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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钢研高纳: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2-04-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高纳”、“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065 号),中国证监会核
准公司向特定对象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

    此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207,45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8.51 元,共计募集资金 299,999,992.05 元,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华泰联合
证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将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
0200002929200280654 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出具中审众环[2021]验字第
0200010 号《验资报告》。

    (二)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
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2.05
      2        减:保荐承销费                                    7,800,000.00
      3            其他发行费用及税费                            1,867,136.70
      4        募集资金净额                                    290,332,855.35
      5        加:利息收入                                          16,253.54
      6        减:补充流动资金                                290,349,108.89
      7            银行手续费支出                                         0.00
      8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290,349,108.89 元转入公司基
本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工商银行注销
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已经
公司 2010 年 7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
管协议》”),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程序。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监管协议》的规
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接受其监督。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已于 2021 年 12 月
  1                              0200002929200280654       0.00
          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                                          29 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销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
闲置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是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的;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华泰联合证券通过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
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与
公司高管和有关经办人员进行了访谈。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
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柴奇志                    张展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