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需审议的关联交 易相关事项的相关材料,现就《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 事前认可的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签字页)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庄行方: 王惠芳: 王 浩: 日期: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