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电气: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04-04
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9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确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
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城”)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 2017年4月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中科星城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额度,用于其办理银行授信及银
行借款事项; 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科星城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担保额度,
用于其办理银行授信及银行借款事项; 2018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科星城提供累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累计为中
科星城提供不超过14,000万元担保额度,用于其办理银行授信及银行借款事项;在此基
础上,为确保控股子公司中科星城及全资子公司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格瑞特”)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2018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并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
中科星城及格瑞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授信及借款等融资事项增加担保额度16,000
万元,合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为自2017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分配到两个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由公司根据子公司中
科星城及格瑞特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
《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为中科星城向交通银行申请 5,000 万元人民
币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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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
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保证期间为: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
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
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
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2%。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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