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9〕97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04,898,36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08 元,共计募集资金 532,883,699.28 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 8,021,585.8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24,862,113.48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14,898.37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523,547,215.1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4303000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2,354.72 项目投入 B1 29,037.5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672.34 项目投入 C1 16,531.8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5.4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45,569.38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77.8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7,563.1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63.16 差异 G=E-F 6,800.00 差异系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8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 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19 年11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原名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州中科星城)、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科星城)和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岳阳分行、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洲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乡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公司 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为保 荐机构,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信 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国信证券2018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由 华泰联合证券承接。2021年10月14日至19日,公司及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湖南中科星城和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湖南宁乡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洲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重新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科星城锂电池负 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 82010300001678349 2,112,726.50 极材料研发中心升 份有限公司金洲科技支行 级改造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3050178383600000478 28,539.80 1.5 万 吨 锂 电 池 负 司宁乡支行 极材料及1万吨石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 436302888013000031224 5,490,379.95 墨化加工建设项目 阳开发区支行 合 计 7,631,646.2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 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354.7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531.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569.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0,000.00 10,000.00 0.00 10,011.00 100.1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 否 6,240.41 6,240.41 3,638.02 4,743.50 76.01 2022/3/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5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 及 1 万吨石墨化加工建设 否 36,114.31 36,114.31 12,893.81 30,814.88 85.33 2021/8/31 19,326.91 是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52,354.72 52,354.72 16,531.83 45,569.38 19,326.91 基于行业发展和客户产品的需求情况,为及时增加相应的产能供应,根据不同工序匹配的轻重缓急,公司对贵州中科 星城募投项目不同生产工序进行优先配置建设,同时,由于部分设备订购周期延长,设备的交付、安装时间延迟,致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使原建设计划进度有所调整,部分工序产能已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部分工序尚在建设当中。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1.5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 1 万吨石墨化加工建设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由 2021 年 3 月 31 日调整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受 2020 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购置的办公楼延期交付,致使募投项目“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 心升级改造项目”无法按计划于新增实施地点上进行装修并购置、安装相关设备,实际实施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1 年 11 月 30 日调整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宁乡 县金洲新区泉洲北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中科星城负极业务快速发展,原计划实施地点难以满足本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对空间等特定配套环境条件的要求,同时基于公司新能源材料事业部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内部 资源的整合优势和长沙市湘江新区地域区位优势,进一步提高协同创新能力和人才吸引力度,中科星城租用中科星城 科技的办公楼作为该募投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具体地点为长沙市湘江新区泉水路与金菊路交汇处亿达中建智慧科技 中心 3 号栋。除此之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以及用途均保持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 2019 年 12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5,358.1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3010004 号)。 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资子公司贵州中科星 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湖南中科星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贵州中科星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1、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 2021 年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度内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