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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电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12-16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科电气

股票代码:300035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
局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6 楼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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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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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3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上市公司、中科电气、公司      指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土创新      指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月 16 日减持中科电气股份的行为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除特殊说明外,本报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峰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262177A
    联系电话:0755~33011866
    2、主要股东情况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40,000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包括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在红土创新任职情况
  曾用名)                                  或地区的居留权
                                                               董事长(代行总经理
   阮菲       女     中国        中国               否
                                                                     职务)
 乔旭东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曹泉伟
 (CAO         男     美国        美国               是                董事
QuanWei)
  王晓东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刘杰生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张洗尘      男     中国        中国               否               督察长
  陈若劲      女     中国        中国               否             副总经理
  周厚桥      男     中国        中国               否             首席信息官

    注: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上述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聘用、任命已完成红土创新内部审
批程序,并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任职信息备案,相关工商备案事项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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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中科电气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资管计划投资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股东红土创新持有公司股份
33,070,866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 5.15%;拟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9,277,400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3%),其中: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851,6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不超过 6,425,8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明确
的在未来 12 个月增减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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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红土创新基金-银河证券-深圳市
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卢森洋-红土创新红人 88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红土创新基金-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红土创新红人 8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三个股东账户认购中科电气非公开发
行的 A 股股票,持有中科电气 33,070,866 股股份,占中科电气总股本的 5.146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占总股
                            股东账户
号                                                                 (股)     本比例
1    红土创新基金-银河证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322,836      2.70%
2    红土创新基金-卢森洋-红土创新红人 8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937,007      0.61%
     红土创新基金-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11,811,023      1.84%
     -红土创新红人 8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33,070,866      5.1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减持股份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账户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占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红土创新基金-银河证
                         集中竞价      2020/12/16    11.89      767,436      0.11943%
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           -           -            -
红土创新基金-卢森洋     集中竞价      2020/12/16    11.91      174,364      0.02713%
-红土创新红人 88 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大宗交易          -           -           -            -
红土创新基金-上海劲
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     集中竞价          -           -           -            -
业(有限合伙)-红土
创新红人 89 号单一资     大宗交易          -           -           -            -
      产管理计划
        合计                           2020/12/16    11.89      941,800      0.1465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8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名称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33,070,866   5.14655    32,129,066   4.99999
红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070,866   5.14655    32,129,066   4.99999
创新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32,129,066 股股份,持股比
例由 5.14655%下降至 4.99999%,不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公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
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红土创新自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未有买卖中科电气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无中国

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高峰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16 日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股票简称             中科电气                         股票代码           300035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称                                                    注册地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 为上市公 司
大股东               ■否                             实际控制人         ■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33,070,866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5.1465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数量: 由 33,070,866 股减少至 32,129,066 股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由 5.14655%减少至 4.9999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0 年 12 月 16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           方式:集中竞价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注:本次权益变动系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否
内继续减持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           ■否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备注: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否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是        □否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高峰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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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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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高峰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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