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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钢研高纳: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1-047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
于 2021 年 1 月 17 日届满,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
于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09)。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1、提名艾磊先生、田志凌先生、王社教先生、周武平先生、邵冲先生、王
兴雷先生六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
见附件);
       2、提名刘洪德先生、王天翼先生、武长海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目前,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天翼先生、武长海先生已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刘洪德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
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
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9 名董事(其中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
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为确保董事会
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
责。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艾磊先生:1972 年生,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原钢铁研究总院院办
经费审核科科长、院长办公室副主任、院务企划部副主任兼企划办公室主任、企
划部主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新闻发
言人,山东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董事长,钢研集团稀土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长,钢研大慧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微山钢研稀土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山
东钢研中铝稀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钢研大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钢研
集团稀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钢研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钢研高纳党委书记、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艾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艾磊先生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艾磊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田志凌先生:1961 年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钢铁研究总院焊接
研究室副主任、院长助理、新材料所所长、研究生部主任、副院长,中国钢研科
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研究生部主任。现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钢铁研究总院(中央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研究生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日,田志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田志凌先生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田志凌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之情形,
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社教先生:1966 年生,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冶金部自动化研
究院传动所财务科副科长、计划财务部常务副主任兼财务科科长,北京金自天正
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部长、会计室主任、财务金融部部长,冶金
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经济部主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
务金融部主任,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乐普(北京)医疗器
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中国
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总会计师。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社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王社教先生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王社教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之情形,
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周武平先生:1966 年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钢铁研究总院难熔
合金研究室工作;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难熔材料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
经理;总经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党委书
记、党委副书记、总裁;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改革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战
略发展部主任;现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党支部书记;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武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0,000 股,周武平先生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武平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
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邵冲先生:1974 年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新产品开发部(轻质有色合金制品事业部)主任,河北钢研德凯科技有
限公司总经理,钢铁研究总院高温所所长,钢研高纳轻质合金事业部总经理,钢
研高纳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天津钢研广亨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钢铁研究总院高温所所长。现任钢研高
纳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邵冲先生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股份 354,969 股,邵冲先生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邵冲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之情形,
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兴雷先生:王兴雷先生:1970 年生,大专学历。曾任山东金乡不锈钢厂
销售科长、济宁中拓合金铸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市第十二届。现任青岛市
第十三届政协委员,青岛新力通副董事长、总经理,烟台市中拓合金钢有限责任
公司任执行董事,平度新力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青岛新力通热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兴雷先生持有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股 6,758,155 股,通
过平度新力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兴雷先生对
平度新力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比例为 5.5%,平度新力通企
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占公司总股份 0.97%。王兴雷先生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
兴雷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洪德先生:1960 年生,博士研究生。曾任哈尔滨东安发动机制造公司铸
造厂技术科副科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副总经理,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科工汽车事业部
副部长,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党群工作部部长,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特级专务、企业文化部部长、工会常务
副主席、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部部长,中航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中国航
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兼职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专业博士
生导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思政专业博士生导师、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科学与工
程专业博士生导师、北京方正东安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深圳市智
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洪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刘洪德先生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刘洪德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之情形,
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天翼先生:1960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
第一机械工业部财务司科员,机械工业部财务会计司副主任科员,国家机械工业
委员会审计局直属处主任科员,审计署驻机械电子工业部审计局办公室副主任、
综合处处长,审计署驻机械工业部审计局直属单位审计处处长,中国机械装备(集
团)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资产财务部部长,
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纪委书记,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纪委书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兼
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天翼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王天翼先生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王天翼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之情形,
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武长海先生:1972 年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导。曾挂职于北京市金融
工作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策研究室(法规处)主任助理、中国雄
安集团法律合规部副部长。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
长,中铁资本外部董事、北京天街集团外部董事兼风控委员会副主任。其他兼任:
中国政法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暨新三板与新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中
国法学会国际经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
务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证监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
务中心有限公司首批调解员;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与评审专家;中国银行业协
会第三届法律专家库(高校法律专家)成员;雄安新区管委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
员;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商所期货与期
权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制日报社首批聘任“法制日报社依法治
国智库”专家。北京博士后联谊会第二十一届理事会学术部部长,中央财经大学
博士后联谊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北京法学会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第二任秘
书长。
    截至本公告日,武长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武长海先生与其
他持有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武长海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
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