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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钢研高纳: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5-1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钢研高纳

保荐代表人姓名:柴奇志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展培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1
                    项目                               工作内容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2 年 4 月 2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股份
                                        交易行为规范的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
                                        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
                                        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
                                        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
                                        范、股份交易行为规范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
                                        和义务。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2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 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7.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减持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高纳”)
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钢研高纳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
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不适用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柴奇志




                         张展培                       年     月    日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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