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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钢研高纳: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1年培训情况报告2022-05-16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1 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高纳”、“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钢研
高纳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钢研高纳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2 年 4 月 26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钢研高纳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4 月 26 日,培训小组采取现场授课及远程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代表进行了培训。
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股份交易行为规范的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
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
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股份交易行为规范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钢研高纳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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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包括:张展培(保荐代表人)。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钢研高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
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
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
人员在公司钢研高纳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
钢研高纳的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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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持续督导期2021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柴奇志                     张展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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