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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峰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刘水兵)2023-04-22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刘水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
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在 2022 年
度的工作中认真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本着诚实独立、严谨认真的工
作原则,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提
交审议的定期报告、对外担保等方面发表独立意见,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现对 2022 年度履行职务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姓名    董事会召开次   亲自出席或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数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
刘水兵       17                 9                0         0            否

    2022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共计 9 次,本人作为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全部参与现场出席(或通讯表决)会议合计 9 次,没有委托出席
或未出席情形。

   (二)股东大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本人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列席了
1 次股东大会,没有委托出席或未出席情形。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着谨慎态度对各次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作出独立判断,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反对、弃权意
  见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22 年 7 月 1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中,就关于公司董
  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8 月 2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中,就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计
  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2 年 11 月 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中,就关于设立控
  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和累计对外投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2 年 12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中,就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表决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意见
                                  1.审议通过《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2.审议通过《2022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2022 年 8 月
委员会 2022 年第三                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29 日
次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第五 届董事会审 计
                   2022 年 10
委员会 2022 年第四            1.审议《2022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同意
                   月 27 日
次会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情况

      (一)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及重大事项情况。2022 年度,参与讨论关于对定期
  报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方面发表独立意见。不定期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沟
  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持续关注重大事项进展。

      (二)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始终坚
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
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
经营、创造良好业绩。

   (三)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进行现场考察或进行事
前了解,同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等。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对董事会、管理层及经营团队在
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最后,希望在新的
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
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水兵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