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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电气: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8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
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
审计机构,并作为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

    二、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对参股子公司集能新材料进行增资,参与其新增负极材料石墨化加
工项目建设的融资计划,旨在抓住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的契机,进一步获
得稳定充足的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交易的
各方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在集能新材料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
务数据的基础上,考虑各项因素后协商确定的增资价格合理、公允,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向参股子公司集能新材
料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作为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峰:




   李留庆:




   童   钧: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