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3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钢研高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追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事先认真阅读了《关于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事项是公司实际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
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公司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人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刘洪德 王天翼 武长海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