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钢研高纳: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紧密围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的核心
任务开展了各项工作,列席了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了报告
期内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1、监事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蒋劲锋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职务,2022月3月16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会议选举王亚宇女士
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肖萍女士为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选举公司监事金戈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
事会主席。
       截至本报告期末,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共5名,分别为金戈监事会主席、肖
萍监事、魏巍职工监事、谷雨职工监事、王亚宇职工监事。
    2、监事会会会议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2 年公司召开 8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届次                              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2022 年 3 月 19 日
                     次会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2022 年 4 月 27 日
                   五次会议         6、《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专项报告》

                                       7、《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8、《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的
                                       议案》

                                       9、《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险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1、《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2022 年 5 月 18 日
                     次会议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1、《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2 年 7 月 8 日
                     次会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2022 年 7 月 12 日
                   一次会议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六届 监事 会第 十
2022 年 8 月 22 日                       1、《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次会议

2022 年 10 月 25 第六届 董事 会第 十
                                     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        三次会议

2022 年 12 月 30 第六届 监事 会 第十 1、《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
 日          四次会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重大事项的监督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赋予的职权,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
了监督,并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内容均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各项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经营决策科学合
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未发现公司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公司监事会重视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北京证监局组织的专题
培训,加强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切实提高了监事会的履职能
力和监督水平。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审阅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季
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会计内控制度有效执行。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
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公平、合
理、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4、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监督和检查。经审核,监事会
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的
担保,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流程,未发现存在违规担保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
公司已按监管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
执行。该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
况。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也未发
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7、对股权激励第二期解锁的审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了第二期解除限售,公司监
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要求,对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对解除限
售的主体资格条件,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
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
效。
       三、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履职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履职
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
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继续
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保障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