬勃、连年递增的态势,2004-2014 年也因此被业界
称之为“黄金十年”。

     (3)改革。尽管 2014-2016 年农机购置补贴仍然处于历史高位,但从 2014 年开始,
补贴方式由“差额购机、直接补贴”变为“全额购机、直补到卡”,补贴资金已呈现出收
缩、沉淀、出清的局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拐点出现。自此,我国农机购置补贴对象调
整为满足一定条件的购机者。

     (4)精细化管理稳态。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市场的拉动作用减
弱,进入补贴精细化管理稳定发展阶段,补贴方案由按年出台调整为三年。

     自 21 世纪以来,我国实施的主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如下:
序号       政策法规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国家农业综合开
                                         用于土地治理项目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范围
       发资金和项目管
                                         包括:改良土壤所需绿肥种子及秸秆还田机械设备;
 1     理办法(2005年10   国家财政部
                                         优良品种的购置、繁育及加工所需的工程设施、配
       月实施,2010年9
                                         套设备;购置农业机械及配套农机具的补助等。
       月修订)


                                       第 49 页 共 151 页
序号       政策法规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
       农业生产发展资
                            国家农业      等支出方向。
 2     金管理办法(2017
                            部、财政部    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
       年4月)
                                          机械,以及开展报废更新、新产品试点等方面。
                                          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是指农机产销企业在补贴产
                                          品投档、补贴产品信息上传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
       农业机械购置补                     系统、补贴产品经营、参与补贴申领等过程中发生
       贴产品违规经营 国 家 农 业         的违规行为,以及购机者参与违规经营以申领补贴
 3
       行为处理办法(试 部、财政部        的行为。
       行)(2017年5月)                  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和公布补贴产品经销企业,
                                          指导监督其授权经销企业遵守补贴政策各项规定,
                                          并对经销企业的违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
                                          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
       2018-2020 年 农 机
                                          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
       购置补贴实施指       国家农业
 4                                        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
       导意见(2017年12     部、财政部
                                          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
       月)
                                          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
                                          策获得感。
                                          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
                                          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将育秧、烘干、标准化猪
                                          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设施装备纳入
       2021-2023 年 农 机
                                          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加快推广应用步伐;提
       购置补贴实施指       国家农业
 5                                        升部分重点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从30%提高到
       导意见(2021年3      部、财政部
                                          35%,包括水稻插(抛)秧机、重型免耕播种机、玉
       月)
                                          米籽粒收获机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丘陵
                                          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的新机具以及智能、复式、
                                          高端产品。

     2017 年,我国明确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
展报废更新、新产品试点等方面;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定了违规类型、调查程序和处
理措施,有助于维护农机市场秩序和规范农机补贴发放。

     2018-2020 年,我国农机购置政策支持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加
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
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

     2021-2023 年,我国农机购置政策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
入补贴范围;提升部分重点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从 30%提高到 35%,包括重型免耕
播种机、玉米籽粒收获机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

     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户)”方式实施,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
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
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省级及以下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有关
规定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农机购置补贴


                                        第 50 页 共 151 页
的申领和发放程序具体如下:




    ①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机后,销售方应出具购机发票,并提供售后服务
凭证和产品合格证。发票上需注明机具名称、型号、销售价格、购机人姓名、机具出厂编
号等信息。

    ②验机获取证明文件:购机者提机后,到当地农机监理站进行验机,验机完成后获取
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等证明材料。

    ③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携带所购机具及其产品合格证、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银行卡,以及当地农机购置补贴
工作流程中明确要求的其他材料,自主到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④补贴资格审核及补贴机具核验:农业农村部门对购机者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
核,组织人员对机具进行核验。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农业农村部门将于 2 个工作日
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注明原因后按原渠道退回申
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将于一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核验工作。

    ⑤补贴资格确定及公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申请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补贴资格,办理
相关手续,将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者相关信息上传到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并在农机购置补
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期结束后提交相关资料至财政部门审核结
算。

    ⑥提交结算材料和补贴资金兑付:农业农村部门将补贴资金结算材料分批次汇总至财
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对补贴资金结算材料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通过国
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将补贴款拨付至购机者账户。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购机者申请补贴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
金用完为止。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
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因此,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实施二十余年,自 2014 年起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
购机者;目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正在逐步进入精细化管理阶段,提高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
生产所需机具的政策支持力度。

    2、吉林康达产品销售模式

    吉林康达销售模式主要为经销商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以吉林康达自主推广为主,通过


                                 第 51 页 共 151 页
经销商实现销售。吉林康达组织销售及推广人员,与各省、市、县级农机推广站进行对接,
向农机推广站推广及宣传产品质量、用途、可靠性、适用性;同时,与各农机推广部门沟
通并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帮助吉林康达开展产品推广活动。在推广基础上,吉林康达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择有实力、有能力的经销商,由经销商实现农机产品销售,并开展
开拓市场、报销补贴、售后服务等工作。

    (1)吉林康达综合考虑经销商成立时间、市场信用、资金实力、硬件及软件条件等
因素,结合各区域特点选择优质经销商,并对经销商的销售能力、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考
核;

    (2)经销商根据每年市场情况确认销售计划,并向吉林康达下达订单、签订采购合
同,支付全额或部分预付款后一周内,吉林康达发货,经销商收到货物后出具收货单。

    3、报告期吉林康达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款项支付情况

    吉林康达主要采用“全额购机”的结算模式,即销售产品实行全价购机、现款现货,
同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销售信用政策未发生较大变化。随着近年部分同行业竞
争者采取低价和赊销策略进入成熟市场,成熟市场竞争逐渐趋于激烈,同时吉林康达正在
进入更下沉的区域市场,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抢占市场份额,吉林康达综合考虑经销商实
力、补贴金额、补贴回款期限等因素,给予经销商一定信用额度。报告期内,吉林康达整
体上销售回款良好,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3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123.25            28,818.00      27,528.83    20,110.92
二、销售商品、提供
                         11,146.34            29,996.60      25,767.26    20,385.80
劳务收到的现金
三、比例                   270.33%               104.09%        93.60%      101.37%
    注:2022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第 52 页 共 151 页
     报告期内,吉林康达向前十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其当期营业入的比例以及当期收取客户款项情况如下:
                                                              2022 年 1-3 月
                                               销售金额                             2 行机销售金额                  收款金额       收款金额/销售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占比                          2 行机销售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金额
 1      呼伦贝尔扎兰屯市通达农机经销处               449.36             10.90%             350.28          77.95%        537.80          119.68%
 2      扎赉特旗朱胜利商贸有限公司                   394.22                 9.56%          365.60          92.74%       1,037.27         263.12%
 3      乌兰浩特市四达农机有限公司                   368.72                 8.94%          147.25          39.94%        333.00           90.31%
 4      长岭县风调雨顺农机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353.62                 8.58%          346.47          97.98%        432.15          122.21%
 5      乾安县凯斯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305.05                 7.40%          305.05        100.00%         364.00          119.33%
 6      肇源万邦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187.16                  4.54%          187.16        100.00%         375.80          200.80%
 7      肇州县博大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179.36                  4.35%          179.36        100.00%         467.50          260.65%
 8      通辽市智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63.26                  3.96%          156.10          95.62%        149.50           91.57%
 9      大安市天盛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155.64                  3.77%          148.49          95.40%        184.22          118.36%
 10     松原市丰泰农机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153.90                  3.73%          148.49          96.48%        333.83          216.91%
                     合计                         2,710.28              65.73%           2,334.25          86.13%     4,215.07           155.52%
                                                                2021 年度
                                               销售金额                             2 行机销售金额                  收款金额       收款金额/销售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占比                          2 行机销售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金额
 1      乾安县凯斯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1,783.30                 6.19%        1,731.19          97.08%       1,758.60          98.61%
 2      长岭县风调雨顺农机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1,719.75                 5.97%        1,577.06          91.70%       1,654.93          96.23%
 3      农安县龙泰农机有限公司                     1,137.48                 3.95%        1,009.40          88.74%       1,240.45         109.05%




                                                              第 53 页 共
                                                              151 页
 4     白城市久富农机有限公司                                1,088.49          3.78%          963.67          88.53%        994.03           91.32%
 5     四平市星光农机有限公司                                1,006.94          3.49%          971.51          96.48%        889.22           88.31%
 6     扎赉特旗朱胜利商贸有限公司                             977.16           3.39%          731.38          74.85%        925.48           94.71%
 7     大安市天盛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910.00           3.16%          884.50          97.20%        895.85           98.45%
 8     农安县乐丰农机有限公司                                 904.63           3.14%          873.72          96.58%     1,019.25           112.67%
 9     松原市丰泰农机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868.07           3.01%          830.64          95.69%     1,143.31           131.71%
 10    通榆县三乐农机有限公司                                 738.94           2.56%          628.21          85.01%        761.45          103.05%
                    合计                                  11,134.77           38.64%       10,201.28          91.62%    11,282.57           101.33%
                                                                        2020 年度
                                                         销售金额                      2 行机销售金额                  收款金额       收款金额/销售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占比                     2 行机销售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金额
 1     大庆禹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136.24          4.13%        1,076.97          94.78%        784.00           69.00%
 2     富裕县禾泽农机经贸有限公司                            1,120.44          4.07%          654.86          58.45%        634.92           56.67%
 3     乾安县禾多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1,055.32          3.83%        1,003.12          95.05%        969.70           91.89%
 4     肇州县博大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967.22           3.51%          895.50          92.59%        751.23           77.67%
 5     四平市星光农机有限公司                                 888.61           3.18%          886.70          99.78%       1,159.74         132.29%
 6     肇源万邦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809.54           2.94%          713.58          88.15%        500.65           61.84%
 7     扎赉特旗朱胜利商贸有限公司                             789.04           2.87%          527.16          66.81%        734.95           93.15%
 8     松原市丰泰农机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786.74           2.86%          738.26          93.84%        614.80           78.14%
 9     长岭县风调雨顺农机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737.78           2.68%          711.74          96.47%        870.03          117.93%
 10    双辽市宜木农机有限公司                                 720.30           2.62%          476.61          66.17%        404.43           56.15%




                                    第 54 页 共 151 页
                    合计                                    8,999.25          32.69%        7,684.50          85.39%     7,424.43          82.50%
                                                                        2019 年度
                                                         销售金额                      2 行机销售金额                  收款金额     收款金额/销售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占比                     2 行机销售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金额
       肇东市宏伟农业机械设备销售有限责任公
 1                                                           1,215.78          6.05%        1,196.88          98.45%       732.00          60.21%
       司
 2     兰西县耕耘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1,023.23          5.09%          934.27          91.31%       980.27          95.80%
 3     四平市星光农机有限公司                                  760.40          3.78%          750.64          98.72%       811.05         106.66%
 4     呼伦贝尔扎兰屯市通达农机经销处                          722.19          3.59%          491.66          68.08%       672.55          93.13%
 5     木兰县碧增农机经销有限公司                              678.00          3.37%          653.04          96.32%       741.25         109.33%
 6     大庆禹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580.46           2.89%          563.30          97.04%       632.80         109.02%
 7     吉林省吉峰金桥农机有限公司                             549.05           2.73%          487.18          88.73%       726.35         132.29%
 8     长岭县风调雨顺农机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518.93           2.58%          480.58          92.61%       637.39         122.83%
 9     五常市禾田农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80.68           2.39%          480.68        100.00%        485.20         100.94%
 10    乾安县人和农业机械作业服务有限公司                     471.55           2.34%          462.42          98.06%       264.45          56.08%
                    合计                                    7,000.28          34.81%        6,500.65          92.86%     6,683.31          9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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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康达在报告期内特定期间对部分客户收款金额高于销售金额,系因为吉林康达与
相关客户持续合作,在特定期间收回以前期间的欠款所致。

    报告期内,吉林康达对主要客户销售回款状况良好。

    4、产品补贴款占其售价的比例

    根据国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以及各省具体实施意见,报告期内我国东北地区购置免耕
播种机享受中央财政补贴,具体金额如下:
                                                                            中央财政补贴
  期间        品目         分档名称                 基本配置和参数              金额
                                                                              (元)
                         2-3 行牵引式免    精量排种器;播种行数 2、3 行;
            免耕播种机                                                      11,500-12,300
                         耕穴播机          牵引式
                         4-5 行牵引式免    精量排种器;播种行数 4、5 行;
2018-2020   免耕播种机                                                      21,000-23,300
                         耕穴播机          牵引式
                         6 行及以上牵引    精量排种器;播种行数≥6 行;
            免耕播种机                                                      33,600-36,500
                         式免耕穴播机      牵引式
                         2-3 行牵引式免    精量排种器;播种行数 2、3 行;
            免耕播种机                                                      12,000-14,800
                         耕穴播机          牵引式
                         4-5 行牵引式免    精量排种器;播种行数 4、5 行;
2021-2023   免耕播种机                                                      21,300-27,000
                         耕穴播机          牵引式
                         6 行及以上牵引    精量排种器;播种行数≥6 行;
            免耕播种机                                                      32,300-41,000
                         式免耕穴播机      牵引式

    吉林康达生产销售农机以2行牵引式免耕播种机为主,销量占销售总量的95%以上。报
告期内免耕播种机中“2-3行牵引式免耕穴播机”中央财政补贴金额为12,000-14,800元/
台,终端销售价格为44,000-46,500元/台(含税),中央财政补贴金额占终端销售价格的
30%左右。

    5、客户在手订单

    吉林康达销售模式主要为经销商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以自主推广为主,通过经销商实
现销售。吉林康达组织销售及推广人员,与各省、市、县级农机推广站进行对接,向农机
推广站推广及宣传产品质量、用途、可靠性、适用性;同时,与各农机推广部门沟通并建
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帮助吉林康达开展产品推广活动。在推广基础上,吉林康达根据各
地实际情况,选择有实力、有能力的经销商,由经销商实现农机产品销售,并开展报销补
贴、售后服务等工作。

    由于经销商直接面向单个购机者,需求较为分散,且经销商订购需要预付部分货款,
所以经销商在取得客户订单之后,再向吉林康达提出采购需求,单批次采购数量较少,销
售旺季时采购频次较高。吉林康达对经销商采取买断式销售方式,经销商在收货后除质量
问题外不得退还,一般先预收大部分货款后发货。通常情况下,吉林康达原材料备货充足,
持续进行零部件生产加工和半成品及整机装配。吉林康达在签署合同收款后,将库存商品


                                      第 56 页 共
                                      151 页
或半成品装配成整机后,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装车发货。由于吉林康达销售主要在春耕季
节和四季度,吉林康达将半成品装配成整机的时间较短,每车次运输6-8台农机,吉林康
达可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组织生产、发货和交付。

    因此,吉林康达在短期内即可完成订单交付,各期末尚未交付的订单较少。

    6、吉林康达对相关补贴政策是否存在较大依赖

    如前所述,吉林康达每台玉米免耕播种机在春耕作业季可耕种1,500-2,000亩,按每
亩收费50元估算,购机者在春耕播种季可取得耕种作业收入7.50-10.00万元,可在较短
时间内收回购置免耕播种机等的投入。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实施二十余年,目前农机
购置补贴政策正在逐步进入精细化管理阶段。我国早在2005年提出发展保护性耕作,
2009-2018年期间国务院及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多项保护性耕作相关产业规
划、产业技术政策以及财政补贴政策,支持保护性耕作技术与机械装备的推广应用。经过
十余年保护性耕作推广和市场培育,我国免耕播种机逐渐得到市场认可。2020年,国家农
业农村部、财政部提出《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将东北地
区玉米生产作为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的重点,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推动了免耕播种机械
市场需求增长。

    报告期内,吉林康达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与中央财政单台最高补贴金额对比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3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营业收入               4,123.25            28,818.00        27,528.83       20,110.92
  应收账款余额             4,643.49              6,873.90        7,239.53        2,573.76
中央财政单台最高
补贴金额(2-3行牵
                        1.20-1.48             1.20-1.48        1.15-1.23       1.15-1.23
引式免耕穴播机)
  (万元/台)
   注:吉林康达主销产品为 2-3 行牵引式免耕穴播机,上表以该产品补贴金额进行分析。

    经对比,吉林康达主销产品享受农机购置中央财政最高补贴金额2019-2020年未发生
变化,2021-2022年较2019-2020年略有提高。

    吉林康达 2020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是 2020 年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
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 年)》政策刺激下市场需求有所增长,同期吉林省地方政府对
农户耕种作业费进行补助,引起当年吉林康达在吉林省内销量增长。2020 年末应收账款
余额较上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因为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延迟,影响了销售回款。由于
各地经销商多为本地企业,资金实力有限,若客户未能及时向其支付尾款,该等经销商一
般也较难在年末结清款项。

    吉林康达2021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略有增长。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余额有


                                      第 57 页 共 151 页
所下降,保持较高水平,主要系因为2021年是财政部、农业农村部《2021-2023年农机购
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政策实施的第一年,省级地方政府发布实施细则的时间较晚,东北
三省农机补贴系统开放申请补贴的时间也相应较晚,影响了销售回款。

    2022年1季度,我国东北地区尤其是吉林省新冠疫情防控形势较为紧张,部分区域采
购销售物流受到影响,免耕播种机械供应紧张;吉林康达因原材料备货充足,加之地方政
府协调处理吉林康达农机销售运输问题,生产销售受到影响较小。在此背景下,吉林康达
在2022年1季度持续销售,季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下降是因为在市场同类产品供给紧
张的情况下,吉林康达持续收回以前年度款项。

    因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一定程度促进了吉林康达的产品销售并对销售回款有一定影
响,但报告期内吉林康达产品销售主要受国家及各省推广保护性耕作的政策力度以及区域
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影响,对相关补贴政策不存在较大依赖。

    综上,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实施二十余年,自 2014 年起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
购机者;目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正在逐步进入精细化管理阶段,正在提高对粮食等重要农
产品生产所需机具的政策支持力度。报告期内吉林康达产品销售主要受国家及各省推广保
护性耕作的政策力度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影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一定程度上促
进了吉林康达产品销售,但对吉林康达整体影响较小,吉林康达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存
在较大依赖。

    (四)申报材料在对比吉林康达与同行业相关公司毛利率时,未选取大元机械相关产
品的原因、合理性

    由于大元机械并非公众公司,公司无法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取得大元机械的具体销售价
格和毛利率信息;大元机械与吉林康达均位于吉林省,且存在竞争关系,销售价格和毛利
率为商业秘密,公司无法向其直接获取相关信息。

    因此,公司未选取大元机械相关产品作为可比公司的原因系双方存在竞争关系,公司
无法获取其毛利率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具有合理性。

    (五)发行人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吉林康达财务数据与申报材料载明信息存在差
异的原因、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表述不一致的情形,相关表述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 2019 年度报告披露的吉林康达财务数据与申报材料载明信息一致;公司
2020-2021 年度报告披露的吉林康达财务数据与申报材料载明信息不一致,系单体财务报
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差异所致,具体原因为:

    1、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年报编制规则编制年度报告,在“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之“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之“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
公司情况”“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中披露了吉林康达相关财务数据,具体
列示如下:

    (1)2019 年度


                                 第 58 页 共 151 页
          ①“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披露情况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吉林省康达农业机
                   308,855,313.24   168,730,443.26      201,109,162.50    18,935,834.79    10,168,236.30
械有限公司(合并)
          注:上述数据摘自 2019 年度报告第 21 页。

          ②“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披露情况

                                                                                           单位:元
                                                                                       经营活动现金
          子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金额
                                                                                           流量
     吉林省康达农业机械
                            201,109,162.50          10,168,236.30     10,168,236.30    -88,737,247.45
     有限公司(合并)
          注:上述数据摘自 2019 年度报告第 164 页。

          以上表格披露口径均为吉林康达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2)2020 年度

          ①“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披露情况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吉林省康达农业机
                   362,489,918.14   257,278,061.46      274,868,626.78   112,869,161.05    97,543,708.09
械有限公司
          注:上述数据摘自 2020 年度报告第 27 页。

          此处披露口径为吉林康达 2020 年度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②“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披露情况

                                                                                           单位:元
                                                                                       经营活动现金
          子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金额
                                                                                           流量
     吉林省康达农业机械
                            275,288,282.77          89,812,470.14     89,812,470.14     77,649,876.81
     有限公司(合并)
          注:上述数据摘自 2020 年度报告第 177 页。

          此处披露口径为吉林康达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3)2021 年度

          ①“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披露情况

                                                                                           单位:元




                                              第 59 页 共 151 页
   子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吉林省康达农业机
                   421,509,507.23   354,466,450.93     288,218,265.64   115,105,929.02    97,188,389.47
械有限公司
         注:上述数据摘自 2021 年度报告第 27 页。

         ②“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披露情况

                                                                                          单位:元
                                                                                      经营活动现金
         子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金额
                                                                                          流量
     吉林省康达农业机械
                            288,218,265.64         97,188,389.47     97,188,389.47     46,374,645.65
     有限公司
         注:上述数据摘自 2021 年度报告第 194 页。

         以上表格披露口径均为吉林康达 2021 年度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2、本次申报材料中吉林康达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20,110.92
     万元、27,528.83 万元、28,818.00 万元,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本次申报材料中吉林康达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 1,016.82 万
     元、8,981.25 万元、9,687.74 万元,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本次申报材料中吉林康达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营业利润分别为 1,893.58
     万元、10,517.57 万元、11,485.52 万元,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3、公司 2019 年度报告披露的吉林康达财务数据与申报材料载明信息一致。

         2020 年度吉林康达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与其单体财务报表净利润存在差异系因为其
     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康达商贸有限公司存在净利润并实施利润分配:2020 年度吉林省康达
     商贸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 26.88 万元,并向吉林康达分配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 800.00
     万元。同样基于合并报表和单体财务报表差异的原因,2020 年度报告披露的吉林康达单
     体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与申报材料中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存在差异。

         2021 年度吉林康达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与其单体财务报表净利润存在差异系因为吉
     林省康达商贸有限公司存在净利润并实施利润分配:2021 年度吉林省康达商贸有限公司
     实现净利润-7.96 万元,并向吉林康达分配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 23.00 万元。同样基于
     合并报表和单体财务报表差异的原因,2021 年度报告披露的吉林康达单体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营业利润与申报材料中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存在差异。

         经复核,公司年度报告相关信息与申报材料不存在其他表述不一致的情形,相关表述
     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吉林康达财务数据与申报材料载明信息存在差异系单体财
     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差异所致,不存在其他表述不一致的情形,相关表述真实、准
     确、完整。



                                             第 60 页 共 151 页
    二、请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人、会计师说明针
对吉林康达相关业务真实性采取的核查措施、核查范围、核查程序及具体过程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通过对吉林康达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现场查看吉林康达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
了解吉林康达生产模式、销售模式。

    2、获取并查阅吉林康达料工费明细表,对其主要产品成本构成进行分析复核。

    3、通过网络检索查阅保护性耕作技术、市场相关文件,了解保护性耕作在发达国家
的应用情况。

    4、通过网络检索查阅国家及相关地方政府关于推行保护性耕作的政策文件。

    5、登录国家统计局网站查询我国最近 20 年玉米种植面积,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关于俄
乌战事对粮食供应的影响。

    6、获取并查阅吉林康达各类专利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以及发行人关于吉林
康达生产工艺、技术研发相关情况的说明。

    7、登录全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网站,统计并比较吉林康达与其他同类产品厂商
产品终端销售价格。

    8、查阅国内同行业相关公司的毛利率并进行比较分析。

    9、针对吉林康达主要客户,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吉林康达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了解单个合同的销售数量、销售
价格、运输、结算方式等交易条款;

    (2)通过企查查等方式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信息,了解主要客户的成立时间、
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情况;

    (3)对客户进行函证和访谈,结合工商信息查询结果,了解吉林康达与主要客户之
间的关系、销售模式、各期交易金额和往来款余额等情况,分析客户变动及其背景。

    ①对客户函证及回函情况

                                                                         单位:万元
               吉林康达
  期间                       发函金额        发函比例       回函金额     回函比例
               销售金额
2021 年度       28,818.00     27,275.37            94.65%    17,962.61       65.86%
2020 年度       27,528.83     21,300.57            77.38%    13,082.85       61.42%
2019 年度       20,110.92     11,543.44            57.40%     5,549.62       48.08%



                                    第 61 页 共 151 页
    ②对客户访谈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吉林康达销售金额          访谈客户销售金额            访谈比例
2021 年度               28,818.00                        15,818.75              54.89%
2020 年度               27,528.83                         9,401.11              34.15%
2019 年度               20,110.92                         6,507.05              32.36%

    10、针对吉林康达流水核查,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报告期内吉林康达及其子公司全部银行账户及银行对账单,检查主
要客户销售明细账与银行资金流水的一致性;

    (2)关注银行对账单中付款金额超过 50 万元的情况。①抽取向主要供应商采购的付
款凭证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②进一步获取其他付款单位的部分合同,了解相关付款的
原因以及采购商品种类、用途;③抽查报告期内银行对账单中部分供应商的付款记录,结
合应付款项期初期末余额变动与采购明细表进行核对。

    (3)关注银行对账单中收款对象为自然人的情况。①对银行对账单中收款对象为自
然人的情况,项目组结合对账单中摘要相关信息以及前期对吉林康达客户情况的了解,了
解相关自然人与吉林康达客户的对应关系;②通过登录企查查等网站,确认相关自然人与
吉林康达客户的具体关系,主要关系类别为客户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配偶子女、
客户监事、客户经理/会计/出纳/销售人员等员工;③将吉林康达银行对账单中收款对象
的自然人与发行人的关联人名单、吉林康达总经理及其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情况进行比
对;④对吉林康达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

    (4)关注银行对账单中销售退款情况,报告期内较少发生销售退货退款情况,退货
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9%、0.97%、0.37%和 0.60%;

    11、针对吉林康达销售真实性,还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抽取吉林康达销售签收单,与其序时发货记录进行核对;

    (2)登录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系统查询统计吉林康达农机销量,并与其销售数据进行
匹配,年度匹配综合比例超过 90%;

    (3)登录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系统,比较吉林康达与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商的产品销售
价格。

    12、关于吉林康达采购真实性,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吉林康达对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了解采购交易的主要条款;

    (2)通过企查查等方式查询主要供应商的工商登记信息,了解主要供应商的成立时
间、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情况;


                                    第 62 页 共 151 页
    (3)对供应商进行函证,了解吉林康达与主要供应商各期交易金额和往来款余额等
情况。对供应商函证及回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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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康达
   期间                      发函金额        发函比例       回函金额     回函比例
             采购金额
2021 年度        21,831.47    16,186.65            74.14%    13,295.82       82.14%
2020 年度        13,744.72    10,441.49            75.97%     6,730.89       64.46%
2019 年度        22,408.41    19,219.77            85.77%     9,966.17       51.85%

    13、关于吉林康达生产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了吉林康达生产成本核算方法,分析成本核算方法的合理性;

    (2)对生产领用原材料进行了检查、复核;

    (3)对生产成本的人工、材料归集进行了检查、复核;

    (4)对生产成本在在产品和完工产品间分摊进行了检查、复核;

    (5)对制造费用归集及分配进行了检查、复核;

    (6)对完工产品结转入库进行了检查、复核;

    (7)对吉林康达期末存货选取样本执行了抽盘程序;对存货盘点日与财务报表日之
间的存货变动记录进行了检查核对。

    14、通过企查查方式查询了解吉林省大元农用机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情
况,并结合发行人关联人名单,确认与发行人及吉林康达不存在关联关系。

    15、查阅吉林康达销售明细账表和采购明细表,统计吉林康达与吉林省大元农用机械
有限公司的历史交易情况。

    16、查阅发行人 2019 年度报告,并对吉林省大元农用机械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
访谈,了解吉林康达与吉林省大元农用机械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背景。

    17、网络检索了解吉林省大元农用机械有限公司产品种类及具体型号,并与吉林康达
相关产品种类及具体型号进行比较。

    18、查阅原机械工业部《农机具产品编号规则》(JB-T 8574-1997),了解农机具
产品编号规则。

    19、获取并查阅吉林康达相关产品鉴定报告与大元机械主要销售产品相关介绍及发行
人关于技术、产品和市场情况的说明,对发行人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

    20、登录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系统,比较吉林康达与吉林省大元农用机械有限公司的产
品终端销售价格。


                                   第 63 页 共 151 页
    21、获取并查阅吉林康达 2019 年向吉林省大元农用机械有限公司采购的采购合同、
外购入库单、发票、费用支付申请单、记账凭证、银行转账业务回单。

    22、获取并查阅吉林康达向相关供应商的采购明细,了解采购金额及到货周期的变化
情况。

    23、检索河北省 2019 年前后环境治理的相关公告报道。

    24、获取并查阅吉林康达报告期之前所获相关荣誉证书。

    25、获取并查阅吉林康达销售明细表及银行对账单,统计报告期内对主要客户的销售
及收款情况。

    26、查阅国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及东北各省具体实施意见;

    27、查阅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报告,获取并查阅 2020-2021 年度
吉林省康达商贸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决定及凭证,分析年报中吉林康达财务数据与申报
材料载明信息存在差异的原因、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吉林康达凭借其技术实力、市场地位、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及产品质量及售后服
务,售价高于国内同行业可比企业,毛利率高于同行同类产品,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吉
林康达经营业绩与行业发展相符;吉林康达毛利率高真实,但存在毛利率下滑的风险,已
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

    2、吉林康达2019年与大元机械毛利率为零的情况下开展相关交易系在自身产量不足
时为满足市场需求、巩固市场地位、维护客户关系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具有商业合理性;
吉林康达与大元机械相关产品客户群体、产品性能、产品结构、应用场景等相近,产品销
售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吉林康达产品并非由大元机械贴牌生产,产品本身具有一定的替
代性,“康达”产品品牌具有更强的影响力;报告期内,吉林康达不存在申请农机购置补
贴的情形,也不存在收取有关部门发放农机购置补贴的情形。

    3、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实施二十余年,自2014年起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购机
者;目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正在逐步进入精细化管理阶段,正在提高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
生产所需机具的政策支持力度。报告期内吉林康达产品销售主要受国家及各省推广保护性
耕作的政策力度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影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
吉林康达产品销售,但对吉林康达整体影响较小,吉林康达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存在较
大依赖。

    4、发行人未选取大元机械相关产品作为可比公司的原因系双方存在竞争关系,发行
人无法获取其毛利率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具有合理性。


                                  第 64 页 共 151 页
     5、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的吉林康达财务数据与申报材料载明信息存在差异系单体财
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口径差异所致,不存在其他表述不一致的情形,相关表述真
实、准确、完整。

     问题 3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同时向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统称
“利华集团”)采购和销售的情形。申报材料称原因为利华集团下属子公司众多且位于不
同的区域供销信息不通畅,利华集团下属子公司对外出售采棉机可以避免采棉机闲置,还
可以扩大销售收入;通过开展该业务有助于发行人在新疆地区的业务开展。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其既向利华集团采购又向其销售的真实性和必要性,是否存在商业
实质,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具体交易金额、毛利率、净利润等,对发行人业绩的具体影响,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与利华集团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涉及的收
入确认方式及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请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的说明

     (一)补充说明其既向利华集团采购又向其销售的真实性和必要性,是否存在商业实
质

     1、利华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齐海
成立日期           2004 年 8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11,050 万元
住所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新华路龙兴大厦二楼
                   一般项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棉花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棉、麻销
                   售;棉花种植;谷物种植;谷物销售;油料种植;蔬菜种植;草种植;草
                   及相关制品销售;智能农业管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农
                   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机械服务;灌溉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
                   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
                   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生物饲料
                   研发;饲料原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肥料销
经营范围           售;化肥销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
                   的包装种子);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
                   售;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针纺织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
                   品销售;农用薄膜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棉花加工机械销
                   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报
                   废农业机械回收;报废农业机械拆解;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租
                   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


                                        第 65 页 共 151 页
                  地使用权租赁;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
                  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棉花加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
                  经营;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转基因棉花种子经营;食品生产;饲料生产;
                  肥料生产;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利华集团”)是新疆地区一家以棉花种植、收购加工、纺织为主业的大型集团公司,是

国内棉花行业大型企业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在国内外拥有超过 150 万亩种

植基地、合计经营五十五个棉花加工厂、一个棉纺织厂、一个稻米加工厂和两个油脂加工

厂。

    根据企查查查询结果并经访谈利华集团相关负责人,利华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为新疆中

泰纺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中泰纺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控股子公司。

    2、公司与利华集团的交易情况

    (1)公司向利华集团采购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 2019 年度向其采购采棉机整机外,不存在向利华集团采购其他商

品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金额                      -                   -               -     17,400.00
 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                -                   -               -         8.85%

    (2)公司向利华集团销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持续向利华集团销售农机具及配套零部件,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金额               1,387.72         2,031.37           570.65       22,901.78
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             2.96%             0.85%           0.23%           9.98%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利华集团不存在其他交易。


                                    第 66 页 共 151 页
    3、2019 年公司既向利华集团采购又向其销售的真实性和必要性,是否存在商业实质

    公司与利华集团之间合作始于 2017 年,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多种农机具及配件。2018
年度,公司与包括利华集团在内 6 个业务主体存在销售交易,交易记录共 550 条,销售农
机品种主要为约翰迪尔拖拉机、凯斯拖拉机、卫星平地机、格力格尔贝松六铧犁、五铧液
压翻转犁等。

    2019 年公司向其销售农机系以前合作关系的延续,利华集团下属企业和硕县利华棉
业有限责任公司、沙雅利华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沙雅利华创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因自身业
务需要,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康聚力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吉康”)求
购约翰迪尔 CP690 采棉机,并签署《购销合同》。《购销合同》约定:购货方需在提货前
支付全部货款;销售方收到购货方全部货款后向购货方开具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采棉机专
用发票,以便购货方及时办理落户手续;质保期:交货之日起一年内,销售方免费提供安
装调试、人员培训和质保期内的田间售后服务;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购货方在质保
期内必须订购使用销售方供给正品合格的约翰迪尔配件,否则不予质保。2019 年 7 月,
新疆吉康分别向尉犁县利华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阿瓦提利华现代农业有限公司、阿瓦提利
华新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分别采购约翰迪尔 CP690 采棉机 10 台,采购价
格为 580.00 万元/台。2019 年 8 月,新疆吉康向和硕县利华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沙雅利
华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沙雅利华创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交付约翰迪尔 CP690 采棉机,交付
数量分别为 20 台、5 台、5 台,各方于当月完成款项结算,销售价格为 588.41 万元/台。

    双方在本次交易中针对采购、销售交易分别签署购销合同、开具发票,并分别进行商
品交付和款项结算;该次购销的 30 台采棉机真实存在,本次交易至今近三年不存在争议
或纠纷,双方交易具有真实性。

    2019 年,公司与利华集团下属企业同时进行采购和销售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具有
必要性,具体如下:

    (1)农机流通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该业务盈利模式为在农机购销过程中获取
收益。公司与利华集团下属企业自 2017 年开始业务合作,2017-2018 年期间公司持续向
其销售各类农机。2019 年公司向其销售农机系以前合作关系的延续:沙雅利华现代农业
有限公司、沙雅利华创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和硕县利华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均主要从事农
业种植,因自身棉田种植经营需要,相继与公司签署采购采棉机的协议。为此,公司一直
在根据客户具体需求时间组织货源。公司通过该等交易加强了与利华集团的业务联系,通
过配件和维修及作业服务亦可获取可观的收入。报告期内,新疆吉康向利华集团销售采棉
机配件收入分别为 763.02 万元、482.42 万元、598.69 万元、12.80 万元;向利华集团提
供维修和作业服务收入分别为 318.81 万元、470.76 万元、227.05 万元、193.04 万元。
因此,公司介入该等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公司向尉犁县利华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利华集团下属企业采购采棉机,系因为
约翰迪尔 CP690 采棉机较为紧俏,尉犁县利华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提前与上游供应商
建立联系,合计购得约翰迪尔 CP690 采棉机 30 台,但未按照计划取得棉田,加之前述利

                                  第 67 页 共 151 页
华集团相关子公司经营范围均包括农机销售,各子公司每年订有销售目标,平时亦会开展
一些农机新机和二手机销售业务。利华集团相关子公司对外出售采棉机,不仅可以避免采
棉机闲置,还可以扩大销售收入,有助于完成销售任务;利华集团相关子公司从公司购入
采棉机,可以获得新疆吉康在新疆地区的一体化售后维修服务。就利华集团整体而言,利
华集团通过该等交易有利于保障该等采棉机的售后维修服务,同时扩大了销售收入,具有
经济性。

    根据对利华集团相关负责人的访谈情况,2019 年公司向其采购的约翰迪尔 CP690 采
棉机是一种作业高效的机器,每年厂家投放中国市场的数量比较少,紧俏且保值率高,在
市场上转售较为普遍。

    (3)利华集团下属子公司众多,共有 27 家一级子公司,不同子公司位于不同的区域,
经营管理活动存在一定差异化,规模比较大的子公司经营较为独立。和硕县利华棉业有限
责任公司系利华集团的一级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 15,000.00 万元。沙雅利华
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沙雅利华创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均为一级子公司乌鲁木齐利华新创棉
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其中:沙雅利华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实缴资本 2,200.00 万元;沙雅利华创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实缴
资本 4,150.00 万元。

    综上,公司主营农机经销,在 2019 年与利华集团的交易中通过采购、销售采棉机,
通过农机和售后服务打包销售增加了收入,而且借此加强了与利华集团的业务联系,有助
于公司在新疆地区开展业务,上述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交易具有真实性和必要性,
具有商业实质。

    (二)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具体交易金额、毛利率、净利润等,对发行人业绩的具体
影响

    公司与利华集团之间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原则,采棉机销售定价参考当前厂家价格定
价,因厂家调价、进口关税、运费、手续费用等发生变化,单台设备以实际调整为准,同
时销售加价金额参考大型农机具年度售后服务收费情况协商确定。由于采棉机单台价格高
昂,双方协商参考厂家价格并考虑售后服务收费等因素进行协商定价,同时存在价格调整
机制,定价依据合理、公允。报告期内,公司对利华集团的销售金额、毛利率及净利润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金额            1,387.72             2,031.37         570.65     22,901.78
       销售毛利率               4.64%              12.51%         17.87%         1.93%
        净利润                  29.86                72.63        -75.67        153.71
占公司净利润比例                6.92%                1.28%        -3.70%        -1.13%
    注:由于新疆吉康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利华集团,上表中净利润为其报告期内单体财务报


                                        第 68 页 共 151 页
表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与利华集团之间购销交易定价公允,交易产生的净利润对公司业绩影
响较小。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与利华集团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利华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为新疆中泰纺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中泰纺织服装集团有
限公司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及截至本
回复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利华集团不存在
关联关系。

    (四)相关交易涉及的收入确认方式及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双方《购销合同》约定:购货方需在提货前支付全部货款;销售方收到购货方全部货
款后向购货方开具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采棉机专用发票,以便购货方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质保期:交货之日起一年内,销售方免费提供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质保期内的田间售后
服务;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购货方在质保期内必须订购使用销售方供给正品合格的
约翰迪尔配件,否则不予质保。既向利华集团采购又向其销售相关交易涉及的收入在利华
集团下属企业收到货物,验收合格时按合同金额确认收入,即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1、相关交易的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06)的规定

    公司在 2019 年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06)(以下简称“旧收
入准则”)。对照旧收入准则,公司对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分析如下:
    旧收入准则销售商品
                                具体交易情况与旧收入准则收入确认条件对照
        收入确认条件
                          新疆吉康向利华集团下属企业交付货物后,利华集团下属企业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 向新疆吉康出具了《收货确认单》,并确认“经验收,以上货
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物性能及外观完好,随车附件齐全,数量一致,验收合格”,
                          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
                          新疆吉康售出商品后不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
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权,也不再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
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
                          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应在商品移交时确认收入。
效控制
                          新疆吉康和利华集团下属企业在《购销合同》中对商品销售价
                          格进行了明确约定,在销售商品时,商品销售价格已经确定,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新疆吉康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确定收入金
                          额。
                          新疆吉康销售的商品符合合同要求,已将发票交付买方,合同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约定需在提货前支付全部货款,表明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企业
                          能流入企业的确认条件。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
                          交易所涉及商品系外购,购买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综上,相关交易的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06)的规定。


                                  第 69 页 共 151 页
    2、相关交易的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的
规定

    公司自 2020 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以下简
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第三十四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之“1-15 按总额或净额确认收入”的规定,对相关交易的收入确认分析如下:

    新疆吉康与利华集团下属不同企业分别签署了购买及销售合同,与客户、供应商分别
独立约定了合同的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不存在三方协议的情况。上述交易中,公司采
购约翰.迪尔 CP690 采棉机的单价为 580.00 万元/台,销售约翰.迪尔 CP690 采棉机的价
格为 588.41 万元/台,购销交易存在价差;各方在上述交易中根据合同金额分别开具发票,
并按合同约定与对方结算货款。因约翰.迪尔 CP690 采棉机体积大,机器自重达到 29,937
公斤,运输成本高,采购后经协商暂存在原库房,在对外销售后直接向客户交付,新疆吉
康取得了客户签署的《收货确认单》。从客户的角度看,新疆吉康是其供应商并承担提供
商品的主要责任,承担了该购销合同的质保售后责任等主要履约义务。因此新疆吉康承担
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公司与利华集团相关交易存在价差,独立结算,根据产品特点协商交付,
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当时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采棉机采购合同及相关付款凭证。

    2、获取并查阅采棉机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银行收款回单、收货确认单(包含每台
采棉机的发动机编号和车架号)。

    3、追踪发行人销售给利华集团的采棉机情况,取得 30 台采棉机图片并记录核对其发
动机号。

    4、对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利华集团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及补充访谈,了解利华集团
对子公司管控方式、子公司经营诉求、相关交易商品的特点、交易的商业背景、定价依据
及结算情况。

    5、获取并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利华集团的交易记录,对具体交易金额、毛利率、
净利润及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6、登录农机通网站(nongjitong.com/)查询约翰.迪尔 CP690 采棉机报价。

    7、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职调查,获
取并查阅发行人关联方名单,确认发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利华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 70 页 共 151 页
    8、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相关交易涉及的收入确认方式及具体依据进行
了复核。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2019 年发行人既向利华集团采购又向其销售的业务具有真实性和必要性,存在商
业实质,定价依据充分、公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利华集团相关交易定价公允,相关交易对经营业绩的影响较
小。

    3、报告期内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与利华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利华集团相关交易涉及的收入确认方式符合当时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 4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金额分别为 62.54 万元、
2,430.05 万元、997.58 万元和 1.70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非经常性损益科目的具体内容,相关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关
联方,定价依据及交易作价的公允性、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相关处置损益是否涉及对下属公司的出售、注销及减资等,如是,请结合相关公司
设立时间、股权结构、近三年业绩情况,说明出售、注销及减资相关公司的具体原因,相
关资产处置是否涉及公司的核心资产,是否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说明审批程
序及披露情况。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的说明

    (一)非经常性损益科目的具体内容,相关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关联方,定价依据及交
易作价的公允性、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1、非经常性损益科目的具体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包括处置固定资产的资产处置损益、转让子公司和注销
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2008)》规定,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第 71 页 共 151 页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                     1.70                 11.10              -0.32            52.05
转让子公司                          -             1,014.09            2,438.71            10.48
注销子公司                          -                -27.61              -8.34                 -
         合计                    1.70                997.58           2,430.05            62.53

    2、相关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关联方、定价依据及交易作价的公允性、合理性、相关会
计处理

    (1)处置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产主要是处置车辆、电子设备,产生的损益金额较小。

    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按交易双方协商作价,交易对方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转让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转让子公司的背景及原因为处置微利或亏损子公司、处置重资产子公
司以改善资金状况,其中:对于微利或亏损子公司,一般均为从事农机经销的轻资产公司,
交易对方为相关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管理层,或区域内有志于从事农机经销业务的自然
人(均为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以标的公司净资产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重资产子
公司,公司委托具有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交易价格以标的公司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事先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①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相关会计处理
                                                                      处置日合
                        交易     是否为
 被转让子公司名称                            定价依据 股权处 股权处置 并报表层 确认投
                        对方     关联方                               面应享有
                                                      置价款   比例            资收益
                                                                      净资产份
                                                                          额
湛江市吉康汽车有限
                   陈涛            否       以经公司          70.00   53.44%     68.03     1.97
公司
                                            内部审计
肇庆吉峰汽车贸易有
                   莫德良          否       后的净资           9.37   51.00%      9.31     0.05
限公司
                                            产值为基
河池亿保田农机有限
                   莫小惠          否       础,由交易         0.00   90.00%      0.00     0.00
公司
                                            双方协商
眉山吉峰宇浩车辆工
                   余静            否       确定              77.65   70.60%      69.19    8.46
程机械有限公司
                合计                -            -           157.01          -   146.53   10.48
    注:公司内部审计系指公司法务与监察审计部对被转让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的《监察审
计报告》,下同。


                                        第 72 页 共 151 页
    其中:河池亿保田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池亿保田”)于 2018 年 4 月成立,
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其中:广西吉峰聚力实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由于经营计划发生变更,河池亿保田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广西吉峰聚力实业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亦未对河池亿保田实际出资。2019 年 4 月,广西吉峰聚力实业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甲方)与自然人莫小惠(乙方)签署《河池亿保田农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约定:甲方将所持河池亿保田 180.00 万元出资额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乙方,由于河
池亿保田未实际经营,净资产为 0,双方约定股权作价 1 元。上述股权转让经河池亿保田
股东会决议通过,河池亿保田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②2020 年度

                                                                              单位:万元
                                                              相关会计处理
                                                                      处置日合
被转让子公司名      交易      是否为                                  并报表层
                                     定价依据      股权处置 股权处置           确认投资
      称            对方      关联方                                  面应享有
                                                     价款     比例               收益
                                                                      净资产份
                                                                        额
成都吉峰聚力投 成都香城城市         资产评估结
                               否                   6,515.00      100.00% 4,020.91 2,494.09
资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果
               贾世智、             以经公司内
天水吉峰大众农
               马旭峰、        否   部审计后的           558.80   51.00%   574.01    -15.22
机有限公司
               王维洲               净资产值为
                                    基础,由交
金华吉康农业机
               高树德          否   易双方协商           110.00   55.00%   150.17    -40.17
械设备有限公司
                                    确定
             合计               -   -               7,183.80           - 4,745.09 2,438.70
    注: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
作局。

    其中:

    A.成都吉峰聚力投资有限公司属于重资产子公司,主要资产为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
用权,对此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取得《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20]53 号)。经评估,成
都吉峰聚力投资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6,968.39
万元,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6,689.00 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在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之间,在不得影响成都香城城市发展
有限公司基于基准日对成都吉峰聚力投资有限公司享有的所有者权益的前提下,所有债权
债务均由四川吉峰农机连锁有限公司承担。因资产交割日的净资产较基准日的净资产减少
174.00 万元,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的成交价格为 6,515.00 万元。



                                    第 73 页 共 151 页
    B.天水吉峰大众农机有限公司、金华吉康农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均处于微利或亏损
状态,且为轻资产公司,对此双方协商交易价格参考转让时点的净资产值确定。

    ③2021 年度

                                                                           单位:万元
                                                            相关会计处理
被转让子公司          是否为                                    处置日合并
             交易对方              定价依据     股权处置 股权处 报表层面应 确认投资
    名称              关联方
                                                  价款   置比例 享有净资产   收益
                                                                    份额
             四川吉峰
                      否,实际 资 产 评 估 结
成都铁马工程 长城工程
                      控 制 人 果、事先协议 2,144.63   100%        1,130.59 1,014.04
机械有限公司 机械有限
                      为刘刚 约定
             公司
                               以经公司内
                               部审计后的
杭州吉坤农业
                               净资产值为
科技服务有限 郑彩英      否                    26.44 51.00%           26.40      0.05
                               基础,由交易
公司
                               双方协商确
                               定
         合计             -    -                 2,171.08     -    1,156.99 1,014.09

    其中:

    A.成都铁马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属于重资产子公司,包含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等
资产,对此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
司对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取得《资产评估 报告》(大学评估评报字
[2021]950010 号)。经评估,成都铁马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
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1,771.48 万元。根据 2016 年 9 月 12 日公司(甲方)与四川吉峰长
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的《关于四川吉峰长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债务事项后续
安排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债务事项后续安排协议”)约定:成都铁马工程机械有限公
司 100%股权过户至甲方指定的甲方全资子公司并办理完目标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5
年内,乙方可以本协议第二条第 1 款所述评估价格(注:资产评估报告(大学评估
[2016]SC0011 号)所载评估价格为 1,626.26 万元)加评估价格年息 6.00%或者届时由具
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两种价格确定方式取孰高)回购目标公司
100.00%股权。由于《资产评估报告》(大学评估[2016]SC0011 号)评估价格按年息 6.00%
计算的金额,高于《资产评估报告》([2021]950010 号)所载的评估价格,根据债务事
项后续安排协议约定,双方分别于 2021 年 5 月、2021 年 12 月签订了《赎回协议》《赎
回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成都铁马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00.00%股权作价 2,144.63 万元。

    B.杭州吉坤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且为轻资产公司,对此双
方协商交易价格参考转让时点的净资产值确定。

    ④2022 年 1-3 月

                                    第 74 页 共 151 页
    2022 年 1-3 月,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子公司的情形。

    (3)注销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注销子公司的背景及原因为:随着传统农机市场逐步饱和,部分子公
司经营规模下降,管理成本费用具有一定的刚性特征,经营利润下降甚至出现亏损。在此
背景下,为避免子公司经营亏损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决定对经营业绩较差的子公司
予以注销,注销产生的损益金额较小。注销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见本题回复之“(二)、
2、注销下属公司情况”。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由处置固定资产损益、转让及注销子公司产生的损
益;处置固定资产及转让子公司所涉交易对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转让微利或
亏损的轻资产公司作价以其净资产为基础进行协商确定,转让重资产公司作价以资产评估
结果为基础进行协商确定,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定价依据充分,作价公允性、合理;相关
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相关处置损益是否涉及对下属公司的出售、注销及减资等,如是,请结合相关
公司设立时间、股权结构、近三年业绩情况,说明出售、注销及减资相关公司的具体原因,
相关资产处置是否涉及公司的核心资产,是否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说明审批
程序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述处置损益涉及对下属公司的出售、注销,不涉及对下属公司减资。
处置原因为相关子公司出现经营困难甚至亏损,相关子公司并非公司核心资产,处置不影
响正产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已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1、出售下属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子公司经营规模有所下降,管理成本费用具有一定的刚性特征,经
营利润大幅下降甚至出现亏损,个别子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为避免子公司经营亏损
以及潜在债务纠纷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决定处置部分微利或亏损子公司股权。该等
公司均无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为其单体财务报表数数据。

    (1)2019 年度

    ①湛江市吉康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吉康”)

    湛江吉康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设立,注册资本为 131.00 万元,其中:广州吉峰合智
农机汽车有限公司出资 7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3.44%;自然人黄谊出资 30.00 万元,
持股比例为 22.90%;自然人韦俊出资 31.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3.66%。

    2019 年公司处置湛江吉康股权系因为湛江吉康经营状况不佳,股权转让经其股东会
批准同意,因未达到披露标准而未单独披露。

    湛江吉康在对外转让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第 75 页 共 151 页
    项目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2016.12.31/2016 年度
流动资产                     765.13                         741.11                  658.97
固定资产                      14.48                           7.77                   10.51
资产总额                     779.76                         749.21                  669.95
负债总额                     633.60                         607.41                  565.42
净资产                       146.16                         141.80                  104.52
营业收入                   2,198.14                        2,020.48               1,528.93
净利润                         4.36                           6.28                   -3.36

    ②肇庆吉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吉峰”)

    肇庆吉峰于 2011 年 4 月 29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其中:广州吉峰合智
农机汽车有限公司出资 76.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1.00%;自然人莫德良出资 52.50 万元,
持股比例为 35.00%;自然人梁庆泉出资 15.00 万元,持股比例 10.00%;自然人黎健冲出
资 6.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00%。

    2019 年公司处置肇庆吉峰股权系因为肇庆吉峰经营状况不佳,股权转让经其股东会
批准同意,因未达到披露标准而未单独披露。

    肇庆吉峰在对外转让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2016.12.31/2016 年度
流动资产                   3,774.91                        3,456.76                 771.73
固定资产                       0.31                           0.93                    1.84
资产总额                   3,775.22                        3,463.22                 774.36
负债总额                   3,678.36                        3,351.30                 669.41
净资产                        96.86                         111.92                  104.95
营业收入                   3,421.46                        2,468.23               1,880.07
净利润                       -15.06                           6.97                  -26.80

    ③河池亿保田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池亿保田”)

    河池亿保田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其中:广西吉峰聚
力实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来宾吉峰聚力农机有限公司)认缴资本 200.00 万元,实
缴资本 0.00 元。

    2019 年度,公司处置河池亿保田股权系因为河池亿保田自设立之后一直未开展业务
活动,股权转让经其股东会批准同意,因未达到披露标准而未单独披露。股权转让时河池
亿保田账面净资产为 0。



                                      第 76 页 共 151 页
    ④眉山吉峰宇浩车辆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浩宇”)

    眉山浩宇于 2011 年 9 月 21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255.00 万元,其中:四川吉峰汽车
贸易有限公司出资 18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70.60%;自然人余静出资 45.00 万元,持股
比例为 17.65%;自然人许驰出资 21.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8.24%;自然人黄平出资 9.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53%。

    2019 年公司处置眉山浩宇股权系因为眉山浩宇经营状况不佳,甚至出现亏损,股权
转让经其股东会批准同意,因未达到披露标准而未单独披露。

    眉山浩宇在对外转让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2016.12.31/2016 年度
流动资产                      219.60                         653.72                 686.62
固定资产                       22.04                          23.46                  25.04
资产总额                      241.64                         687.18                 711.65
负债总额                      106.74                         480.80                 469.23
净资产                        134.90                         206.38                 242.43
营业收入                    1,670.55                       1,813.52               2,565.50
净利润                        -71.48                           8.95                   5.43

    (2)2020 年度

    ①成都吉峰聚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吉峰聚力”)

    成都吉峰聚力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设立,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其中:四川吉峰
聚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4,95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99.00%;四川吉峰农机连锁有限
公司出资 5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0%。

    2020 年公司处置成都吉峰聚力股权系为了有效盘活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加
公司流动性,补充营运资金。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予披露。

    成都吉峰聚力在对外转让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流动资产                   2,000.50                        2,082.22               1,285.33
固定资产                   2,010.42                        2,129.79               2,249.16
在建工程                     751.52                         819.97                  341.00
无形资产                   1,802.29                        1,856.63               1,910.97


                                      第 77 页 共 151 页
    项目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资产总额                     6,564.72                        6,888.60               5,786.71
负债总额                     1,809.43                        2,131.61                 898.69
净资产                       4,755.29                        4,756.99               4,888.02
营业收入                       183.11                         145.57                   87.86
净利润                          -1.70                         -131.03                 -90.42

    ②天水吉峰大众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吉峰”)

    天水吉峰于 2010 年 12 月 16 日设立,注册资本为 800.00 万元,其中:甘肃吉峰农机
销售有限公司出资 408.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1.00%;自然人马旭峰出资 105.83 万元,
持股比例为 13.23%;自然人贾世智出资 203.84 万元,持股比例为 25.48%;自然人王维州
出资 82.32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29%。

    2020 年公司处置天水吉峰股权系因为天水吉峰经营状况不佳,同时也为盘活存量资
产,加快资金回笼,减轻经营负担。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予披露。

    天水吉峰在对外转让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流动资产                      1,523.38                       1,637.68               1,858.49
固定资产                         41.58                          32.69                   0.91
资产总额                      1,593.88                       1,681.04               1,866.14
负债总额                        397.79                         433.25                 562.70
净资产                        1,196.09                       1,247.78               1,303.44
营业收入                      4,826.15                       2,929.51               3,490.14
净利润                          -51.70                         -55.65                 -42.60

    ③金华吉康农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吉康”)

    金华吉康于 2011 年 9 月 2 日设立,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其中:浙江吉峰聚力农
业机械有限公司出资 11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5.00%;自然人高树德出资 50.00 万元,
持股比例为 25.00%;自然人李光辉出资 2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00%;自然人施惠清
出资 2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00%。

    2020 年公司处置金华吉康股权系因为金华吉康盈利能力较弱,同时也为盘活存量资
产,加快资金回笼。本次股权转让已经金华吉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
未予单独披露。



                                        第 78 页 共 151 页
    金华吉康在对外转让前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流动资产                     619.75                        568.24                  639.41
固定资产                       1.67                          2.90                    3.45
资产总额                     631.22                        580.89                  648.66
负债总额                     358.18                        303.38                  385.17
净资产                       273.04                        277.51                  263.49
营业收入                   2,027.91                       1,496.41               2,003.06
净利润                        13.95                         14.02                   -4.17

    (3)2021 年度

    ①成都铁马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铁马”)

    成都铁马于 2008 年 3 月 11 日设立,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其中:四川吉峰农
机连锁有限公司出资 1,000.00 万元,持股比例 100.00%。

    2021 年公司处置成都铁马股权系为了有效盘活资产,增加公司流动性,遂同意根据
以前年度约定回购成都铁马股权。2016 年 9 月,吉峰连锁(甲方)与四川吉峰长城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乙方)签署《关于四川吉峰长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债务事项后续安排的协
议书》约定:成都铁马 100%股权过户至甲方指定的甲方全资子公司并办理完目标公司工
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5 年内,乙方有权以评估价格加评估价格年息 6%或者届时由具有证券
期货从业资格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两种价格确定方式取孰高)回购成都铁马 10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披露。

    成都铁马在对外转让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2020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流动资产                      17.08                          27.33                  77.05
固定资产                   1,366.34                       1,487.95               1,609.56
无形资产                     361.19                         369.93                 378.67
资产总额                   1,744.61                       1,885.21               2,065.28
负债总额                     552.00                         599.02                 686.04
净资产                     1,192.61                       1,286.20               1,379.24
营业收入                      80.53                          81.36                  74.20
净利润                       -93.58                         -93.05                -1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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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杭州吉坤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吉坤”)

    杭州吉坤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设立,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成都农吉汇农业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出资 35.70 万元、持股比例 51.00%;自然人廖衣丰出资成立 34.30
万元,持股比例 49.00%。

    2021 年公司处置杭州吉坤股权系因为杭州吉坤自成立以来经营情况未达预期,本次
股权转让已经杭州吉坤股东会审批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未单独披露。

    杭州吉坤在对外转让前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8 月 31 日/2021 年 1-8 月
流动资产                                                                             56.87
固定资产                                                                              0.73
资产总额                                                                             57.60
净资产                                                                               51.76
营业收入                                                                            130.59
净利润                                                                              -18.24

    (4)2022 年 1-3 月

    2022 年 1-3 月,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子公司的情形。

    2、注销下属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子公司经营规模有所下降,管理成本费用具有一定的刚性特征,
经营利润大幅下降甚至出现亏损,个别子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为避免子公司经营亏
损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决定对部分微利或亏损子公司予以注销。

    (1)2019 年度

    2019 年度,公司共注销 1 家子公司,为凉山吉峰车辆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凉山吉峰”)。

    凉山吉峰于 2012 年 9 月 18 日成立,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其中:四川吉峰汽车贸
易有限公司出资 37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92.50%;自然人廖亨惠出资 30.00 万元,持股
比例为 7.50%。

    2019 年公司注销凉山吉峰系因为凉山吉峰经营陷入停滞,经营状况不佳。凉山吉峰
注销经其股东会审议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未予单独披露。

    凉山吉峰注销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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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2016.12.31/2016 年度
流动资产                     268.56                         384.43                  382.02
资产总额                     268.56                         398.45                  415.70
负债总额                       5.46                         119.22                  149.15
净资产                       263.10                         279.23                  266.55
营业收入                      -2.79                         119.62                  186.81
净利润                       -16.13                          15.07                  -28.80

    (2)2020 年度

    2020 年度,公司共注销 8 家子公司。

    ①茂名吉峰聚力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吉峰”)

    茂名吉峰于 2009 年 1 月 19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222.00 万元,其中:广州吉峰合智
农机汽车有限公司出资 222.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0.00%。

    2020 年公司注销茂名吉峰系因为茂名吉峰经营业绩逐年下滑,出现亏损。茂名吉峰
注销经其股东会审议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未予单独披露。

    茂名吉峰注销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流动资产                     199.29                         249.44                  448.92
固定资产                       0.16                           5.60                    7.77
资产总额                     201.17                         256.57                  458.40
负债总额                       6.09                          38.77                  245.15
净资产                       195.08                         217.80                  213.25
营业收入                     203.41                        1,352.20               1,656.82
净利润                       -22.72                           4.55                   31.86

    ②怀化吉峰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化吉峰”)

    怀化吉峰于 2010 年 9 月 16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250.00 万元,其中湖南吉康农机有
限公司出资 127.50 万元、持股比例 51.00%;四川吉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出资 72.50 万元,
持股比例为 29.00%;况余建出资 36.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4.40%;陈仕泽出资 14.00 万
元,持股比例为 5.60%。

    2020 年公司注销怀化吉峰系因为怀化吉峰经营业绩下滑,出现亏损。怀化吉峰注销
经其股东会审议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未予单独披露。



                                      第 81 页 共 151 页
    怀化吉峰注销前近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流动资产                     374.51                        566.64                1,189.39
固定资产                       0.16                          0.16                    0.17
资产总额                     376.87                        566.79                1,189.56
负债总额                     166.91                        339.16                  990.52
净资产                       209.96                        227.63                  199.04
营业收入                     696.07                       1,905.43               1,964.04
净利润                       -17.67                         28.60                    0.94

    ③雅安市吉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雅安吉峰”)

    雅安吉峰于 2002 年 6 月 10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其中:甘孜州吉峰农
机有限公司出资 200.00 万元,持股比例 100.00%。

    2020 年公司注销雅安吉峰系因为雅安吉峰经营状况不佳。雅安吉峰注销经其股东会
审议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未予单独披露。

    雅安吉峰注销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流动资产                     180.92                        210.70                  257.57
固定资产                       0.00                          0.60                    0.67
资产总额                     180.92                        211.29                  258.78
负债总额                       6.72                         34.80                   68.39
净资产                       174.20                        176.49                  190.38
营业收入                      34.85                        164.83                  438.62
净利润                        -2.29                        -13.90                   10.30

    ④湖州民富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民富”)

    湖州民富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成立,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杭州吉峰聚力农
业机械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吉峰聚力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出资 1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0.00%。

    2020 年公司注销湖州民富主要是基于公司战略布署考虑,为进一步整合湖州地区的
资源,有利于久保田品牌的后台专业维护,提升公司在浙江地区的整体盈利能力。整合后,
湖州民富的久保田经销权合并到了浙江吉峰,统一由浙江吉峰专业服务团队开展售后服


                                     第 82 页 共 151 页
务。湖州民富注销经其股东会审议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未予单独披露。

    湖州民富注销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流动资产                      149.17                        169.22                   174.11
资产总额                      149.17                        169.47                   174.23
负债总额                       30.74                         47.83                    43.01
净资产                        118.43                        121.64                   131.22
营业收入                      693.93                       1,100.91                1,436.42
净利润                          9.93                         14.38                    20.99

    ⑤内江市神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神宇”)

    内江神宇于 2010 年 11 月 29 日成立,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内江市吉康农机
有限公司出资 5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0.00%。

    2020 年公司注销内江神宇,系因为内江神宇主要从事载货汽车销售,占用资金金额
相对较高,公司拟逐步收缩载货汽车销售业务,加之内江神宇经营状况长期不佳,租赁场
地接近到期,决定予以注销。内江神宇注销经其股东会审议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未予
单独披露。此后,公司相继注销广州吉峰合智农机汽车有限公司、泸州亨通汽车服务有限
公司。内江神宇 2019 年度营业收入较高系因为注销前清理处置存货产生的收入。

    内江神宇注销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流动资产                      48.06                         140.52                  128.19
固定资产                       0.32                           0.32                    0.32
资产总额                      48.38                         140.84                  128.51
负债总额                      31.95                         131.80                  108.40
净资产                        16.43                           9.04                   20.12
营业收入                     768.12                         288.21                  437.50
净利润                         7.38                         -11.07                  -12.73

    ⑥南京聚力农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力”)

    南京聚力于 2014 年 7 月 22 日成立,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江苏吉峰农机有限
公司出资 5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0.00%。

    2020 年公司注销南京聚力系因为南京聚力经营陷入停滞。南京聚力注销经其股东会


                                      第 83 页 共 151 页
审议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未予单独披露。

       南京聚力注销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流动资产                         97.88                        97.22                  98.05
资产总额                         97.88                        97.22                  98.05
负债总额                         38.71                        28.96                  21.88
净资产                           59.17                        68.26                  76.17
营业收入                             -                           -                    3.75
净利润                           -9.09                        -7.91                  -7.71

       ⑦巴中吉峰农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中吉峰”)

       巴中吉峰于 2004 年 4 月 16 日成立,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其中:南充吉峰农业装
备有限公司出资 150.00 万元,持股比例 100.00%。

       2020 年公司注销巴中吉峰系因为巴中吉峰经营状况长期不佳。巴中吉峰注销经其股
东会审议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未予单独披露。

       巴中吉峰注销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流动资产                        222.99                       269.26                 247.51
固定资产                          0.00                         3.30                   4.65
资产总额                        223.64                       273.07                 252.64
负债总额                         11.42                        35.08                  19.64
净资产                          212.22                       237.99                 233.00
营业收入                         92.38                       327.17                 608.65
净利润                          -25.77                         4.99                   1.53

       ⑧建瓯市吉峰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瓯吉峰”)

       建瓯吉峰于 2011 年 3 月 16 日成立,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南平吉峰农机有
限公司出资 100.00 万元,持股比例 100.00%。

       2020 年公司注销建瓯吉峰系因为建瓯吉峰经营持续亏损。建瓯吉峰注销经其股东会
审议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未予单独披露。

       建瓯吉峰注销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第 84 页 共 151 页
    项目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流动资产                     206.14                       247.06                 259.54
固定资产                       0.16                         0.26                   0.35
资产总额                     206.30                       247.32                 259.89
负债总额                     225.30                       225.23                 225.55
净资产                       -19.00                        22.09                  34.34
营业收入                                                    0.90                   2.24
净利润                       -41.09                       -12.24                  -3.57

    (3)2021 年度

    2021 年度,公司共注销 8 家子公司。

    ①北京吉峰华龙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吉峰”)

    北京吉峰于 2012 年 1 月 13 日成立,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其中:吉峰三农科技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05.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61.00%;四川吉峰农机连锁有限公司出资
195.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9.00%。

    2021 年公司注销北京吉峰系因为北京吉峰业务规模较小,经营持续亏损。北京吉峰
注销经其股东会审议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未予单独披露。

    北京吉峰注销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2020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流动资产                      77.18                       114.21                 119.80
固定资产                       2.48                         2.48                   2.48
资产总额                      79.66                       116.70                 122.29
负债总额                       0.00                        31.20                  33.64
净资产                        79.66                        85.50                  88.65
营业收入                      17.71                         0.00                  19.67
净利润                        -5.84                        -3.15                  -5.42

    ②广州吉峰合智农机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吉峰”)

    广州吉峰于 2011 年 8 月 30 日成立,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其中:四川吉峰农机连
锁有限公司出资 36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90.00%,自然人许文筠出资 40.00 万元、持股
比例为 10.00%。

    2021 年公司注销广州吉峰系因为广州吉峰经营陷入停滞。广州吉峰注销经其股东会
审议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未予单独披露。

                                     第 85 页 共 151 页
    广州吉峰注销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2020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流动资产                       302.33                         147.05                     314.16
资产总额                       302.33                         452.08                     612.59
负债总额                         0.29                         246.97                     348.39
净资产                         302.03                         205.12                     264.21
营业收入                               -                              -                          -
投资收益                       89.26                         -62.52                              -
信用减值损失                   10.22                            3.51                             -
资产减值损失                           -                              -                 -40.44
净利润                          96.92                         -59.09                     -49.66

    2020 年度广州吉峰无营业收入,净利润 96.92 万元,主要系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产
生投资收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当期发生少量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外支出所致,
其中:投资收益系广州吉峰下属子公司股权在公司合并范围内转让,个别财务报表产生投
资收益 89.26 万元,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③成都吉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吉康”)

    成都吉康基本情况:成都吉康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27 日,注册资本 420.00 万元,其
中:四川吉峰农机连锁有限公司出资 153.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6.55%;杨志强和王晓英
等 9 位自然人出资 284.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63.45%。

    2021 年公司注销成都吉康系因为成都吉康未实际经营。成都吉康注销经其股东会审
议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未予单独披露。

    成都吉康注销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2020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流动资产                          0.15                          0.16                       0.18
长期股权投资                               -                          -                  420.00
资产总额                          0.15                          0.16                     420.18
负债总额                          0.07                          0.07                     420.02
净资产                            0.08                          0.10                       0.16
营业收入                                   -                          -                          -
所得税费用                              -                             -                  -0.07
净利润                           -0.02                          -0.07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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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成都吉康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 0.02 万元,主要为调整多计提所得税 0.07
万元所致。

    ④泸州吉峰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吉峰”)

    泸州吉峰于 2006 年 8 月 3 日成立,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宜宾吉峰农机有限
公司出资 67.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67.00%;自然人颜旭芬出资 27.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7.00%;自然人刁维良出资 6.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6.00%。

    2021 年公司注销泸州吉峰系因为泸州吉峰经营持续亏损。成都吉康注销经其股东会
审议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未予单独披露。

    泸州吉峰康注销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2020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流动资产                       47.96                     50.20                 162.02
资产总额                       47.96                     50.20                 162.75
负债总额                        0.00                      0.44                 101.00
净资产                         47.96                     49.76                  61.75
营业收入                        0.00                    230.59                 329.77
净利润                         -1.80                    -11.99                 -19.28

    ⑤贵州吉康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吉康”)

    贵州吉康于 2007 年 3 月 9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120.00 万元,其中:贵州吉峰农机有
限公司出资 12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0.00%。

    2021 年公司注销贵州吉康系因为贵州吉康经营状况不佳。贵州吉康注销经其股东会
审议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未予单独披露。

    贵州吉康注销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2020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流动资产                       93.17                    135.98                 258.30
资产总额                       93.17                    141.86                 266.58
负债总额                        0.00                     58.67                 157.24
净资产                         93.17                     83.19                 109.34
营业收入                        0.30                    106.91                 194.91
净利润                          9.97                    -26.15                 -37.66

    ⑥宁夏吉峰同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吉峰同泰”)



                                   第 87 页 共 151 页
    宁夏吉峰同泰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成立,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其中:宁夏吉峰出
资 15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75.00%;自然人王耀忠出资 2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00%;
自然人许金平出资 2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00%;自然人施明刚出资 10.00 万元,持
股比例为 5.00%。

    2021 年公司注销宁夏吉峰同泰系因为宁夏吉峰同泰经营状况不佳。宁夏吉峰同泰注
销经其股东会审议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未予单独披露。

    宁夏吉峰同泰注销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2020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流动资产                         161.87                   161.27                 160.45
资产总额                         161.87                   161.33                 160.64
负债总额                           0.01                     0.01                   5.18
净资产                           161.86                   161.31                 155.46
营业收入                           0.00                    17.71                 182.38
净利润                             0.55                     5.86                  -1.65

    ⑦中宁县同德农业机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宁同德”)

    中宁同德于 2016 年 10 月 9 日成立,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其中:宁夏吉峰出资 122.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61.00%;自然人耿银峰出资 4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0.00%;自然人
熊克晗出资 28.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4.00%;自然人马旗出资 1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00%。

    2021 年公司注销中宁同德系因为中宁同德经营状况不佳。中宁同德注销经其股东会
审议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未予单独披露。

    中宁同德注销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2020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流动资产                         181.89                   193.56                 200.05
资产总额                         181.89                   193.74                 200.14
负债总额                           1.04                    13.43                  15.60
净资产                           180.85                   180.31                 184.55
营业收入                           9.67                   354.19                 327.35
净利润                             0.55                    -1.41                  12.40

    ⑧河池吉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池吉峰”)

    河池吉峰于 2011 年 8 月 26 日成立,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广西吉峰农机有


                                     第 88 页 共 151 页
限公司出资 55.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5.00%;自然人黄雄出资 19.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9.00%;自然人韦明乐出资 19.00 万元,持股比例 19.00%;自然人邓博出资 7.00 万元,
持股比例为 7.00%。

    2021 年公司注销河池吉峰系因为河池吉峰经营持续亏损。河池吉峰注销经其股东会
审议通过,因未达到披露标准未予单独披露。

    河池吉峰注销前三年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2020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流动资产                         8.74                    11.10                  79.47
资产总额                         8.74                    11.16                  79.55
负债总额                        46.82                    46.82                  58.15
净资产                         -38.08                   -35.66                  21.40
营业收入                         0.01                     1.32                 218.90
净利润                          -2.42                   -57.06                 -10.53

    (4)2022 年 1-3 月

    2022 年 1-3 月,公司不存在注销子公司的情形。

    综上,公司出售、注销相关公司的原因是部分子公司出现经营困难,避免相关子公司
经营亏损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相关资产处置不涉及公司的核心资产,不影响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并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披露。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复核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科目的具体内容。

    2、通过企查查查询报告期内发行人转让相关子公司交易对手的工商登记信息,与发
行人关联方名单进行比对,确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交易对手不存在关联关系。

    3、获取并查阅发行人转让、注销相关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决议文件。

    4、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处置子公司的相关协议,分析定价依据及交易作价的公允性、
合理性。

    5、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处置子公司相关评估报告。

    6、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处置、注销子公司的原因,分析其商业合理性及


                                   第 89 页 共 151 页
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7、查阅了相关子公司处置、注销前三年的会计报表,了解相关子公司的前三年的经
营情况。

    8、通过企查查查询发行人相关子公司基本情况、股东等工商变更登记情况、注销登
记情况。

    9、结合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登记变更情况,对发行人因处置子公司失去控制日以及
处置和注销子公司的会计处理进行复核。

    10、查阅发行人处置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收款情况。

    11、查阅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查阅发行人处置固定资产的相关原始凭证。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包括处置固定资产的资产处置损益、转让子公司和注销子公
司产生的投资收益,符合相关规定;相关交易对手方不是关联方,交易作价具有公允性、
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涉及对下属公司的出售、注销,不涉及对下属公司减
资,处置原因为相关子公司出现经营困难甚至亏损,相关子公司不涉及公司核心资产,处
置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已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披露。

    问题 5

    2019 年至 2022 年一季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22.95 亿元、24.97 亿元、23.86 亿
元和 4.68 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6 亿元、-2,744.99 万元、368.42 万元和
-212.39 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3.65%、82.34%、79.18%和 82.41%,2021 年度销售费
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下简称“期间费用”)分别为 15,274.55 万元、6,858.47
万元、5,556.47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经营模式、市场需求变化、市场竞争情况、期间费用支
出变化、农业补贴政策变化、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等,说明
报告期内营收规模较为稳定情况下扣非归母净利润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期间费用规模是
否与销售规模相匹配,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导致期间费用金额较高的因素是否持续,拟采
取的应对措施,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结合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未
来各年度债务本息偿付安排、控股股东提供借款安排、未使用银行授信情况、公司营运现
金需求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偿付安排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或偿债风险。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第 90 页 共 151 页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的说明

    (一)结合经营模式、市场需求变化、市场竞争情况、期间费用支出变化、农业补贴
政策变化、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营收规模
较为稳定情况下扣非归母净利润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期间费用规模是否与销售规模相匹
配,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导致期间费用金额较高的因素是否持续,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是
否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结合经营模式、市场需求变化、市场竞争情况、期间费用支出变化、农业补贴政
策变化、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营收规模较
为稳定情况下扣非归母净利润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1)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农机流通业务、特色农机制造业务,其中农机流通业务
收入占比 90%左右。

    ①农机流通经营模式

    农机流通经营模式通过成为上游农机具制造商的经销商,向终端用户提供农(牧、林
果、蔬菜)业机械(单台或成套)设备、农用轻型载货汽车、农村通用机电等销售与服务。
公司控股布局在全国 22 个省的各连锁直营店代理国内外各种农业机械,由连锁直营店或
其下属二级经销商向用户销售农业机械产品与提供各种增值服务,提高用户生产效率,增
加用户效益,从而控股直营店获得产品与零部件销售及维修、培训服务等收益。

    农机流通属于批发业,毛利率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农机流通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2.78%、10.37%、11.33%和 10.45%。

    ②特色农机制造经营模式

    特色农机制造业务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康达为主体,经营模式为吉林康达通过自主
设计研发、生产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及深松整地机等产品,并通过经销商向终端用户销售。
免耕播种机是传统播种机的更新换代产品,是在指夹式播种器的基础上开发的免耕设备。

    吉林康达凭借其技术实力、市场地位、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及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产品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特色农机制造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2.93%、51.59%、51.65%
和 50.05%。

    (2)市场需求变化

    公司主营业务扎根“三农”、服务“三农”。农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直接推动我国
农机市场需求增长,最近 20 年来我国农业机械化作业率持续提升。据农业部初步统计,


                                    第 91 页 共 151 页
2019 年我国综合机械化率为 69%,机耕率、机播率、机收率分别为 84%、56%和 61%,其中
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机械化率为 95%、81%、88%。2020 年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
率达到 71%,其中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 95%以上,水稻、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
化率分别超 85%、90%。在此期间,我国农业机械总动力稳步提高,由 2001 年的 5.517 亿
千瓦增长至 2020 年 10.555 亿千瓦。2021 年 12 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十四五”推进农
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创建 300 个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
化示范县,建设 300 个设施农业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进农机深松整地和丘陵
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强农业机械抢种抢收抢烘服务能力建设。计划在 2025 年综合机
械化率达到 75%。

    免耕播种机械在我国保护性耕作政策的推动下,尤其是在我国农业部、财政部将我国
东北地区玉米生产作为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的重点,自 2018 年开始进入市场需求爆发期。
随着保护性耕作在我国东北地区的成功推广,并逐渐向西北、华北甚至全国推广,我国对
免耕播种机械的需求将持续增长。

    (3)市场竞争情况

    农机流通是一个开放的、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整体上呈现出“散、乱、弱、小、
差”的特点。第一,散,集中度很低。2018 年亿元以上的经销商仅 23 家,占比不足 10%,
销售前 10 的经销商市场份额占比仅 7.74%,集中在黑龙江、新疆、吉林、江苏等农机大
省。第二,乱。缺乏品牌支撑,经营品类单一,且高度雷同,主要经营拖拉机、收获机、
农机具、植保机械等传统机具。竞争手段单一,主要表现为价格竞争;第三,弱。经销商
服务能力、分销能力不足、核心竞争力偏弱;第四,小。销售额 100 万元以下的经销商
1.6 万余家,占全部经销商数量的 82.21%,销售额仅 189.65 亿元,占比 24.24%。多数省
份的经销商积贫积弱,集中度很低,分布在一些农机大市场里面;第五,差。多数小经销
商硬件设施与软件建设都较差;第六,绝大多数经销商的商业与盈利模式均停留在农机销
售上。第七,区域窄。跨区经营的经销商较少,除吉峰科技、新疆天农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欣农机连锁有限公司等少数大经销商外,均属于本省或本市经销商,经营区域较为
狭窄;第八,经营理念落后,管理原始、缺乏战略支撑。因此,我国农机流通环节竞争十
分激烈。

    我国玉米免耕播种机械生产企业主要在东北地区,部分在华北地区;仍以国产品牌为
主,仅有少量进口品牌进入。由于产品市场较为集中,市场先行者不仅在产品设计、性能
稳定及持续优化方面具有优势,而且通过区域品牌形象打造和建设完善的销售网络形成一
定的竞争优势。新进入者通常采取低价和信用刺激策略,在短期内加剧市场竞争,随着
市场逐渐成熟,长期内较难改变市场格局。

    (4)期间费用支出变化

    近年,公司农机流通业务出现持续亏损,公司通过转让及注销部分经营状况不佳的子
公司,降低销售费用;同时通过缩减人员等方式降低管理费用开支,通过调整负债结构降
低财务费用。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呈下降趋势,变化情况如下:

                                  第 92 页 共 151 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销售费用         3,055.00   15,274.55        -7.47%      16,508.31       -22.21% 21,220.45
管理费用         1,607.55    6,858.47        -10.57%      7,668.96       -43.48% 13,568.50
财务费用         1,059.66    5,556.47        -4.78%       5,835.33       -29.46%     8,271.80

    扣除吉林康达特色农机制造业务板块,公司农机流通业务板块期间费用支出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销售费用         3,041.76   14,316.28        -6.52%      15,315.38       -23.13% 19,923.84
管理费用         1,376.78   5,830.10      -13.30%        6,724.52        -20.50%     8,458.11
财务费用         1,052.16   4,712.38         -2.35%      4,825.99        -40.04%     8,048.74

    ①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24%、6.61%、6.40%和 6.53%。
公司 2020 年度销售费用较 2019 年度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销售环节发生的运杂费 4,354.03 万元调整为在营业成本中核算,若
将 2020 年度运杂费还原到销售费用中,2020 年度销售费用为 20,862.34 万元,同比下降
1.69%,不存在较大差异,略有下降的原因系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缩减开支,提升运营绩
效;2021 年度较 2020 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2021 年度销售费用中的“维修服务费”较
2020 年度有所下降,2020 年新冠疫情给经销商售后服务增加工作难度,公司控股子公司
吉林康达于 2020 年给予经销商每台机具 500 元售后服务费用,导致 2020 年该项费用较高;
公司部分子公司 2021 年调整销售及售后服务模式,由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经销商代公
司承担售后服务工作,调整为向经销商销售,经销商再向终端客户销售并承担售后服务工
作,部分维修服务费由下游经销商承担,引起部分子公司的销售毛利率下降,导致 2021
年维修服务费下降。

    ②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91%、3.07%、2.87%和 3.43%,
剔除 2019 年因子公司管理层激励增加的管理费用,2019 年管理费用占比为 3.61%。公司
2020 年度管理费用较 2019 年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将控股子公司吉林康达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 15%作为吉林康达核心管理团队的分红权进行分配,形成“管理费用
—职工薪酬”1,103.10 万元;同时公司对吉林康达核心管理人员进行股权激励形成股份
支付,增加管理费用 4,185.72 万元。2021 年度较 2020 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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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用管理,缩减管理开支。

    ③财务费用

    2019-2021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明细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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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变动                        变动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利息支出                    4,790.88    -546.20          5,337.08     -998.49       6,335.57
减:利息收入                 265.67      -91.60           357.27          61.97       295.30
加:手续费                   382.40      -35.77           418.17      -219.14         637.31
加:贴息支出                 444.76        -8.42          453.19      -820.85       1,274.04
加:担保费                     16.84     -158.65          175.49         -83.02       258.51
加: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79.36       79.36                 -            -               -
加:资金使用费               107.90      299.23          -191.32      -252.13          60.81
加:其他(含汇兑损益)         -0.01       -0.01                 -        -0.86         0.86
           合计             5,556.47     -278.86         5,835.33    -2,436.47      8,271.80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费用较 2019 年度下降 2,436.47 万元,主要是利息支出下降 998.49
万元,手续费及贴息支出下降 1,039.99 万元;2021 年度财务费用较 2020 年度下降 278.86
万元,主要是利息支出下降 546.20 万元。公司财务费用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新任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大额资金支持,减少了借款利息支出和票据贴息支出,其
中:新任实际控制人在 2020 年度正式入主前通过特驱教育为公司提供了 2 亿元的资金支
持,年利率为 8%和 10%,低于公司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2021 年新任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进一步加大对公司的资金支持,公司同时对债务结构进行了调整,综合融资
成本继续下降。

    (5)农业补贴政策变化

    购机补贴政策始于 1998 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上升为国家立法,源于 2004 年 11 月
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该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央财政、省
级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
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自 2004 年政策实施开始,农机购置补贴在资金规模、辐射范围、
刺激效果、产业影响上,都呈现出朝气蓬勃、连年递增的态势,2004-2014 年也因此被业
界称之为“黄金十年”。尽管 2014-2016 年农机购置补贴仍然处于历史高位,但从 2014
年开始,补贴方式由“差额购机、直接补贴”变为“全额购机、直补到卡”,补贴资金已
呈现出收缩、沉淀、出清的局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拐点出现。

    近年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市场的拉动作用减弱,进入补贴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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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稳定发展阶段,补贴方案由按年出台调整为三年。2017 年,明确农机购置补贴支出
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报废更新、新产品试点等方面;首次在全
国范围内统一规定了违规类型、调查程序和处理措施。2018-2020 年,坚持绿色生态导向,
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
业转型升级;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

    2021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涉及农机相关的内容包括“提高农机装备自主研制能力,
支持智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
等。《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对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作
出了全面部署,可以看出,农机补贴这一强农惠农政策将持续稳定实施下去,此外高端智
能农机装备以及丘陵山区适用农机具是国家支持发展的重点。

    (6)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自疫情发生以来,新冠疫情对复工复产、物流运输等的影响导致农机供应链也受到影
响,上游供应商因延迟复工导致产能受限从而影响公司足额采购产品,以及疫情对物流运
输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备货,同时公司营销推广无法顺利开展和产品交付受到一定影
响。公司为应对疫情导致上游供应链供货紧张,提前向上游大型农机生产企业预付了部分
货款,保障了采购货源。公司下属生产企业吉林康达由于原材料备货充足,在疫情爆发采
取封控措施时,吉林康达因不需要外购原材料可以正常生产,疫情对吉林康达生产影响较
小。公司销售的农机产品在一定意义上属于农业生产的“刚需”产品,疫情对公司生产经
营整体影响不大。

    (7)报告期内营收规模较为稳定情况下扣非归母净利润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总收入             46,819.83        238,606.37        249,698.40    229,522.93
营业成本               40,294.76        199,949.33        212,465.55    194,113.14
税金及附加                  85.53             426.27          440.27         405.54
销售费用                 3,055.00        15,274.55         16,508.31     21,220.45
管理费用                 1,607.55          6,858.47         7,668.96     13,568.50
研发费用                    45.44             483.40          524.91         266.26
财务费用                 1,059.66          5,556.47         5,835.33      8,271.80
信用减值损失                81.68        -1,934.09         -3,081.53     -2,910.18
资产减值损失                 1.73           -819.51          -751.68     -1,481.10
所得税费用                 326.57          2,672.16         2,202.30      1,430.93
净利润                     431.83          5,657.70         2,045.31    -13,610.34


                                    第 95 页 共 151 页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08.43           1,533.16         -1,618.84     -14,291.13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640.26           4,124.55          3,664.15         680.79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212.39              368.42        -2,744.99      -10,551.90
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主要列示与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关的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较为稳定,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低的主要
原因如下:

    ①公司农机流通业务板块毛利率较低

    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农机流通业务板块,农机流通业务经销产品为各类农机具,因经
销商品与零售商超类上市公司经销商品在商品类别、客户购买力、市场竞争状况等存在较
大差异,农机流通业务板块毛利率低于相关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水平,较低的毛利率导致
了整体利润金额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相关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ST 易购                  4.87%               6.60%            10.99%         14.53%
    红旗连锁                29.61%              29.67%            29.45%         30.89%
    美克家居                46.53%              47.79%            48.70%         52.59%
    友好集团                32.08%              32.82%            27.26%         25.15%
    茂业商业                61.95%              61.90%            61.99%         31.07%
      平均                  35.01%              35.76%            35.68%         30.85%
    公司整体                13.94%              16.20%            14.91%         15.43%
 公司农机流通业
                            10.45%              11.33%            10.37%         12.78%
     务板块
   注:同行业相关上市公司毛利率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

    ②公司期间费用金额较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金额较高,对净利润影响
较大,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88%、12.23%、11.81%、12.32%。

    关于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析,详见本题回复之“一、(一)、1、(4)期间费用
支出变化”。

    ③重要子公司存在的少数股东摊薄了归母净利润

    公司下属吉林康达等部分重要子公司盈利能力较强,但存在少数股东,摊薄了公司的
归母净利润。报告期内,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合计分别为 680.79 万元、3,664.15 万元、
4,124.55 万元和 640.26 万元,其中:吉林康达少数股东损益分别为 363.79 万元、3,143.44

                                        第 96 页 共 151 页
万元、3,390.76 万元和 518.75 万元;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00%、
179.15%、72.90%、148.27%,2019 年少数股东权益较低的原因为吉林康达实施股权激励
确认较大金额管理费用,导致净利润较低。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规模逐渐稳定,期间费用呈下降趋势,营业利润保持增长;
由于公司总部承担了较高的管理费用,且绝大部分财务费用在公司总部开支,期间费用金
额较大,吉林康达等重要子公司存在少数股东,引起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低,具有合理性。

    2、期间费用规模是否与销售规模相匹配,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导致期间费用金额较
高的因素是否持续,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公司期间费用规模与销售规模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规模与销售规模较为匹配,整体上呈下降趋势,期间费用及
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3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3,055.00         6.53 15,274.55        6.40 16,508.31         6.61 21,220.45      9.25

管理费用    1,607.55         3.43 6,858.47         2.87 7,668.96          3.07 13,568.50      5.91

财务费用    1,059.66         2.26 5,556.47         2.33 5,835.33          2.34 8,271.80       3.60

研发费用          45.44      0.10      483.40      0.20       524.91      0.21   266.26       0.12

   合计     5,767.64        12.32 28,172.89      11.81 30,537.51       12.23 43,327.02     18.88
   注:研发费用主要系吉林康达开展研发活动产生。

    扣除吉林康达特色农机制造业务板块,公司农机流通业务板块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3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3,041.75        7.12% 14,316.28      6.82% 15,315.39       6.89% 19,926.67     9.51%

管理费用    1,376.78        3.22% 5,830.09       2.78% 6,724.52        3.03% 8,458.11      4.04%

财务费用    1,052.16        2.46% 4,712.37       2.25% 4,826.00        2.17% 8,048.74      3.84%

研发费用                -          -    30.38    0.01%         10.00   0.00%       4.02    0.00%

   合计     5,470.69 12.80% 24,889.12 11.86% 26,875.91 12.09% 36,437.54 17.39%

    (2)公司期间费用占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第 97 页 共 151 页
    公司是我国唯一一家农机流通业务上市公司,农机具为农业生产资料,同行业其他上
市公司销售产品主要为家具家电、电子产品等消费类产品,经销产品存在较大差异。

    ①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占比情况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ST 易购              17.37%            14.34%              10.18%         12.45%
  红旗连锁             22.50%            23.11%              22.37%         23.47%
  美克家居             39.27%            28.63%              30.44%         29.85%
  友好集团             11.09%            12.49%              11.87%          6.39%
  茂业商业             28.06%            24.42%              27.75%          9.13%
   平均值              23.66%            20.60%              20.52%         16.26%
  公司整体              6.53%             6.40%              6.61%          9.25%
 公司农机流
                        7.12%              6.82%              6.89%          9.51%
 通业务板块
    注 1: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系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计算得出;
    注 2:公司农机流通业务板块销售费用占比计算时分母为农机流通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

    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原因是公司销售农机产品,相比
商超、卖场上市公司,所需销售人员费用、房屋租金、销售推广费用较少。公司 2019 年
度销售费用剔除运费后,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73%,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为
稳定,并呈小幅下降趋势。

    ②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占比情况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ST 易购                 3.43%              2.99%              1.85%          1.84%
红旗连锁                1.21%              1.31%              1.63%          2.02%
美克家居               12.71%              9.03%              9.54%          8.48%
友好集团                9.55%            12.15%              10.87%         14.40%
茂业商业                8.80%              7.84%              8.17%          2.70%
   平均值               7.14%              6.67%              6.41%          5.89%
  公司整体              3.43%             2.87%              3.07%          5.91%
 公司农机流
                        3.22%              2.78%              3.03%          4.04%
 通业务板块
    注 1: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系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计算得出;
    注 2:公司农机流通业务板块管理费用占比计算时分母为农机流通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

    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公司以轻资产运营为主,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金额较小;另外,公司管理人员费用也低于
商超、卖场上市公司。2019 年剔除对吉林康达核心管理团队的奖励 1,103.10 万元及股份
支付 4,185.72 万元,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61%,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

                                  第 98 页 共 151 页
例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公司加强了费用管理,缩减管理开支。

    ③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费用占比情况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ST 易购                 4.21%              2.61%              0.78%          1.21%
红旗连锁                0.83%              0.77%              0.30%          0.10%
美克家居                3.79%              3.10%              2.34%          2.68%
友好集团                3.86%              5.38%              3.67%          1.79%
茂业商业               11.64%            11.23%               8.75%          2.70%
   平均值               4.87%              4.62%              3.17%          1.70%
  公司整体              2.26%             2.33%              2.34%          3.60%
 公司农机流
                        2.46%             2.25%              2.17%          3.84%
 通业务板块
    注 1: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系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计算得出;
    注 2:公司农机流通业务板块财务费用占比计算时分母为农机流通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公司 2019 年度
资金较为紧张,采取多种方式融资,融资成本较高;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以现款销售为主,
在采购环节处于强势地位,现金流较为充裕,因此财务费用较低。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新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为
公司提供了资金支持,使得短期负债等有息债务余额下降,综合融资成本下降;2020 年
疫情爆发后,对商超、卖场上市公司经营有较大影响,对有息债务需求增加,财务费用相
应增加。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规模与销售规模匹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存在
差异,符合各自细分行业特点及经营模式。

    (3)导致公司期间费用金额较高的因素是否持续,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否对公司
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公司期间费用较高的情况,公司已采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①公司大力降低费
用,通过优化各直营店人力资源,同时强化子公司规范管理和目标管理,降低人员费用及
经营过程中的运费、维修服务费用以及经销商返利等各项费用;②公司通过资金统筹规划,
优化厂家的承兑结算管理,增加承兑支付减少票据贴现,同时多种渠道增加低成本融资替
换高息融资部分,降低高息融资比例,减少公司年度财务费用支出。

    上述应对措施已取得一定成效,2019-2021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
逐年下降,并计划在不影响业务开展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降低各项费用,不会
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结合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未来各年度债务本息偿付安排、控股股东提供借款
安排、未使用银行授信情况、公司营运现金需求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偿付安排等情况,说


                                  第 99 页 共 151 页
明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或偿债风险

      1、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未来各年度债务本息偿付安排、未使用银行授信情况、本
次募集资金偿付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1,610.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
偿还有息负债。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
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2021 年 3 月,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控股股东由王新明、王红艳夫
妇变更为特驱教育,实际控制人由王新明、王红艳夫妇变更为汪辉武,原控股股东继续为
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在此基础上,公司自 2021 年至今还取得新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的财务资助和贷款担保支持,银行授信规模有所提升,资金紧张状况已有所缓解。未
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需要、资金状况、利率水平及债务到期时间,优先偿付到期或临
近到期的债务和利率较高的债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取得银行授信(含贷款授信、银行承兑授信,下同)合
计 29,742.00 万元,其中:未使用银行授信 5,589.27 万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
司取得银行授信合计 41,932.45 万元,其中:未使用银行授信 5,880.74 万元。未来,公
司将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先行偿付到期或临近到期的债务和利率较高的债务,届
时根据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和债务到期时间确定。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预计 2022 年内到期且金额在 1,000.00 万元以上的债务
本金共计 41,650.00 万元,具体如下:
                                                       贷款金额          预计
序号 借款人                  债权人                                               年利率
                                                       (万元)        到期时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
  1      公司                                               1,800.00   2022.7.8     5.655%
                区支行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
  2      公司                                               3,900.00 2022.7.15      5.655%
                区支行 2
  3      公司   特驱教育                                31,300.00 2022.10.31        8.000%
  4      公司   汪辉武                                      4,650.00 2022.10.31     8.000%
    注:公司对特驱教育和汪辉武债务的到期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或公司向四川五月花
拓展服务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完成之日起第 30 日止(具体截止日以孰先为准),上表按 2022
年 10 月 31 日列示。

      2、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借款安排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汪辉武借款余额为 4,650.00 万元,向控
股股东特驱教育借款余额为 31,300.00 万元。

      未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会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公司资金需求等情况,继续
提供资金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提供借款、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等信用支持。


                                      第 100 页 共 151 页
    3、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例相对较低,营运
资金整体上趋于紧张。

    以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为例进行分析,2021
年度公司营运资金占有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6.27%,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1.12.31/2021年度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     营业收入                               238,606.37                100.00%
   2     经营性流动资产
  2.1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30,185.16                12.65%
  2.2    预付账款                                 12,578.16                 5.27%
  2.3    存货                                     47,352.90                19.85%
                小计                              90,116.22                37.77%
   3     经营性流动负债
  3.1    应付账款                                 29,372.98                12.31%
  3.2    应付票据                                 14,560.49                 6.10%
  3.3    合同负债                                  7,364.42                 3.09%
                小计                              51,297.89                21.50%
   4     营运资金占有额                           38,818.33                16.27%

    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农机连锁销售业务,流动资金需求主要为向上游供应商采购农机
支付货款,流动资金状况直接决定连锁销售业务规模。受流动资金紧张影响,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229,522.93 万元,系十年来最低营业规模;2021 年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变更,在新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支持下,银行授信额度有所增加,公司
流动资金紧张逐步缓解,营业规模有所回升,2022 年 1 季度较上年同期增长 31.12%。随
着公司营业规模逐步回升,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会有所增加。

    4、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或偿债风险

    如上所述,公司 2021 年度在新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支持下,银行授信额度有
所增加,流动资金紧张逐步缓解。随着营业规模逐步回升,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会有
所增加,若不能有效拓展融资渠道、扩充供应商信用额度或合理管控存货和销售回款,公
司将存在流动性风险或偿债风险。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第 101 页 共 151 页
    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及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经营模式、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农业补
贴政策变化情况。

    2、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3、分析期间费用变化情况、变化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与销售规模相匹配。

    4、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对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对
比数据进行分析。

    5、分析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6、获取并查阅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了解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7、获取并查阅发行人银行授信相关文件、借款合同,对发行人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
了解发行人未使用银行授信情况,未来各年度债务本息偿付安排、本次募集资金偿付安排
等情况。

    8、对发行人控股股东相关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了解未来对发行人的借款
安排。

    9、查阅发行人 2021 年度报告以及 2022 年 1 季度报告并进行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
性流动负债和营运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析。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根据经营模式、市场需求变化、市场竞争情况、期间费用支出变化、农业补贴政
策变化、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营收规模较为
稳定情况下扣非归母净利润较低具有合理性;公司期间费用规模与销售规模相比较为稳
定,并呈下降趋势,期间费用规模与销售规模相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存在一定差异,主
要是公司为农机流通行业唯一上市公司,选取了商超、卖场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公司,经
营模式存在一定差异,导致期间费用规模与销售规模比例存在差异,符合各自细分行业经
营特点;报告期期间费用呈现下降趋势,公司已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期间费用,不会对公司
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先行偿付到期或临近到期的债务和利率较高的债务;
公司 2021 年度在新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支持下,银行授信额度有所增加,流动资
金紧张逐步缓解。随着营业规模逐步回升,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会有所增加,若不能
有效拓展融资渠道、扩充供应商信用额度或合理管控存货和销售回款,公司将存在流动性
风险或偿债风险,并已进行了相关风险提示。

    问题 6


                                 第 102 页 共 151 页
    2019 年 1 月 15 日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四川吉峰农机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连
锁”)与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神宇”)签
订了《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吉峰连锁拟收购山南神宇持有的南充吉峰车辆工程机械
有限责任公司 95%的股权,公司为积极推动交易促成,于同年 1 月 18 日预付 1,430 万元
(测算转让价的 50%)给山南神宇。同年 4 月 6 日,双方签订《意向股权转让框架解除协
议》,山南神宇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全部退款吉峰连锁预付款项,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计算利息。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意向股权转让框架解除协议》
的具体内容,吉峰连锁签署相关协议并预付相应款项的事项是否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
权益,发行人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有效性;(2)“公司为积极推动交易促成”向山南神
宇预付款项,但最终双方解除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前后表述是否不一致,相关信息披露
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请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的说明

    (一)《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意向股权转让框架解除协议》的具体内容,吉峰
连锁签署相关协议并预付相应款项的事项是否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
构成资金占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行人已采
取的整改措施及有效性

    1、《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具体内容

    根据山南神宇(甲方)与发行人子公司吉峰连锁(乙方)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签署的
《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甲方拟将其所持南充吉峰车辆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目标
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吉峰车辆”)95.00%股权转让给乙方,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权转让价格及款项支付

    1.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按照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 100%股权进行评
估,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协商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

    2.双方同意本次意向股权转让价格按 2,860 万元测算,最终成交价格以标的公司 100%
股权评估价值出来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3.双方同意,本协议经甲方合伙人大会及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标的股权所对
应的股东权益(权利)、义务、责任及风险全部转移至乙方,如有未确认的或有债权债务
由甲方或者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接,与乙方无关。

    4.乙方应于本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预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50%,办理工


                                  第 103 页 共 151 页
商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二)标的股权过户

    自本协议经甲方合伙人大会及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
应督促目标公司对股东名册予以更新,甲、乙双方应按公司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及目标公司
登记机关相关要求向目标公司真实、准确、完整提供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所需全部资料、签署所需全部法律文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三)税费

    双方一致同意,因本次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应缴税款及应付费用由双方按照法律、
法规之规定或双方约定承担。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履行或履行不充分、迟延履行,造成另一方损失
的,应对由于违约行为而给对方造成的报失予以赔偿。

    (五)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
对本协议进行的任何变更及修改均属无效。

    2.协议的变更及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变更或解除协议造成协议
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因双方对最终价格未能达成一致,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协议,协议
解除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预付的股权转让款,并自乙方支付款之日起到收到退回款之
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六)协议的生效与文本

    1.本协议经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经甲方合伙人大会及乙方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以本框架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另行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意向股权转让框架解除协议》的具体内容

    根据山南神宇(甲方)与发行人子公司吉峰连锁(乙方)于 2019 年 4 月 6 日签署的
《意向股权转让框架解除协议》,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双方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签订的《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解除;

    第二条乙方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预付的 1,430 万元款项,甲方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
全部退还乙方,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计息时间自 2019 年 1 月 18 日至全部退


                                   第 104 页 共 151 页
还之日为止;若甲方未能在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全部退还乙方款项,则按应退未退款项每
日万分之五计算利息,计息时间自 2019 年 1 月 18 日至全部退还之日止。

    第三条甲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退还乙方全部款项及利息后,双方其他权利义务终
止。

    第四条本协议经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吉峰连锁签署相关协议并预付相应款项的事项是否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山南神宇为有限合伙企业,共有 47 名合伙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新明担任普通合
伙人,并持有 28.31%合伙份额。根据《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参照当地土地及
房屋市场价格,经双方初步协商,预估 2,860.00 万元为测算转让价格,最终成交价格以
标的公司 100.00%股权评估价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虽然交易测算转让价 2,860.0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及 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占比均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规定已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鉴于山
南神宇与吉峰连锁最终未就本次交易达成合意,亦未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对最终交
易价格予以确定,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最终交易价格,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应就山南神宇与发行人子公司吉峰连锁签署《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意向股权
转让框架解除协议》的相关事宜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经核查公司相关会
议及公告文件,发行人当时并未就山南神宇与吉峰连锁签署《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
《意向股权转让框架解除协议》的相关事宜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19 年 1 月 18 日,吉峰连锁根据《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向山南神宇预付
1,430.00 万元。鉴于山南神宇与吉峰连锁最终未就本次交易达成合意,双方于 2019 年 4
月 6 日签订《意向股权转让框架解除协议》解除《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山南神宇根据《意向股权转让框架解除协议》约定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向吉峰连锁
全部退还了 1,430.00 万元预付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了资金占用费 27.30 万元。
2019 年 4 月,公司编制并披露《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对山南神宇该笔往来款项进行了说明,往来形成原因系“购置资产,后终止”,
往来性质系经营性往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2019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审计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
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因此,本次交易终止导致吉峰连锁向山南神宇预付的款项
构成了因经营性往来形成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但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鉴于吉峰连锁与山南神宇的上述资金往来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山南神宇已按
协议约定归还全部预付款,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了相应资金占用利息,因此本次


                                  第 105 页 共 151 页
交易终止导致因经营性往来形成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未对上市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造
成损害。

    综上所述,公司未就山南神宇与吉峰连锁签署《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意向股
权转让框架解除协议》的相关事宜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存在程序瑕疵,
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等规定;本次交易
终止导致吉峰连锁向山南神宇预付的款项构成了因经营性往来形成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但
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交易终止后山南神宇已按协议约定归还全部预付款,并按照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了相应资金占用利息,未对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4、发行人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有效性

    为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治理水平,公司后续将在以下几
个方面进行持续整改:

    (1)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部、财务部、内审部等相关人
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并结合《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进
行深刻学习,从而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使相关人员明确工作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公司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调整变化,及时持续有效地完善和规范公司正常运作的
各项制度和规则,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凡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对外担保、合同管理等重点事项,根据《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负责人知晓相关重要事项时,应在第一时间告
知并将相关信息披露所需的资料整理汇报提供给信息披露部门,以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召集公司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加深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认识理解,
熟悉关联交易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并将持续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定期学习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信息披露流程,做好事前预警工
作。

    同时,鉴于公司未就山南神宇与吉峰连锁签署《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意向股
权转让框架解除协议》的相关事宜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本次交易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当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对
本次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事项的补充确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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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公司已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就山南神宇与吉峰连锁的本次交易事
项履行了补充确认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整改措施有效。

    (二)“公司为积极推动交易促成”向山南神宇预付款项,但最终双方解除交易的原
因及合理性,前后表述是否不一致,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南充吉峰车辆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位于南充市顺庆区潆溪镇
杨家桥村 A-19 号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房屋。

    山南神宇共有 47 名合伙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新明担任普通合伙人并持有 28.31%
合伙份额,其他人员合计持有合伙份额的比例较高。根据山南神宇《合伙协议》,转让或
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
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

    2018 年底、2019 年初,公司经营情况不甚理想,银行融资出现变困难的趋势。南充
吉峰车辆的土地为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了抵押担保,为了保证公司银行融资额度稳定,确
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希望尽快通过受让股权的形式取得上述不动产,因此,吉
峰连锁与山南神宇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签署了《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同时为了加快
交割进度便于公司今后融资抵押便捷,在协议中约定吉峰连锁预付 50.00%款项。但《意
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签订后,山南神宇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新明经征询山南神宇部分主要
合伙人意见,较多合伙人对于交易存在较大异议或持反对意见,认为南充吉峰车辆所持有
的土地为商业用地,具有较大增值空间,而当时交易不能实现合伙人商业利益最大化,因
此不同意山南神宇与吉峰连锁的上述交易,可能导致转让事项无法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权的合伙人通过。因此,吉峰连锁与山南神宇解除《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终止交易。

    综上,公司基于加快交易进度解决融资困难的考虑,吉峰连锁向山南神宇支付预付款
项,但因山南神宇部分主要合伙人对交易存在较大异议或持反对意见,转让事项可能无法
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因此双方解除交易具有合理性。

    公司已在《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104)、《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中
对吉峰连锁与山南神宇的上述交易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前后表述不存在不一致,相关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山南神宇与吉峰连锁解除上述交易具有合理性,公司前后表述不存在不一
致,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查阅山南神宇(甲方)与发行人子公司吉峰连锁(乙方)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签署的《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山南神宇(甲方)与发行人子公司吉峰连锁

                                  第 107 页 共 151 页
(乙方)于 2019 年 4 月 6 日签署的《意向股权转让框架解除协议》,了解协议具体内容。

    2、获取并查阅山南神宇合伙协议等工商登记档案。

    3、获取并查阅南充吉峰车辆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

    4、对山南神宇执行事务合伙人和部分有限合伙人进行访谈,了解相关协议的签署背
景。

    5、获取并查阅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独立董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
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关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核对相关表述是否前后
一致。

    6、获取并查阅发行人《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未就山南神宇与吉峰连锁签署《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意向股权转
让框架解除协议》的相关事宜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存在程序瑕疵,不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等规定;本次交易终止
导致吉峰连锁向山南神宇预付的款项构成了因经营性往来形成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但不构
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交易终止后,山南神宇已按协议约定归还全部预付款,并按照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了相应资金占用利息,未对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公司已
就山南神宇与吉峰连锁的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补充确认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整改措施有效。

    2、山南神宇与吉峰连锁解除上述交易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前后表述不存在不一致,
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问题 7

    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多项因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此外,公开资料显
示淮南吉峰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吉峰”)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安徽吉峰农机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吉峰”)的控股子公司,但在申报材料中未予以列示。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上述诉讼或仲裁的进展情况,是否已计提预计负债,如否,
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相关事项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
持续经营的具体影响;(2)淮南吉峰未在申报材料相关部分予以列示的原因、合理性,
申报材料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其他类似情形,请进一步梳理后予以列示。

    请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第 108 页 共 151 页
     一、发行人的说明

     (一)上述诉讼或仲裁的进展情况,是否已计提预计负债,如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相关事项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持续经营的具体影
响

     1、上述诉讼或仲裁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标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重
大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诉讼金额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案件状态
                                           (万元)
        中联重                                             2019 年 8 月 5 日,陕西省渭南市中
        科股份                                             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陕 05
                              合同纠
 1      有限公    四川联科                 1,513.93        执 124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纷案
        司渭南                                             因四川联科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裁
        分公司                                             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中联重                                             2019 年 10 月 31 日,陕西省渭南市
        科股份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陕 05
                              合同纠
 2      有限公    贵州联科                 1,626.24        执 123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纷案
        司渭南                                             因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其他财产可供
        分公司                                             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 年 2 月 1 日,江苏省泰州医药
        泰州市
                 贵州吉峰、                                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
        裕华制                买卖合     811.97 万元
                 贵州丰源                                  “(2021)苏 1291 执恢 1 号”《执
 3      冷设备                同纠纷     及利息、违
                 现代农业                                  行裁定书》,因当事人双方达成执
        制造有                  案       约金
                 有限公司                                  行和解,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
        限公司
                                                           裁定终结执行。
                                                           2022 年 1 月,江苏吉峰向宿迁市宿
                                                           豫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已生效
                              借款合
        江苏吉                           615.64 万元       的“(2018)苏 1311 民初 6771 号”
 4                宿迁吉峰    同纠纷
          峰                             及逾期利息        《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宿
                                案
                                                           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执行
                                                           申请。
                                                           2019 年 6 月 24 日,宿迁市宿豫区
                                                           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 1311 执
                              借款合                       231 号《执行裁定书》,因未发现
                                         684.71 万元
 5      发行人    宿迁吉峰    同纠纷                       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
                                         及逾期利息
                                案                         行人亦未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
                                                           行的财产线索,并且认可法院的调
                                                           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2 年 4 月 25 日,成都市郫都区
                                                           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 0117 执
                              民间借                       918 号《执行裁定书》,因法院暂
                 淮南吉峰、              343.72 万元
 6      发行人                贷合同                       未查询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
                   缪保玉                及利息
                              纠纷案                       索,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交其他可供
                                                           执行的财产线索,裁定终结本次执
                                                           行程序。

     上述诉讼或仲裁中,第 1、2、3 宗案件中公司或其子公司为被告方;第 4、5、6 宗案

                                     第 109 页 共 151 页
件中公司或其子公司为原告方。

    2、上述诉讼或仲裁是否已计提预计负债,是否已计提预计负债,如否,说明原因及
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相关事项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持续经营
的具体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资产负债表
日项未决诉讼是否应计提预计负债进行了分析:

    (1)公司作为原告方的诉讼或仲裁

    ①2018 年 10 月江苏吉峰与宿迁吉峰借款合同纠纷案

    在该案中,公司作为原告起诉对方,根据法院判决书,被告需要偿还公司借款,公司
已经充分计提坏账准备。本案不会导致公司经济利益流出,公司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②2018 年 10 月公司与宿迁吉峰借款合同纠纷案

    在该案中,公司作为原告起诉对方,根据法院判决书,被告需要偿还公司借款,公司
已经充分计提坏账准备。本案不会导致公司经济利益流出,公司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③2021 年 1 月公司与淮南吉峰农机有限公司、缪保玉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

    在该案中,公司作为原告起诉对方,根据法院判决书,被告需要偿还公司借款,公司
已经充分计提坏账准备。本案不会导致公司经济利益流出,公司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二)公司作为被告方的诉讼或仲裁

    ①2017 年 12 月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与四川联科合同纠纷案

    经分析,该诉讼事项未同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故公
司未计提预计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及应用指
                                              具体情况与会计准则预计负债确认条件对照
南中确认预计负债需同时满足的条件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作出“(2018)陕 05 民初 40 号”《民
                                          事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1、四川联科返还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渭南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企业没有其 分公司中联牌挖掘机共计 10 台;
他现实的选择,只能履行该义务,如法律要求 2、四川联科如不能按期履行上述返还义务,
企业必须履行、有关各方合理预期企业应当履 则赔偿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设
行等。                                    备款 3,956,075 元(原告诉状对应设备价格)。
                                          根据法院判决,四川联科首先是返还设备,
                                          设备为工程机械,不易灭失,法院判决书对
                                          返还的设备状态并无规定,因此四川联科可
                                          以选择返还设备。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8 月 5
通常是指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时, 日作出“(2019)陕 05 执 124 号之一”《执
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 50%。    行裁定书》,在执行中,法院于 2019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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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及应用指
                                               具体情况与会计准则预计负债确认条件对照
南中确认预计负债需同时满足的条件
                                              23 日前往四川联科注册地强制执行时,四川
                                              联科仅工商银行一存款账户中有 114.87 元,
                                              无其他财产可以执行,法院于 2019 年 8 月 1
                                              日将四川联科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四川联科暂无可供
                                              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综上,
                                              发行人对四川联科已履行了出资义务,无其
                                              他义务。本诉讼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根据上述《民事判决书》,该义务的金额能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够可靠的计量。

    ②2017 年 12 月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与贵州联科合同纠纷案

    经分析,该诉讼事项未同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故公
司未计提预计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及应用指
                                               具体情况与会计准则预计负债确认条件对照
    南中确认预计负债需同时满足的条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案件资料,陕西省渭南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于 2018 年 8 月 2 日 作 出
                                          “(2018)陕 05 民初 39 号”《民事判决书》,
                                          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1、贵州联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
                                          还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中联牌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企业没有其
                                          挖掘机、推土机共计 24 台
他现实的选择,只能履行该义务,如法律要求
                                          2、贵州联科如不能返还或者完全返还上述设
企业必须履行、有关各方合理预期企业应当履
                                          备,则赔偿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
行等。
                                          司设备回购款、样机设备款共 计
                                          16,262,355.60 元。
                                          综上,贵州联科应承担的义务首先是返还设
                                          备,设备为工程机械,不易灭失,法院判决
                                          书对返还的设备状态并无规定,因此贵州联
                                          科可以选择返还设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案件资料,陕西省渭南市
                                          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作出
                                          “(2019)陕 05 执 123 号之一”《执行裁定
                                          书》,因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通常是指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时,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虽然法院未强制执行判
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 50%。    决,但贵州联科 2019 年的净资产为-270.15
                                          万元并已处于停业状态,实际已无财产可以
                                          履行法院的裁定。
                                          综上,发行人对贵州联科已履行了出资义务,
                                          无其他义务。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根据上述《法院判决书》,该义务的金额能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够可靠的计量。

    ③泰州市裕华制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贵州吉峰、贵州丰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
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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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分析,该诉讼事项未同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故公
司未计提预计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及应用指
                                              具体情况与会计准则预计负债确认条件对照
    南中确认预计负债需同时满足的条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案件资料及发行人的说
                                          明,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区人
                                          民法院作出“(2019)苏 1291 民初 69 号”
                                          《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1、原告泰州市裕华制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
                                          被告贵州吉峰、贵州丰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三方一致确认由被告贵州丰源现代农业有限
                                          公司以 16,000,000.00 元结清三方之间关于 38
                                          套果蔬保鲜冷库及配套轻钢结构雨棚、钢结
                                          构平顶房的货款,上述款项由被告贵州丰源
                                          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前
                                          向原告泰州市裕华制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支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企业没有其 付 5,500,000.00 元、向被告贵州吉峰支 付
他现实的选择,只能履行该义务,如法律要求 6,500,000.00 元;
企业必须履行、有关各方合理预期企业应当履 2、原告泰州市裕华制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
行等。                                    被告贵州吉峰共同于被告贵州丰源现代农业
                                          有限公司支付完毕上述 12,000,000.00 元款项
                                          后的一个月内,将符合三方约定技术文件标
                                          准的 38 套果蔬保鲜冷库及配套轻钢结构雨
                                          棚、钢结构平顶房的交付贵州丰源现代农业
                                          有限公司使用并交付相关合格证书、质保证
                                          书;
                                          3、被告贵州丰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付清剩余货款 4,000,000.00 元
                                          (其中向泰州市裕华制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支 付 1,270,000.00 元 , 向 贵 州 吉 峰 支 付
                                          2,730,000.00 元)
                                          综上,该义务不是发行人承担的现时义务。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案件资料及发行人的说
                                          明,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区人
                                          民法院于 2021 年 2 月 1 日作出“(2021)苏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1291 执恢 1 号”《执行裁定书》,因当事人
通常是指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时, 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
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 50%。    请,裁定终结执行。
                                          综上,被告贵州丰源现代农业需向贵州吉峰
                                          支付货款,履行该义务不会导致贵州吉峰经
                                          济利益流出。
                                          根据法院出具的上述《执行裁定书》,发行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人不存在付款义务。

    3、相关事项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持续经营的具体影响

    鉴于公司针对上述作为原告参与的诉讼、仲裁事项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在作为被告
参与的诉讼、仲裁事项中无需承担付款义务,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均不涉及计提预计
负债,相关子公司营业规模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


                                    第 112 页 共 151 页
利影响。

    综上,发行人未针对上述诉讼或仲裁案件计提预计负债具有合理性,符合会计准则相
关要求,相关诉讼事项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持续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淮南吉峰未在申报材料相关部分予以列示的原因、合理性,申报材料是否准确、
完整,是否存在其他类似情形,请进一步梳理后予以列示

    因公司与淮南吉峰及其自然人股东缪保玉之间存在未决诉讼,缪保玉为淮南吉峰实际
经营者,公司于 2021 年 4 月起无法介入淮南吉峰经营、财产处置等决策,丧失对淮南吉
峰控制权,自 2021 年 4 月起开始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故未在尽职调查报告“第二节、六、
(二)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情况”中予以列示。

    公司与淮南吉峰及其自然人股东之间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淮南吉峰欠公司 343.72 万元,经多次催款无果,公司于 2021 年 1 月向成都市郫都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淮南吉峰即时偿还欠款 343.72 万元及利息,判令上述
欠款的担保人(淮南吉峰自然人股东、实际经营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向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淮南吉峰、担保人的部分财
产予以保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裁定将淮南吉峰、担保人名下共
计六项资产予以查封、冻结,限额为 830.89 万元。

    2021 年 10 月 22 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1)川 0117
民初 1343 号),判决淮南吉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公司偿还 343.72 万元及利息。
2022 年 2 月 22 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 0117 执 918 号《受理案件通
知书》,公司对(2021)川 0117 民初 1343 号民事判决的执行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
定立案执行。2022 年 3 月 31 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 0117 执 918 号
《限制消费令》,对淮南吉峰及其法定代表人陈凌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除淮南吉峰外,公司因丧失控制权而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还有宿迁吉峰、新疆吉峰
聚力3、楚雄吉峰农机有限公司,一并在尽职调查报告“第二节、六、(三)发行人的参
股公司情况”中予以列示,现在此列示如下:

    1、淮南吉峰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徽吉峰间接持有淮南吉峰 51.00%股权,因与其及其少数股东
缪保玉存在未决诉讼无法对其实施控制,于 2021 年 4 月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按参股公
司进行会计核算。相关本题回复之“(二)淮南吉峰未在申报材料相关部分予以列示的原
因、合理性”。
公司名称               淮南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凌燕


3 因新疆吉峰聚力农机有限公司未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其控股子公司伊犁吉峰吉田农机有限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乌鲁木齐鑫动众诚农机有限公司亦未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第 113 页 共 151 页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住所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凤利路南侧皖北建材市场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421570429343T
                      农牧业机械及其它机械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及其它零配件、摩托
                      车及配件、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日用
经营范围              百货、初级农产品(不含棉花、蚕茧、烟叶、粮油)、金属材料(不含
                      稀贵金属)、通信设备(不含无线通信)、办公用品、计算机、水利水
                      电设备、太阳能及沼气设备销售;农业机械技术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              安徽吉峰农机有限公司持股 51.00%;缪保玉持股 49%

       2、宿迁吉峰农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苏吉峰间接持有宿迁吉峰 51.00%股权,因与其存在未决诉讼
无法主导其经营决策,无法对其实施控制,于 2019 年 1 月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按参股
公司进行会计核算。相关诉讼情况见尽职调查报告“第十节、二、(一)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公司名称              宿迁吉峰农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明
成立日期              2010 年 4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住所                  宿迁市宿豫区宿沭路 8 号 1-A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11554623971P
                      农牧业机械设备及其他机械设备、汽车及其零配件、摩托车及配件、建
                      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初级农
                      产品、金属材料、通信设备(无线电接收设施除外)、办公用品、计算
经营范围
                      机、水利水电设备、太阳能及沼气设备批发、零售;农业机械技术咨询
                      服务;小型农业机械、通用机械零配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吉峰持股 51.00%,石莉持股 20.00%,徐明持股 20.00%,程家永持
股东情况
                      股 9.00%

       3、新疆吉峰聚力农机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新疆吉峰聚力农机有限公司 70.00%股权,因强制清算,自 2017 年 12 月起
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名称              新疆吉峰聚力农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赖坤明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第 114 页 共 151 页
住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站路 1 号 1 号楼 66-2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4568899215D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机械设备,汽车配件,摩托
                        车及配件,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五金交电,农畜产品,金属材料,办
经营范围                公用品,水利水电设备;农业工程、农林牧副渔业、水利水电技术咨询
                        及技术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70.00%,张彦君持股 20.00%,李生民持股 10.00%

       4、楚雄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云南吉峰于 2015 年 6 月与王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所持楚雄吉峰农机
有限公司 100.00%股权转让给王强,因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款,至今未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自 2017 年 1 月起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名称                    楚雄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强

成立日期                2010 年 1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住所                    楚雄市鹿城镇滇中大商汇二期 66 幢 2-102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301550118142F
                        一般经营项目:农业机械、工程机械、货车及配件、摩托车及配件、建
                        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办公用品的销售;水利水电设备、太阳
经营范围
                        能设备、沼气设备的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土地整理;农业机械及通
                        用机器制造。
股东情况                云南吉峰持股 100.00%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与相关单位及个人诉讼相关的资料,包括民事起诉状、法院受
理案件通知书、开庭传票、法院民事判决书等。

       2、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公开的民事判决书。

       3、对发行人法务部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相关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4、查阅管理层的会议纪要,管理层并已提供书面声明,确认已披露所有其知悉的、
已经或可能发生的、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考虑其影响的诉讼和索赔事项,并确认已按照
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进行了会计处理和披露。



                                         第 115 页 共 151 页
    5、对相关诉讼的法律费用进行了复核。

    6、结合发行人相关诉讼的进程,分析发行人预计负债的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中的规定。

    7、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对发行人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丧失对相关公
司控制权的原因。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不会导致公司经济利益的流出,无需计提预计负债,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持续经营不会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2、淮南吉峰未在申报材料相关部分予以列示的原因系公司因与其之间诉讼丧失对其
控制权;除淮南吉峰外,公司因丧失控制权而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有宿迁吉峰、新疆吉
峰聚力、楚雄吉峰农机有限公司,一并在尽职调查报告“第二节、六、(三)发行人的参
股公司情况”中予以列示,申报材料准确、完整。

    问题 8

    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原值分别为 37,798.03 万元和 35,900.65 万
元,分别已计提坏账准备 7,612.87 万元和 7,522.60 万元;存货分别为 47,352.90 万元
和 76,281.51 万元,最近一期末增加主要为一季度末为春耕销售旺季备货较多。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按单项计提,请说明
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客户情况,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相关原因对应事项发生的具体
时间,是否已及时采取有效催收措施,是否收回相关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计提
比例是否充分;如按账龄组合计提,请说明具体过程及依据,以列表形式说明公司历史应
收账款账龄组合迁徙率的情况,账龄预期损失率的计算过程及修正情况,是否符合新金融
工具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并结合同行业
可比公司情况,包括业务性质、账期、客户结构等,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和坏
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谨慎性;(2)结合最近一期及报告期内同期存货规模、存货结构、
存货库龄等情况,说明发行人存货波动与同行业公司存货变动情况是否一致;结合行业市
场环境、产品性质与特点、库存商品在手订单价格或市场售价、期后销售情况及实际成交
价格、未来市场的供求关系、报告期是否存在滞销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
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第 116 页 共 151 页
    一、发行人的说明

    (一)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按单项计提,请说明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
客户情况,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相关原因对应事项发生的具体时间,是否已及时采
取有效催收措施,是否收回相关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计提比例是否充分;如按
账龄组合计提,请说明具体过程及依据,以列表形式说明公司历史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迁徙
率的情况,账龄预期损失率的计算过程及修正情况,是否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与
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包括
业务性质、账期、客户结构等,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和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谨慎性

    1、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按单项计提,请说明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客
户情况,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相关原因对应事项发生的具体时间,是否已及时采取
有效催收措施,是否收回相关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计提比例是否充分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35,900.65                  37,798.03
坏账准备:                                     7,522.61                   7,612.87
其中:按账龄计提                               5,708.27                   5,827.33
      单项计提                                 1,814.34                   1,785.54

    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主要是农机流通业务板块的终端客户
和经销商客户,由于购机者可以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公司根据客户信用评估情况和拟销农
机补贴金额给予客户一定信用额度,并通过持续跟踪、管理领取购置补贴的银行卡等方式
进行应收款项管理,必要时提起法律诉讼进行催收。目前,公司严格控制农机流通业务板
块赊销,新增赊销须经各直营子公司总经理审批,采取销售和审批负责制,赊销和审批人
员需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但公司少数客户因经营不佳、注销或停止经营、死亡、农机购
置补贴政策变动、农机质量纠纷等,支付货款意愿较低,公司积极进行催收,并对每笔应
收账款进行了风险评估分析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单项计提及时、充分。




                                 第 117 页 共 151 页
     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5%左右,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全部单项计提的应
收账款的比例在 80%以上,其中涉及 10 名自然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个别计
                    应收账款              2022.3.31   2021.12.31      计提                                                             采取的催收
序号    客户名称                账龄                                               形成原因         提坏账    个别计提坏账原因                        是否收回
                      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比例                                                               措施
                                                                                                      时间
       双流县丰                                                                                               2013-2015 年陆续有
                                                                              2013 年 8 月起在公
       收农机专                                                                                     2019 年   欠款收回,该客户目
 1                    148.45   5 年以上      148.45       148.45     100%     司购买拖拉机等农                                         起诉                否
       业合作社                                                                                      以前     前判刑坐牢,官司胜
                                                                              机
       (王金勇)                                                                                             诉但无财产可执行
       安顺市西                                                               2013 年以来历年销
                                                                                                    2019 年                            多次联系催
 2     秀区门市       144.70   5 年以上      144.70       144.70     100%     售形成,客户是公司              债务人死亡                                   否
                                                                                                     以前                              收
       部                                                                     的二级经营网点
       崇州欣欣                                                                                               2013-2017 陆续有欠
                                                                              2013 年购拖拉机和
 3     农机经营       113.32   5 年以上      113.32       113.32     100%                           2019 年   款回收,官司胜诉但       起诉                否
                                                                              旋耕机形成欠款
       部(孙雷)                                                                                             无财产可执行
                                                                                                              给经销商垫资,因经
       贵州省惠                                                               2010 年以来销售农     2019 年   销 商 经 营 失 败 无可   联系客户协
 4                    106.58   5 年以上      106.58       106.58     100%                                                                                  否
       水谢学波                                                               机形成欠款             以前     执行财产,多次催收       商还款
                                                                                                              无果
       贵州省铜                                                               2012 年销售形成,该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标准
                                                                                                    2019 年                            联系客户协
 5     仁地区松        87.21   5 年以上       87.21        87.21     100%     客户是公司的二级                下降,多次找经销商                           否
                                                                                                     以前                              商还款
       桃县杨斐                                                               经营网点                        沟通无法收取
       贵定县新
                                                                              2010 年以来历年销               2015 年以来农机市
       巴镇黄土
                                                                              售农机形成欠款,客    2019 年   场 下 滑 , 经 营 部关   多次联系催
 6     农机农民        85.54   5 年以上       85.54        85.54     100%                                                                                  否
                                                                              户是公司的二级经       以前     闭,无法联系上债务       收
       专业合作
                                                                              营网点                          人
       社




                                                                   第 118 页 共
                                                                   151 页
                                                                                                 个别计
                  应收账款               2022.3.31      2021.12.31   计提                                                           采取的催收
序号   客户名称               账龄                                              形成原因         提坏账    个别计提坏账原因                       是否收回
                    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比例                                                             措施
                                                                                                   时间
       贵州省牧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策
       草种籽繁                                                             2014 年销售农机形    2019 年   变 化 , 该 单 位 已注   多次联系催
 7                   74.65   5 年以上          74.65         74.65   100%                                                                            否
       殖场区域                                                             成                    以前     销,预计收回可能性       收
       奶业协会                                                                                            很小
       贵州省黔                                                             2010 年以来历年销              2015 年以来农机市
       东南州凯                                                             售形成欠款,该客户   2019 年   场 下 滑 , 经 营 部关   多次尝试联
 8                   71.63   5 年以上          71.63         71.63   100%                                                                            否
       里市李保                                                             是公司的二级经营      以前     闭,无法联系上债务       系债务人
       键                                                                   网点                           人
       贵州华鑫                                                             2013 年以来销售农                                                    2017 年陆续
                                                                                                                                    起诉、强制
       源农业装                                                             机形成欠款,该客户   2019 年   客户经营不善,亏损                    收回货款及
 9                   61.51   5 年以上          61.51         61.51   100%                                                           执行,申请
       备有限公                                                             是公司的二级经营      以前     严重,无力偿还                        机器,剩余
                                                                                                                                    破产清算
       司                                                                   网点                                                                 款项未收回
       成都汇兴
                                                                                                           多 次 催 收 , 收 回部
       重型汽车                                                                                                                     起诉、法院
 10                  54.61   5 年以上          54.61         54.61   100%   债务重组转入         2019 年   份 , 债 务 人 经 营困                    否
       销售有限                                                                                                                     调解
                                                                                                           难,无力偿还
       公司
                                                                            自 2012 年起,向合
       合川县陈                                                                                  2019 年   经销商经营亏损,资       多次联系催
 11                  48.55   5 年以上          48.55         48.55   100%   川区经销商销售农                                                         否
       贤兵                                                                                       以前     不抵债,无力偿还         收
                                                                            机形成欠款
       邛崃市桑
                                                                                                           客户无力偿还,诉讼
       园宏吉果                                                             2016-2017 年间销售
 12                  46.33   5 年以上          46.33         46.33   100%                        2019 年   胜 诉 后 无 财 产 可执   起诉             否
       蔬种植专                                                             农机形成欠款
                                                                                                           行
       业合作社
                                                                                                           已无固定资产、无经
       定边县王                                                             2014-2017 年累计欠             济收入、属逃跑躲避
 13                  44.91   5 年以上          44.91         45.91   100%                        2021 年                            起诉             否
       福全                                                                 货款                           的债务人,法院已无
                                                                                                           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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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别计
                    应收账款               2022.3.31      2021.12.31   计提                                                           采取的催收
序号   客户名称                 账龄                                              形成原因         提坏账    个别计提坏账原因                      是否收回
                      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比例                                                             措施
                                                                                                     时间
       玉门市梁                                                               2016 年公司销售农
 14                    42.26   5 年以上          42.26         42.26   100%                        2021 年   经营亏损,无力偿还       起诉、拖机     否
       旭春                                                                   机形成
       双流县丰
                                                                              2013 年 8 月公司销
       收农机专                                                                                    2019 年   该 客 户 目 前 判 刑坐   多次联系催
 15                    35.00   5 年以上          35.00         35.00   100%   售东方红拖拉机等                                                       否
       业合作社                                                                                     以前     牢,无力偿还             收
                                                                              农机形成欠款
       (王金勇)
                                                                              该客户以前为公司                                        联系秀山吉
       秀山吉峰
                                                                              下 属 子 公 司 ,              经 营 不 善 , 持 续亏   峰法定代表
 16    农机有限        34.25   5 年以上          34.25         34.25   100%                        2019 年                                           否
                                                                              2011-2015 年年销售             损,公司已注销           人协商还
       公司
                                                                              拖拉机等形成欠款                                        款,未收回
       浙江省杭                                                                                              客 户 以 机 器 有 质量
       州市萧山                                                                                              问题,拒绝支付剩余
                                                                              2016 年销售烘干机                                     联系客户协
 17    秋琴农业        34.20 5 年以上            34.20             -   100%                        2022 年   货款,已多次催收,                      否
                                                                              形成                                                  商还款
       发展有限                                                                                              预 计 收 回 可 能 性很
       公司                                                                                                  小
       沿河土家
                                                                              2013 年以来销售农
       族自治县                                                                                              2015 年以来经营不
                                                                              机形成欠款,该客户   2019 年                            联系客户协
 18    四季果蔬        33.52 5 年以上            33.52         33.52   100%                                  善,亏损严重,无力                      否
                                                                              是公司的二级经营      以前                              商还款
       农业专业                                                                                              偿还
                                                                              网点
       合作社
       郫县民丰                                                                                              2013-2014 年陆续有
                                                                              2013-2014 年公司向
       农机专业                                                                                    2019 年   欠款收回,多次催收
 19                    33.46 5 年以上            33.46         33.46   100%   其销售福田拖拉机                                        起诉           否
       合作社(夏                                                                                   以前     无果,官司胜诉但无
                                                                              等农机形成欠款
       朝怀)                                                                                                财产可执行
       贵州省瓮                                                                                              该 客 户 是 公 司 的二
                                                                              自 2012 年起历年销                                      多次联系催
 20    安县邓正        33.34 5 年以上            33.34         33.34   100%                        2019 年   级 经 营 网 点 , 2015                  否
                                                                              售农机形成欠款                                          收
       进                                                                                                    年以来经营不善,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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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别计
                  应收账款                   2022.3.31      2021.12.31   计提                                                           采取的催收
序号   客户名称                账龄                                                 形成原因         提坏账    个别计提坏账原因                       是否收回
                    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比例                                                             措施
                                                                                                       时间
                                                                                                               损严重,无力偿还
       贵州瑞灵
                                                                                自 2014 年起历年销   2019 年   该企业营不善,资不       多次联系催
 21    农机有限      31.18 5 年以上                31.18         31.18   100%                                                                            否
                                                                                售小农机形成欠款      以前     抵债,无力偿还           收
       公司
                                                                                2011-2015 年公司销                                      联系其法定
       秀山吉峰
                                                                                售拖拉机等形成欠               经 营 不 善 , 持 续亏   代表人协商
 22    农机有限      28.96   5 年以上              28.96         28.96   100%                        2019 年                                             否
                                                                                款,该客户以前为公             损,公司已注销           还款,未收
       公司
                                                                                司下属子公司                                            回
                                                                                2012 年以来公司历
                                                                                年销售农机形成的     2019 年   多次上门催收无果,
 23    重庆蒋伟      27.82   5 年以上              27.82         27.82   100%                                                     上门催收               否
                                                                                欠款,该客户为公司    以前     无偿债能力
                                                                                的个体经销商
                                                                                打捆机补贴政策变                                                     持续合作,
       中卫市尹                                                                                                公 司 预 计 收 回 可能   联系客户协
 24                  26.51   1-2 年                26.51         26.51   100%   化,该客户未能取得   2021 年                                         但该笔欠款
       彬锁                                                                                                    性很小                   商还款
                                                                                补贴款,拒绝付款                                                     未收回
                                                                                                               年龄 76 岁,无经济
       定边县李                                                                 2014-2017 年公司销
 25                  22.83   4-5 年                22.83         22.83   100%                        2021 年   来源、无固定资产、 起诉                   否
       凤山                                                                     售农机累计欠货款
                                                                                                               法院无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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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按账龄组合计提,请说明具体过程及依据,以列表形式说明公司历史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迁徙率的情况,账龄预期损失率的计算过程及修正情况,是否符合新金融工具准
则的规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
司情况,包括业务性质、账期、客户结构等,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和坏账准备
计提的充分性、谨慎性

    (1)账龄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①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计提具体过程及依据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公司认为违约概率与账龄存在相关性,账龄仍是公司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是
否显著增加的标记,因此公司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公司计量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
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账龄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7.5            15           30          50          80

    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基于历史经验对客户群体发生损失情况,按账龄进行
分组。以账龄为基础计量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了客户的类型、行业、历史回款
情况等,账龄组合中的客户具有的共同的信用风险特征。

    ②账龄组合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A.2019 年末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1,323.00                   213.23                      1.00%
1-2 年                             4,961.17                   372.09                      7.50%
2-3 年                             3,137.79                   470.67                    15.00%
3-4 年                             2,689.62                   806.88                    30.00%
4-5 年                             1,766.14                   883.07                    50.00%
5 年以上                           2,826.65                 2,261.34                    80.00%
         合计                     36,704.36                 5,007.28                         -

    B.2020 年末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33,140.35                       331.24                  1.00%
1-2 年                             4,856.88                       364.24                  7.50%



                                        第 122 页 共
                                        151 页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2-3 年                          2,596.18                   389.43          15.00%
3-4 年                          2,071.89                   621.57          30.00%
4-5 年                          1,823.46                   911.73          50.00%
5 年以上                        3,611.51                 2,889.21          80.00%
         合计                  48,100.28                 5,507.42                 -

    C.2021 年末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2,284.20                   222.84              1.00%
1-2 年                          3,861.17                   289.59              7.50%
2-3 年                          1,978.13                   296.72          15.00%
3-4 年                          1,704.50                   511.35          30.00%
4-5 年                          1,469.20                   734.60          50.00%
5 年以上                        4,715.29                 3,772.23          80.00%
         合计                  36,012.49                 5,827.33                  -

    D.2022 年 3 月末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0,974.63                    209.75              1.00%
1-2 年                         3,320.31                    249.02              7.50%
2-3 年                         1,929.07                    289.36          15.00%
3-4 年                         1,752.74                    525.82          30.00%
4-5 年                         1,511.11                    755.55          50.00%
5 年以上                       4,598.45                  3,678.76          80.00%
         合计                 34,086.31                  5,708.27                 -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等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款
项的信用风险特征,按单项应收款项或按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
损失。对于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式,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款项的损失准备。

    ③历史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迁徙率及预期损失率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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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2019 年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平均迁徙率计算过程
                 2016 至 2017 年 2017 至 2018 2018 至 2019 前 3 年平均迁
       账龄                                                                        预期损失率
                     迁徙率        年迁徙率    年迁徙率         徙率
1 年以内                19.53%        16.83%           20.38%           18.91%           1.50%
1至2年                  48.77%        47.21%           64.97%           53.65%           7.91%
2至3年                  63.76%        73.16%           73.62%           70.18%          14.75%
3至4年                  68.50%        64.01%           63.92%           65.48%          42.72%
4至5年                  30.45%        26.80%           63.08%           40.11%          32.09%
5 年以上                80.00%        80.00%           80.00%           80.00%          80.00%

       Ⅰ、公司在 2016 年变更坏账准备估计,无 2015 年以前 3 年以上账龄划分数据,因此
计算 2019 年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平均迁徙率按前 3 年平均计算。

       Ⅱ、5 年以上迁徙率为 80%,系根据历史情况估计可以通过催收、诉讼、拖机等措施

收回 20%。账龄组合中,5 年以上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账龄组合中,5 年以上应收账款
                                     4,598.45         4,715.29         3,611.51      2,826.65
余额
账龄组合中,5 年以上应收账款
                                       919.69              943.06        722.30        565.32
账面价值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45.80        830.61        332.03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占 5 年以上
                                               -
应收账款的比例                                              3.09%        23.00%        11.75%

    公司对逾期时间较长的客户采取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发催收律师函、诉讼等多种方式
催收。在销售协议中约定了货物所有权在买方支付全部货款前归公司(卖方)所有,公司有
权采取拖机、二次销售等方式予以处置,同时还要求买方提供担保人担保,公司收款较有保
障。

       自公司变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来,公司副总经理牵头开展专项应收款项清收工
作,成立专门的应收款项催收小组,相关子公司业务与财务部门共同参与,总部法务部门
提供法务支持,总部财务部门每月追踪债权清收进度。随着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
公司应收账款清收工作已取得较大成效。公司每年对客户的偿付能力进行分析,认定相关
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经批准予以核销,2019-2021 年度核销的应收账款分别为:332.03
万元、830.61 万元、145.80 万元,占 5 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1.75%、23.00%、
3.09%,实际坏账损失率远低于 80%。

       公司虽然属于农机流通行业,但是销售的商品属性与中联重科(SZ.000157)、鞍重
股份(SZ.002667)生产销售的产品相似,即商品主要都是由钢材等金属材料制成、都属
于耐用生产工具、回收价值较大,因此应收账款 5 年以上预期信用损失率具有可比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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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询公开信息,中联重科 2019-2021 年度 5 年以上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分别为
41.12%、51.57%、43.19%;鞍重股份 2019-2021 年度 5 年以上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皆为 85%。因此,公司账龄 5 年以上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相关上市公司相比,不
存在重大不谨慎的情况。综上,公司对账龄在 5 年以上应收账款的迁徙率按 80%计算具有
合理性。

    B.2020 年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平均迁徙率计算过程
            2016 至 2017 2017 至 2018 2018 至 2019 2019 至 2020 前四年平均
    账龄                                                                   预期损失率
              年迁徙率    年迁徙率     年迁徙率     年迁徙率      迁徙率
1 年以内           19.53%       16.83%        20.38%       22.78%     19.88%       1.60%
1至2年             48.77%       47.21%        64.97%       52.33%     53.32%       8.03%
2至3年             63.76%       73.16%        73.62%       66.03%     69.14%      15.05%
3至4年             68.50%       64.01%        63.92%       67.80%     66.06%      21.77%
4至5年             30.45%       26.80%        63.08%       44.44%     41.19%      32.95%
5 年以上           80.00%       80.00%        80.00%       80.00%     80.00%      80.00%

    公司在 2016 年变更坏账准备估计,无 2015 年以前 3 年以上账龄划分数据,因此计算
2020 年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平均迁徙率按前 4 年平均计算。

    C.2021 年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平均迁徙率计算过程
            2016 至   2017 至   2018 至   2019 至   2020 至
                                                             前 5 年平         预期损失
账龄       2017 年迁 2018 年迁 2019 年迁 2020 年迁 2021 年迁
                                                             均迁徙率            率
              徙率     徙率      徙率      徙率      徙率
1 年以内      19.53%        16.83%   20.38%      22.78%      11.65%   18.23%       1.53%
1至2年        48.77%        47.21%   64.97%      52.33%      40.73%   50.80%       8.40%
2至3年        63.76%        73.16%   73.62%      66.03%      65.65%   68.45%      16.54%
3至4年        68.50%        64.01%   63.92%      67.80%      70.91%   67.03%      24.16%
4至5年        30.45%        26.80%   63.08%      44.44%      60.53%   45.06%      36.05%
5 年以上      80.00%        80.00%   80.00%      80.00%      80.00%   80.00%      80.00%

    ④账龄预期损失率修正情况

    账龄预期损失率修正值为 0,主要考虑因素为:国家对粮食安全高度重视,农业是国
家一直大力支持发展的行业,并采取了一系列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加之随着利率下调,
融资成本降低,将会对公司所处农机行业产生积极影响。

    ⑤按账龄迁徙率计算的预期损失率和公司实际执行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

    A.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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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账龄计提                       公司实际执
                        根据迁徙率 根据迁徙率            实际账面计 差异(负数为
账龄         坏账的应收                       行预期信用
                        计算损失率 应计提坏账              提坏账     多计提)
               账款                             损失率
1 年以内      21,323.00       1.50%         319.04           1.00%     213.23      105.81
1至2年         4,961.17       7.91%         392.49           7.50%     372.09       20.40
2至3年         3,137.79      14.75%         462.69          15.00%     470.67       -7.98
3至4年         2,689.62      42.72%       1,149.00          30.00%     806.88      342.12
4至5年         1,766.14      32.09%         566.72          50.00%     883.07      -316.35
5 年以上       2,826.65      80.00%       2,261.32          80.00%   2,261.32        0.00
    合计      36,704.36           -      5,151.26               -    5,007.26      144.00

    公司 2019 年账龄 1 年以内实际执行的预期损失率略低于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损失率,
账龄 1 至 2 年、2 至 3 年差异较小,账龄 3 至 4 年公司实际执行的预期损失率低于按迁徙
率计算的预期损失率,4 至 5 年公司实际执行的预期损失率高于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损失
率。2019 年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损失率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 14.03%,公
司按账龄组合实际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 13.64%,公司按账龄组合实际计提坏账准备实际
计提比例略低于按迁徙率计算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 144.00 万元,对会计报表无
重大影响。

    B.2020 年度

                                                                                单位:万元
             按账龄计提                       公司实际执
                        根据迁徙率 根据迁徙率            实际账面计 差异(负数为
    账龄     坏账的应收                       行预期信用
                        计算损失率 应计提坏账              提坏账     多计提)
               账款                             损失率
1 年以内      33,140.35       1.60%         528.73           1.00%     331.40       197.33
1至2年         4,856.88       8.03%         389.80           7.50%     364.27        25.53
2至3年         2,596.18      15.05%         390.77          15.00%     389.43         1.34
3至4年         2,071.89      21.77%         451.02          30.00%     621.57      -170.55
4至5年         1,823.46      32.95%         600.90          50.00%     911.73      -310.83
5 年以上       3,611.51      80.00%       2,889.21          80.00%   2,889.21            -
    合计      48,100.28           -       5,250.42               -   5,507.60      -257.18

    公司 2020 年账龄 1 年以内公司实际执行的预期损失率略低于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损
失率,账龄 1 至 2 年、2 至 3 年差异较小,账龄 3 至 4 年、4 至 5 年公司实际执行的预期
损失率高于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损失率。2020 年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损失率计提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 10.92%,公司按账龄组合实际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 11.45%,公
司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高于按迁徙率计算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C.202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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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账龄计提                       公司实际执
                            根据迁徙率 根据迁徙率            实际账面计 差异(负数为
       账龄      坏账的应收                       行预期信用
                            计算损失率 应计提坏账              提坏账     多计提)
                   账款                             损失率
1 年以内          22,284.20       1.53%         341.38           1.00%      222.84       118.54
1至2年             3,861.17       8.40%         324.41           7.50%      289.59        34.82
2至3年             1,978.13      16.54%         327.15          15.00%      296.72        30.43
3至4年             1,704.50      24.16%         411.85          30.00%      511.35       -99.50
4至5年             1,469.20      36.05%         529.62          50.00%      734.60      -204.98
5 年以上           4,715.29      80.00%       3,772.23          80.00%   3,772.23             -
       合计       36,012.49           -       5,706.65              -    5,827.33       -120.69

    公司 2021 年账龄 1 年以内公司实际执行的预期损失率略低于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损
失率,账龄 1 至 2 年、2 至 3 年差异较小,账龄 3 至 4 年、4 至 5 年公司实际执行的预期
损失率高于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损失率。2021 年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损失率计提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 15.85%,公司按账龄组合实际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 16.18%,公
司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高于按迁徙率计算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按账龄组合实际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与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损失
率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无重大差异,公司认为对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的计算符合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规定。

    (2)应收账款水平及坏账准备计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019-2021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实际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所
示: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ST 易购                               33.93%                        8.04%                 5.05%
红旗连锁                                  0.08%                     0.73%                 3.49%
美克家居                                  3.78%                     2.75%                 1.78%
友好集团                                  2.20%                     1.47%                 1.05%
茂业商业                                  4.65%                     3.55%                 4.51%
平均值                                    8.93%                     3.31%                 3.18%
          公司                        20.14%                       14.25%                17.16%

    注 1: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系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出;

    注 2: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按账龄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当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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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公司作为农机流通行业唯一上市
公司,无完全可比的上市公司,选取的同行业上市公司系商超、卖场连锁,在销售模式、
客户群体上与公司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主要客户为购买农机的经销商和农户,商超、卖
场连锁上市公司主要客户为城镇居民,以现款销售为主,公司客户信用风险高于商超、卖
场连锁上市公司,因此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商超、卖场连锁上市公司具有合理性,
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②应收账款余额水平的合理性

    2019-2021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ST 易购                              3.94%                       3.05%               2.67%
红旗连锁                             0.69%                       0.83%               0.48%
美克家居                             5.73%                       6.19%               4.79%
友好集团                             0.73%                       1.24%               0.37%
茂业商业                             1.27%                       1.83%               0.45%
平均值                               2.47%                       2.63%               1.75%
          公司                   12.65%                     17.06%              13.81%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系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出。

    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为商超、卖场连锁,主营业务为日杂百货、家居产品销售,客户
主要为城镇居民,以现款销售为主,应收账款余额水平较低。公司主营业务为农机销售,
主要客户为购买农机的经销商和农户,因国家对农户购买农机有补贴,农户在购机时习惯
上仅支付农机自筹款部分,剩余款项待国家补贴拨付后再支付,各地对补贴政策有差异,
存在一定的结算周期,使得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水平高于同行业商超、卖场连锁上市公司。
2019-2021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在 12%-17%之间,应收账款余额整体水
平不高,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水平具有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谨慎性,
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实际情况。

    (二)结合最近一期及报告期内同期存货规模、存货结构、存货库龄等情况,说明发
行人存货波动与同行业公司存货变动情况是否一致;结合行业市场环境、产品性质与特点、
库存商品在手订单价格或市场售价、期后销售情况及实际成交价格、未来市场的供求关系、
报告期是否存在滞销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结合最近一期及报告期内同期存货规模、存货结构、存货库龄等情况,说明发行
人存货波动与同行业公司存货变动情况是否一致

    (1)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及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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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原材料        17,500.18      22.62%       19,736.33         40.75%        11,514.69        30.71% 9,294.77         19.30%
库存商品      58,314.60      75.38%       25,083.27         51.79%        22,595.18        60.26% 32,114.05        66.69%
发出商品            999.52       1.29%      2,977.64            6.15%      2,600.53         6.94% 4,909.94         10.20%
在途物资                 -           -               -                -              -            - 1,253.95          2.60%
低值易耗品          145.58       0.19%        146.10            0.30%         95.69         0.26%      105.46         0.22%
在产品              395.99       0.51%        491.50            1.01%        691.67         1.84%      477.93         0.99%
  合计        77,355.87      100.00% 48,434.84             100.00% 37,497.76 100.00% 48,156.10 100.00%

           (续表)

                                                                                                      单位:万元
                                                   2021.12.31 较 20210.12.31               2020.12.31 较 2019.12.31
                2022.3.31 较 2021.12.31 变动
     项目                                                    变动                                   变动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2,236.15            -11.33%         8,221.64            71.40%          2,219.92            23.88%
 库存商品           33,231.33            132.48%         2,488.09            11.01%         -9,518.88           -29.64%
 发出商品           -1,978.12            -66.43%          377.11             14.50%         -2,309.41           -47.04%
 在途物资                    -                 -                  -                  -      -1,253.95          -100.00%
 低值易耗品             -0.52            -0.36%            50.42             52.69%                -9.77         -9.27%
 在产品                -95.51            -19.43%          -200.17           -28.94%               213.74         44.72%
     合计           28,921.03            59.71%      10,937.09               29.17%        -10,658.34           -22.13%

           公司存货中原材料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吉林康达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原材料逐年增长,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吉林康达一期、二期工程相继建成,产销规模逐
    渐增长,相应原材料采购量增加;另一方面,受新冠疫情和贸易摩擦影响,吉林康达提前
    备货和提高关键原材料安全库存。

           公司库存商品 2022 年 3 月末余额较上年末有所增加,系因为每年春季为销售旺季,

    库存商品主要为销售季节性备货,吉林康达与以前年度 3 月末库存商品余额相比不存在较

    大差异,农机流通业务板块小幅变动主要系由于公司根据上年同期销售情况和 2022 年流

    动资金状况有所改善备货增加所致。2022 年 3 月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及占存货总额的

    比例情况如下:

                                    2022.3.31                         2021.3.31                     变动情况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库存商品                       58,314.60    75.38%           51,783.19         79.52%     6,531.41          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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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其中:特色农机制造             5,405.06        6.99%        5,338.63       8.20%         66.43         1.24%
          农机流通销售     52,909.54          68.40%        46,444.56     71.32%      6,464.98        13.92%

        公司库存商品 2021 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变动较小;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变动主要是下
 属子公司根据市场预测情况、国家补贴政策、公司资金状况等,合理调节库存,以及合并
 范围变化所致,具体情况如下:①吉林康达减少 2,852.37 万元;②张掖市吉峰农机有限公
 司减少 891.77 万元;③宁夏吉峰减少 323.32 万元;④宁夏吉康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减少
 580.32 万元;⑤新疆吉峰减少 1,369.41 万元;⑥吉林吉峰减少 524.27 万元;⑦河西吉峰减
 少 550.04 万元;⑧不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减少 1,068.28 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库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69,547.41       89.91% 41,104.37           84.87% 28,677.63      76.48%     39,274.91       81.56%
 1-2 年       3,427.49     4.43% 3,325.55             6.87% 4,784.73       12.76%      5,436.72       11.29%
 2-3 年       1,852.04     2.39% 1,557.19             3.22% 2,118.13        5.65%      1,803.21        3.74%
 3 年以上 2,528.93         3.27% 2,447.73             5.05% 1,917.27        5.11%      1,641.26        3.41%
 合计       77,355.87 100.00% 48,434.84 100.00% 37,497.76 100.00%                     48,156.1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库龄 1 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分别为 81.56%、76.48%、84.87%和 89.91%,
 存货库龄较短,符合其业务特点。

        (3)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存货对比情况

        ①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规模及结构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公司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库存商品       1,222,188.70         98.42% 2,396,313.20          96.58% 2,692,135.60         99.20%
            房地产开发
                                12,086.40        0.97%        12,126.90       0.49%      13,014.60           0.48%
            商品
            安装维修用
ST 易购                          4,828.80        0.39%         5,978.70       0.24%       8,681.50           0.32%
            备件
            合同履约成
                                 2,735.80        0.22%         4,822.90       0.19%               -             -
            本
            房地产开发
                                          -            -      62,046.30       2.50%               -
            成本


                                               第 130 页 共 151 页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公司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合计         1,241,839.70     100.00% 2,481,288.00            100.00% 2,713,831.70       100.00%
           库存商品          166,161.32      99.83%      129,055.42          99.93%   117,224.36        99.93%
红旗连锁 周转材料               278.79        0.17%               92.52       0.07%          77.30       0.07%
              合计          166,440.11      100.00%     129,147.94          100.00%   117,301.66         4.32%
           原材料             16,711.27       7.26%       16,386.16           8.21%      11,721.85       5.57%
           在产品              5,180.16       2.25%        4,757.74           2.38%       4,846.77       2.30%
           库存商品          200,379.44      87.10%      171,194.09          85.78%   187,622.70        89.15%
美克家居
           低值易耗品          1,291.35       0.56%        1,427.42           0.72%       1,521.49       0.72%
           半成品              6,502.66       2.83%        5,816.43           2.91%       4,741.54       2.25%
              合计          230,064.87      100.00%     199,581.85          100.00%   210,454.35       100.00%
           原材料               152.92        0.30%          178.42           0.35%         199.02       0.37%
           库存商品           20,947.27      40.42%       20,789.31          40.21%      22,681.26      42.30%
           开发成本           29,194.95      56.33%       29,194.95          56.46%      29,194.95      54.45%
友好集团
           开发产品            1,490.80       2.88%        1,490.80           2.88%       1,490.80       2.78%
           低值易耗品            40.10        0.08%               54.66       0.11%          49.88       0.09%
              合计           51,826.03      100.00%       51,708.13         100.00%      53,615.90     100.00%
           原材料                 0.90        0.00%               0.90        0.00%          0.90        0.00%
           库存商品           38,972.93      36.82%       43,785.07          41.25%      44,192.85      81.82%
茂业商业
           开发成本           66,861.47      63.18%       62,351.91          58.75%       9,819.51      18.18%
              合计          105,835.29      100.00%     106,137.88          100.00%      54,013.26     100.00%
     注:表中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根据定期报告计算得出。最近
 一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规模及结构在定期报告中无法查询。

     ②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存货的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较 2020.12.31 变动               2020.12.31 较 2019.12.31 变动
公司名称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ST 易购      库存商品          -1,174,124.50              -49.00%         -295,822.40                -10.99%
红旗连锁     库存商品               37,105.90              28.75%           11,831.06                10.09%
             原材料                       325.11            1.98%            4,664.31                39.79%
美克家居
             库存商品               29,185.35              17.05%          -16,428.60                -8.76%
             原材料                       -25.49          -14.29%               -20.60               -10.35%
友好集团
             库存商品                     157.96            0.76%           -1,891.95                -8.34%


                                            第 131 页 共 151 页
                             2021.12.31 较 2020.12.31 变动     2020.12.31 较 2019.12.31 变动
公司名称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茂业商业    库存商品              -4,812.14          -10.99%       -407.78           -0.92%
            原材料                 8,221.64           71.40%      2,219.92           23.88%
公司
            库存商品               2,488.09           11.01%     -9,518.88          -29.64%
     注:表中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根据定期报告计算得出。最近
 一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无法查询。

       ③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到同行业上市公司库龄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之间在具体经营模式、销售产品等存在较大差异,引起存货结
 构、存货波动存在差异。

       2、结合行业市场环境、产品性质与特点、库存商品在手订单价格或市场售价、期后
 销售情况及实际成交价格、未来市场的供求关系、报告期是否存在滞销情况等,说明存货
 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行业市场环境

       2021 年以来,国家层面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利好农业机械产业发展,农机领域已迎
 来重要转型期。2021 年 11 月,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召开农机装备补短板工
 作推进会议,强调着眼全产业链强化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加快补齐短板弱项,
 促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更好支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2022 年 1
 月,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明确农业机械化发展目
 标,到 2025 年进入农机化高级阶段,指出农业机械化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
 抓手和基础支撑。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在加码,农机的宏观环境稳定向好,乡村振兴加速推
 进。目前公司经营规模处于国内农机流通行业的前列,吉林康达为玉米免耕播种机械细分
 市场的龙头企业。

       (2)产品性质与特点

       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农机产品,属于耐用农业生产工具,主要由钢材等构成,使用
 周期长,产品更新换代慢。

       (3)库存商品在手订单价格或市场售价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库存商品为免耕播种机、收获机械、插秧机械、整地机械、
 烘干机械、果疏机械、茶叶机械、植保机械、打捆搂草机械、配套农具、汽车、农机配件
 等,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众多,所销售的产品类别多,不同产品的价格差异较大。

       (4)期后销售情况及实际成交价格

                                                                                单位:万元




                                       第 132 页 共 151 页
     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库存商品余额          58,314.60           25,083.27           22,595.18        32,114.05
期后结转金额          19,234.91             9,986.65          16,725.27        29,718.93
确认收入金额          23,336.28           12,584.66           21,389.07        38,483.61
成本结转比例             32.98%               39.81%             74.02%           92.54%
    注:期后结转金额系期后 1 年内结转成本的金额;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后结转金额为截
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结转成本的金额;2022 年 3 月 31 日期后结转金额为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结转成本的金额。

    公司库存商品期后销售状况较好,2019 年末存货余额期后成本结转比例为 92.54%、
2020 年末存货余额期后成本结转比例为 74.02%,2021 年 12 月末、2022 年 3 月末存货余
额期后成本结转比例较低的原因是统计时间较短。公司不存在期后销售价格大幅下滑或销
售毛利率大幅降低等存货减值迹象,存货减值风险较低。

    (5)未来市场的供求关系

    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当
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
发展,对于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拉动农村消
费需求等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农民人均收入的增长以及农业生产方
式的转变,我国农机行业发展态势良好。

    从 2010 年到 2021 年的十一年间,我国粮食作物总产量从 55,911 万吨增长至 68,285
万吨,增长了 22.13%。2021 年,我国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 95%以上,水稻、
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超 85%、90%,全国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 71%。目前发
达国家农业机械化水平普遍在 90%以上,其中美国、日本和韩国农业机械化率更是达到 99%
以上。因此对比发达国家农业机械化水平来看,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增长仍具有较大潜力。

    (6)存货滞销情况

    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农机具,由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向上游供应商订货以作近期销
售,周转速度较快;而且农机属于耐用农业生产工具,主要由钢材等制成,并非易损品,
可持续用于销售,一般不存在存货滞销情况。

    (7)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及应用指南的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
按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来确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
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
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和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第 133 页 共 151 页
    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原材料               -          -           -          -           -          -           -          -

在产品               -          -           -          -           -          -           -          -

库存商品     1,074.37       1.84% 1,081.94         4.31% 1,072.69         4.75%   1,175.42       3.66%
发出商品             -          -           -          -           -          -           -          -

低值易耗品           -          -           -          -           -          -           -          -

在途物资             -          -           -          -           -          -           -          -

   合计      1,074.37       1.39% 1,081.94         2.23% 1,072.69         2.86%   1,175.42       2.44%

    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农机产品,属于耐用农业生产工具,主要由钢材等制成,使用
周期长,销售价格较稳定,其产品更新换代慢,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余额的情况较少。根
据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原则,公司在报告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对于个别因
库龄较长、机型更新等引起销售价格下降以致低于成本等的存货,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
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 2022 年 3 月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低原因是 2022 年 1 季度为春耕备货高峰,
存货结存余额较大,但存货流转速度快,大部分存货都能较短时间销售出去,存货发生减
值的情况较少。

    公司报告期末原材料金额及占比较高,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报告期末原材料
为控股子公司吉林康达生产所用的原辅材料,以销定产,产品需求旺盛,产品综合毛利率
较高,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其可变现净值高于期末的成本。吉林康达产品结构比较稳定,即使投产新产品或
不断改进现有产品,现有存货仍可继续使用,不会因产品改进而贬值,未来 3-5 年不存在
技术性及物理性贬值风险。

    综上,公司制定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并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充分合
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单项计提坏账应收账款明细,了解单项计提坏账的原因,通过企查查
核查主要客户资信情况,检查对应事项发生的具体时间,公司采取的催收措施,期后款项


                                           第 134 页 共 151 页
是否收回,单项计提的审批情况,坏账计提是否及时、计提比例是否充分。

    2、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检查公司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过程及依据,
对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进行了重新测算,复核公司预期损失率计算过程及修正情况。

    3、查阅发行人存货相关的管理制度,检查最近一期及报告期内同期存货规模、存货
结构、存货库龄等具体情况,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波动的合理性。

    4、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报告,比较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
提比例,核实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谨慎性。

    5、向发行人管理层了解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波动的原因。

    6、通过公开渠道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了解同行业上市公司存
货波动情况。

    7、通过公开渠道查阅了市场环境、产品性质与特点、未来市场的供求关系等。

    8、检查期后销售情况及确认收入情况。

    9、了解发行人存货跌价政策,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表及相
关资料,了解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因,并存货跌价准备进行重新计算,复核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是否准确。

    10、对发行人期末存货盘点情况进行复核,了解发行人管理层用以记录和控制存货盘
点结果的指令和程序;在监盘过程中关注存货的流动性、观察存货的存放区域,评价是否
存在多盘、漏盘、重盘的情况,并对存货的状态进行关注,是否存在毁损、报废、过时、
残次品存货;选取样本执行了抽盘程序;对存货盘点日与财务报表日之间的存货变动记录
进行了检查核对。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少数客户因经营不佳、注销或停止经营、死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变动、
机器质量纠纷等原因不愿支付货款,发行人已积极进行催收,对每笔应收账款进行了风险
评估分析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及时充分的计提了坏账准备。

    发行人按账龄组合实际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与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损失率计提
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无重大差异,对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的计算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
定。

    发行人作为农机流通行业唯一上市公司,与选取的同行业从事商超、卖场连锁的上市
公司在经销商品、经营模式、账期、客户结构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客户信用风险高于相关
上市公司,因此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应收账款余额水平高于相关商超、卖场连锁上市公司,
应收账款水平具有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谨慎。


                                 第 135 页 共 151 页
    2、发行人因经销商品、经营模式、客户结构差异,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波动不一
致,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制定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
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会计政策的规定。

    问题 10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为 1,179.50 万元、其他应收款为 6,568.15 万
元,长期股权投资 20.66 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56.48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 63.36
万元;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82.41%,其中短期借款 16,015.80 万元、其他应付款 45,317.27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65.99 万元等。2021 年 8 月 6 日,发行人披露《关于签
署成立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以下简称“《协议公告》”),拟与泛
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目标规模为 100 亿元的愿景吉峰(天津)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愿景吉峰”),首期规模 20 亿元;此外,申报材料称公
司正在协商联合第三方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拟定投资方向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特色农业机械
及零部件制造商,旨在通过投资加强农机流通、农机制造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属于以获
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申报材料所称联合第三方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是否与发行人
2021 年 8 月 6 日《协议公告》中的愿景吉峰为同一投资基金,相关投资基金设立的具体
进展和协议主要内容,是否已明确基金投资方向仅投资于和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
向相关,认定相关基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理由是否充分、谨慎,是否符合《审核问答》
问答 10 的相关要求;(2)结合公司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率、一年内到期债务、经营业绩
等,说明设立投资基金的出资规模、出资来源、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发行人是否有足
够的资金实力出资,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设立投资基金的必要性、合理性;(3)结合
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4)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
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的说明

    (一)申报材料所称联合第三方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是否与发行人 2021 年 8 月 6 日《协
议公告》中的愿景吉峰为同一投资基金,相关投资基金设立的具体进展和协议主要内容,
是否已明确基金投资方向仅投资于和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相关,认定相关基金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理由是否充分、谨慎,是否符合《审核问答》问答 10 的相关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与第三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联合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并购基金,
具体情况如下:



                                  第 136 页 共 151 页
    1、2021 年 7 月,公司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
展基金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1)发起设立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
该基金可投资于非上市农业企业,可参与农业上市企业、新三板定向增发、可转换债券等
再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并购重组,以及其他涉农类企业;(2)基金总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
分期设立,届时根据拟投项目实际情况来确定每期的规模及各方出资比例。该协议仅为各
方拟开展合作的意向和考虑,具体事项以及权利义务等,均以最终签署的正式投资协议为
准。2022 年 7 月,公司向合作方发出《关于明确“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方向的
函》,对投资方向进一步明确为“从事农机具零部件及整机制造等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企业,不参与其他行业企业投资,不参与农业上市企业、新三板定向增发、可转换债券等
再融资”。

    2、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与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愿景吉峰(天津)产业并
购投资基金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设立愿景吉峰(天津)产业并购投资基金,经
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实业投资、项目投资,经营期限为 7 年;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
关联企业担任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双方或其关联公司以及共同引
进的投资人或政府产业基金担任有限合伙人;基金目标规模 100 亿元,首期规模 20 亿元;
基金定位基于泛海投资和吉峰科技的产业背景,包括但不限于支持三农发展、碳中和、科
技数据、高端装备、成熟企业 IPO、新材料、消费升级等优先项目的股权投资、新兴行业
投资等。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与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终止协议,终止合作设立
愿景吉峰(天津)产业并购投资基金。

    除上述合作协议外,公司未与其他第三方就开展基金合作签署任何协议。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与前述第三方就设立“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仍处于战略
合作意向阶段,尚未签署任何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尚未实际出资,尚不存在出资义务。公
司参与设立基金实施投资系公司资金流动性改善为前提,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身经营
积累、大股东财务支持等。

    公司已制定实施“一体两翼”战略架构,即以高端特色农机制造板块为主体业务,以
农机流通板块、农机与三农产业链创新服务板块为两翼,未来三到五年基于传统主粮作物
主要环节机械化装备制造格局基本确定的状况,通过参股或控股方式整合农机产业链上游
的优质农机具零部件及整机制造企业。公司拟设立的“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方向
为从事农机具零部件及整机制造等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企业,旨在通过投资加强农机流
通、农机制造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属于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
属于“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综上,公司联合第三方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系指拟设立的“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
目前仍处于战略合作意向阶段,尚未签署任何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尚未实际出资,尚不存
在出资义务。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已明确拟设基金仅投资于从事农机具零部件及整机制造等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企业,不属于“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因此认定相关基金不
属于财务性投资的理由充分、谨慎,符合《审核问答》问答 10 的相关要求。


                                   第 137 页 共 151 页
    (二)结合公司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率、一年内到期债务、经营业绩等,说明设立投
资基金的出资规模、出资来源、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发行人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出
资,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设立投资基金的必要性、合理性

    1、公司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率、一年内到期债务、经营业绩等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38,592.87 万元,一年以内到期债务合计
157,823.68 万元,资产负债率 82.41%。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238,606.3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33.16 万元,实现扭亏为盈;2022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46,819.83 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8.43 万元,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3月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46,819.83                238,606.37
营业利润                                          777.19                   8,428.48
净利润                                            431.83                   5,657.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8.43                   1,533.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212.39                    368.42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大
幅降低,财务费用将有所下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2、公司设立投资基金的出资规模、出资来源、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有足够
的资金实力出资,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根据公司与第三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安徽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不超
过 20 亿元人民币,分期设立,届时根据拟投项目实际情况来确定每期的规模及各方出资
比例;愿景吉峰(天津)产业并购投资基金目标规模 100 亿元,首期规模 20 亿元,双方
负责寻找合格投资人入伙,扩大基金管理规模,双方已签署协议终止合作。上述协议仅为
各方拟开展合作的意向和初步考虑,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尚未与第三方就联合发起设
立基金事宜签署任何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参与农机产业链并购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基于提前了解项目的需要,公司在开
展前期项目调研工作、确定具体项目投资意向后,将根据投资项目的情况、流动性状况,
与外部各方进行协商确定合理的出资规模,优先采取认缴方式进行投资。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设立投资基金的出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身经营积累、大股东
财务支持等。

    公司设立投资基金有助于贯彻落实“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提升综合竞争力,有利于
长远发展。

                                  第 138 页 共 151 页
      公司设立投资基金将充分考虑自身资金实力,谨慎决策,做好资金安排,以资金流动
性改善为前提,流动性风险较为可控。

      3、公司设立投资基金的必要性、合理性

      公司已制定实施“一体两翼”战略架构,即以高端特色农机制造板块为主体业务,以
农机流通板块、农机与三农产业链创新服务板块为两翼,并将高端特色农机制造板块定位
于未来的主体业务。针对我国近十年全球第一农机装备制造大国积淀的丰富高端特色制造
资源与农机装备产业链资本化程度严重不足、国际化与全球化滞后的矛盾,公司通过内涵
式培育与外延式拓展相结合的方式发展高端特色农业机械制造业务板块,打造成为“专精
特新”农机与核心零部件企业加速资本化、国际化的赋能平台。

      在外延式拓展方面,公司基于传统主粮作物主要环节机械化装备制造格局基本确定的
状况,通过直接投资或设立投资基金的方式,参股或控股整合农机产业链上游的优质农机
具零部件及整机制造企业。

      因此,在既定发展战略背景下,公司设立投资基金参与农机产业链上游的优质农机具
零部件及整机制造企业整合,系自身直接投资的有益补充,有助于发挥第三方在基金管理、
项目资源方面的优势,提高自身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
的财务性投资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告 2022 年一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就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资产类科目进行了分析,具体如下:
                                                                 财务性投资金额占
                                               财务性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          余额(万元)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万元)
                                                                 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     货币资金                     38,592.87                0.00              0.00%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3     其他应收款                    6,568.15                0.00              0.00%

  4     其他流动资产                  1,179.50                0.00              0.00%

  5     长期股权投资                      20.66               0.00              0.00%

  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56.48               0.00              0.00%

  7     其他非流动资产                    63.36               0.00              0.00%

             合计                    46,781.03                0.00              0.00%


      (1)货币资金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38,592.87 万元,其中:库存现金 21.78
万元,银行存款余额为 15,808.98 万元,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为 22,762.12 万元。其他货币
资金系公司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而支付的保证金、质押的定期存单、信用证保证金,



                                     第 139 页 共 151 页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3)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1,475.38 万元,账面价值为 6,568.15
万元,主要包括对外借款、代垫款、保证金和押金、股权转让款、应收供应商三包服务费、
备用金和其他等。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款项性质                                 金额(万元)
对外借款                                                                       3,941.06
代垫款                                                                         2,534.86
保证金和押金                                                                     894.77
股权转让款                                                                       127.46
应收供应商三包服务费                                                             280.79
备用金                                                                            74.14
其他                                                                           3,622.29
                   账面余额                                                   11,475.38
坏账准备                                                                       4,907.23
                   账面价值                                                    6,568.15

       其中:

       ①上表中“对外借款”主要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内部往来款项在失去对其控制权时
转为对外借款,内部往来款产生的背景为:公司 2018 年受银行贷款额度减少影响,流动
性紧张,对控股子公司销售回款进行集中管理,同时代控股子公司支付采购款,由此形成
对部分子公司的内部往来款项。该等款项主要形成于公司对其实际控制时期,旨在支持其
开展业务,相关公司在剥离前已存在一定经营压力,未来继续从事农机销售,并与公司进
行合作,公司一般未向其计收利息,失去控制权后不存在对其新增借款的行为,经陆续回
收往来款余额逐年下降,因此该类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②上表中“代垫款”主要为公司因融资租赁客户无法偿还应付融资租赁公司的款项,
按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款项,系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的,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账面
余额为 2,534.86 万元,“代垫款”前 5 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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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名称          对应                                                 坏账准备
序号                                               产生原因             余额
          或姓名          子公司                                                   余额
                                   张海峰以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农机,
       新疆伊犁州乌苏              公司为其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因张
 1     市直销客户张海 新疆吉峰     海峰逾期支付租赁款,新疆吉峰代       270.92     115.26
       峰                          其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的租赁款及
                                   逾期利息
                                   张西中以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农机,
       新疆伊犁州沙湾              公司为其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因张
 2     县直销客户张西 新疆吉峰     海峰逾期支付租赁款,新疆吉峰代       203.31      60.99
       中                          其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的租赁款及
                                   逾期利息
                                   四川吉峰三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曾
       四川吉峰三立工              为公司子公司,因采购需要申请公
 3                    四川联科                                          116.68      93.35
       程机械有限公司              司为其开具承兑汇票,四川联科为
                                   其向公司垫付承兑汇票款
                                   李勇以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农机,公
                                   司为其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因李勇
       新疆伊犁州乌苏
 4                    新疆吉峰     逾期支付租赁款,新疆吉峰代其向       100.01      15.00
       市直销客户李勇
                                   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的租赁款及逾期
                                   利息
                                   合作社向商业银行融资支付凯茂三
       双流县丰收农机
                                   农货款,公司提供担保,后因客户
 5     专业合作社(王 凯茂三农                                           92.28      92.28
                                   违法,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代其归还
       金勇)
                                   银行借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代垫款”均为公司子公司为开展业务而发生的款项,不属于
财务性投资。

      ③上表中“保证金和押金”主要为公司应收下游经销商的保证金、押金以及应收融资
租赁公司的合作保证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④上表中“股权转让款”为公司在处置子公司股权应收受让方的款项,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

      ⑤上表中“应收供应商三包服务费”为公司在售后“三包”服务期内应收供应商的服
务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⑥上表中“备用金”主要为公司部分员工为开展业务按规定借出的备用金,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账面余额为 74.14 万元,“备用金”前 5 名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3月31 2022年6月30日
序号     对方姓名      所属主体及职务          备用金用途
                                                              日备用金余额  备用金余额
  1        雷丹        吉峰聚农业务员         项目业务开支           16.00              -
                                            农事服务作业日
  2       张万兵       吉康聚力总经理                                 9.34              -
                                                常开支
  3       韩德慧     黑龙江金亿丰业务员       项目业务开支            8.45           6.00


                                        第 141 页 共 151 页
                                                               2022年3月31 2022年6月30日
序号      对方姓名      所属主体及职务          备用金用途
                                                               日备用金余额  备用金余额
  4        杨承弢       公司投资调研员         投资项目考察               3.32         3.50
                      安顺市吉峰农机有限     农机销售业务开
  5         杨喜                                                          3.00            -
                          公司总经理               支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备用金”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员工开展各类业务按规定借出的
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⑦上表中“其他”主要为因诉讼、因对方停业预付账款转为其他应收款、原子公司往
来款等暂未收回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前 10 名单位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
序号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占比
                                                                                   期末余额
                                          原控股子公司往来
 1      宿迁吉峰农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352.17 11.78%       170.07
                                          款转为对外借款
                                          原控股子公司往来
 2      哈尔滨吉峰新泰农机有限公司                               504.54     4.40%    403.63
                                          款转为对外借款
 3      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金、押金        376.57     3.28%      9.72
                                         原控股子公司往来
 4      淮南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358.96     3.13%     96.09
                                           款转为对外借款
                                         原控股子公司往来
 5      四川吉峰车辆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321.37     2.80%    321.37
                                           款转为对外借款
        新疆伊犁州乌苏市直销客户张海     代垫款(代垫融资租
 6                                                               270.92     2.36%    115.27
        峰                                   赁客户款)
                                         原控股子公司往来
 7      新疆吉峰聚力农机有限公司                                 265.88     2.32%    265.88
                                           款转为对外借款
                                         原控股子公司往来
 8      江西吉峰车辆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35.61     2.05%    136.20
                                           款转为对外借款
                                         其他(应收销售合作
 9      高台县鼎志农机有限公司                                   220.00     1.92%      2.20
                                             单位款项)
        新疆伊犁州沙湾县直销客户张西     代垫款(代垫融资租
 10                                                              203.31     1.77%     60.99
        中                                   赁客户款)

       上表中第 1、2、4、5、7、8 项均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往来款余额在不再对其实际
控制时转为对外借款;第 3 项为公司应收融资租赁公司的保证金;第 9 项为公司应收销售
合作单位款项;第 6、10 项为应收代垫融资租赁客户款。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 1,179.50 万元,主要为待抵扣增
值税和预缴税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第 142 页 共 151 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20.66 万元,主要核算对四川安吉
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8.90%股权、新疆吉峰聚力农机有限公司 70.00%股权,其中:公司
对所持新疆吉峰聚力农机有限公司股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①四川安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安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4 月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吉康农机水利水
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四川吉峰农机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连锁”)
与宜宾市好耕粮油有限公司、四川农大高科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吉峰
连锁持有其 28.90%股权。四川安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种植农作物、农业机械服务、灌溉服务、农产品仓储服务;汽车租赁、农业机械租赁、建
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制造通用零部件、维修机械、制造拖拉机(不含履带式牵引车、
装有挖土或铲装物料装置的拖拉机制造)、制造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内燃机及配件、
汽车部件(不含发动机)、汽车零件、制造畜牧机械、制造渔业机械、制造农林牧渔机械
配件;销售:谷物、豆及薯类、棉花、麻类、建筑材料、农业机械、汽车(不含品牌汽车)、
摩托车、汽车及摩托车零配件(不含发动机)、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或禁止的项目)。”

    公司与其业务联系为:公司旨在联合区域性产业经营企业,通过该公司在缅甸开展农
业种植综合项目,协同推动公司农业机械出口销售业务,系上下游关系。报告期内,公司
仅在 2020 年度向四川安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农机 11.37 万元;公司不存在向其采
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情形。

    ②新疆吉峰聚力农机有限公司

    新疆吉峰聚力农机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3 月由公司与张彦君、李生民共同出资设立,
其中:公司持有其 70.00%股权,因强制清算,处于吊销状态,自 2017 年 12 月起未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新疆吉峰聚力农机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
目:销售:机械设备,汽车配件,摩托车及配件,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五金交电,农畜
产品,金属材料,办公用品,水利水电设备;农业工程、农林牧副渔业、水利水电技术咨
询及技术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其业务联系为:公司旨在通过该公司在乌鲁木齐开展农机销售业务,不存在上
下游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与新疆吉峰聚力农机有限公司之间未发生购销等交易。

    可见,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围绕农业流通业务进行的产业投资,投资期限超过 1 年,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 356.48 万元,主要核算对
南充吉峰车辆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宿迁吉峰农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淮南吉峰农机有限公



                                   第 143 页 共 151 页
司、四川吉峰长城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久阳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聚
力农机服务中心等股权或出资,其中:公司对所持四川吉峰长城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久阳农业装备有限公司股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该等单位均与农机流通业务相关,投资期限超过 1 年,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 63.36 万元,系预付土地及工程
款。

    综上所述,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四)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9 日、2021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
董事会决议日(指 2020 年 8 月 29 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已投入或拟投入财务性
投资及类金额业务的情形,具体如下:

    1、类金融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从事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新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
形。

    3、拆借资金、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
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
融产品的情形。

    6、交易性金融资产、委托理财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部分子公司曾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已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全部赎回。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旨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

                                  第 144 页 共 151 页
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8、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正在协商联合第三方发起设立的投资基金,拟定投资方向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特色
农业机械及零部件制造商,旨在通过投资加强农机流通、农机制造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
属于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根据上述规定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综上,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已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
展基金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发行人与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愿景
吉峰(天津)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战略合作协议》。

    2、检索查阅发行人关于设立投资基金的问询函回复文件。

    3、对发行人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与第三方联合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目
的、资金计划和进展情况。

    4、获取并查阅发行人最新发展战略相关公告。

    5、获取并查阅发行人 2022 年 1 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对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
了解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核算内容,确认是否存在财务性投
资的情况。

    6、取得发行人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购买/赎回理财
产品明细表、理财产品说明书。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联合第三方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系指拟设立的“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
目前仍处于战略合作意向阶段,尚未签署任何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尚未实际出资,尚不存
在出资义务。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已明确拟设基金仅投资于从事农机具零部件及整机制造等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企业,不属于“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因此认定相关基金不属于
财务性投资的理由充分、谨慎,符合《审核问答》问答 10 的相关要求。


                                   第 145 页 共 151 页
    2、发行人将根据拟投资项目情况、自身资金实力及流动性状况,以资金流动性改善
为前提,与外部各方协商确定合理的出资规模,流动性风险较为可控。公司设立投资基金
参与农机产业链上游的优质农机具零部件及整机制造企业整合,系自身直接投资的有益补
充,有助于发挥第三方在基金管理和项目资源方面的优势,提高自身资金使用效率,具有
必要性和合理性。

    3、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4、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已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
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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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之签章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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