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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钢研高纳: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0-09-29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0-063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钢研高纳”或
“上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8,146,6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8,146,6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10 月 12 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对关于大
股东、特定股东、董监高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钢研高
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兴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8]1755 号),核准公司向王兴雷等 12 名自然人及平度新力通发行股
份购买青岛新力通 65%股权,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2,000 万元。因购买标的资产而发行的股份已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本次股份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48,943,477 股。
    2、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北京钢研高
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9 年 5 月 24 日。本次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新增股
份 12,250,800 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股份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61,194,277 股。

    3、根据《关于核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兴雷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5 号),公司向中国航发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林香英 2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8,146,639 股股份,募集资金
总额 119,999,992.47 元,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本次股份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69,340,916 股。
    4、2020 年 1 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授予登记数
量为 160,000 股,授予对象为公司副总经理尹法杰,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
为 2020 年 1 月 9 日。上述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69,500,916 股。
    5、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
于原激励对象韩光武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决定对韩光武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8,100 股进行
回购注销。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回购注销完成后,上述人员不再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69,392,816 股。
    6、根据《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完成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
体情况为: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并上市,
授予登记数量为 665,000 股,授予登记人数为 10 人,上述授予登记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变更为 470,057,816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470,057,816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21,843,4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7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8,214,38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本次限售股持有股东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林香英出具的股份锁
定承诺函,其承诺如下:“自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
高纳”)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方本次认购的钢
研高纳股票,也不由钢研高纳回购该部分股份。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
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限售期满后,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
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8,146,639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12 日;

       3、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数
                                       司总股本比例

        中国航发资产
 1                         4,073,320             0.87        4,073,320             -
        管理有限公司

 2      林香英             4,073,319             0.87        4,073,319             -

         合计              8,146,639             1.73        8,146,639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
              48,214,383   10.26%        -       8,146,639    40,067,744       8.38%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421,843,433   89.74%    8,146,639       -       429,990,072      89.92%
条件股份
三、股份总
             470,057,816      100%       -           -       470,057,816       100%
数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限售承诺;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东吴证券同意钢研高纳本次限售股解禁事项。

         七、备查文件
         1、上市流通申请书;

         2、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3、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