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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电气: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12-22  

                          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20-075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的审批情况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证人”)为确保公司控股子
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城”、“债务人”)及全资子公司
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特”)日常经营业务的有效开展,更好地
实施公司发展战略,于2020年4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授信及借款等融资事
项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担保额度,期限为自2020年4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分配到两个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由公司根据子公司中科星
城及格瑞特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以下简称“长沙银行”、“债权人”)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公司为中科星城向长沙银行申请融
资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利息损失、罚息、复利、可能发生的违约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产权过户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
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以及其他相关合理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保证合同所对应的主
合同可以有多份,当不同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各有不同时,就每笔主合同项下的
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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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1,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98%。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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