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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钢研高纳: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3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紧密围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的核心任务开展了各项工作,列席了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
    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总体工作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全体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届次                                          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20 年 1 月 6 日
                     会议                   的议案》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2020 年 4 月 14 日
                     会议
                                            4、《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6、《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2020 年 4 月 17 日                          1、《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2020 年 4 月 22 日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议

2020 年 8 月 5 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会议
                                             2、《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20 年 9 月 2 日
                      次会议               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2020 年 10 月 29 日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
                                             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2020 年 11 月 13 日
                      次会议
                                             7、《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重大事项的监督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赋予的职权,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并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
    案内容均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项
    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
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未发现公司有违反法律、法
规的经营行为。
    公司监事会重视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北京证监局组织的专题培训,
加强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切实提高了监事会的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审阅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财务会计内控制度有效执行。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
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未发现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监督和检查。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0年度的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的担保,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流程,未发现存在违规担保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未发现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
按监管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该报告客
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
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8、对股权激励的审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授予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公司监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要求,对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名单、股份授予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对公司实施预留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条件,
预留股权激励对象授予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预留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满足相关条件。
    三、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履职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
行了监督,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
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履职能
力建设,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保障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