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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图软件: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5-12-05  

						证券代码:300036            证券简称:超图软件             公告编号:2015-071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43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要求,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   第一百五十四条
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
                                             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
                                             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
                                             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也
                                             可以在征集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利润分配
                                             预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或独立董事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出
                                             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 2/3 以上
                                             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
                                             案发表明确意见。
                                             3、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股东大
                                             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
                                             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沟通或邀请中
                                             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有能力进行现金分红但未按公司章程的规
                                             定进行现金分红的,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
                                             时,须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者现金分红水平较
                                             低的原因、相关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合、留
                                              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在此种
                                              情形下,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应提供
                                              网络投票方式。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
                                              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
                                              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
                                              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
                                              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有
                                              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需经出席
                                              会议的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 2/3 以上独立董
                                              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修改的利润分配政
                                              策发表独立意见。
                                              2、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需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事项
                                              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
                                              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的执
                                              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第一百五十五条: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公司当年盈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公司当年盈
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按不少    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按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与母公司净利润的孰低者的 5%向股东分配股     润与母公司净利润的孰低者的 5%向股东分配股
利。                                          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    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   1、利润分配形式
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
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2、利润分配顺序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当年盈利且年度实现的可    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并依据
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所余的    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
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且实施现金分红    策,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审计机构对    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
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
计报告;                                      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如出现以下特珠情况的,则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分红: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保证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一般进行年
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    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进行研发项目投入累计   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
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
10%;                                         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
3)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现金及现   4、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当年盈利且年度实现的可
4)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经营活动   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所余的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资产的 5%时。        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且实施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审计机构对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母公司净利润的孰低    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者 5%向股东分配股利,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计报告;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如出现以下特珠情况的,则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
分配利润的 30%。                              分红: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    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
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进行研发项目投入累计
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0%;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 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    3)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现金及现
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    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
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    4)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经营活动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资产的 5%时。
2、公司因前述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
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母公司净利润的孰低
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    者 5%向股东分配股利,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审议,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在公司    分配利润的 30%。
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5、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    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
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
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    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6、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和比例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
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
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   列情况,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
络投票方式。                                 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可以按照前项的规定处理。
                                             其中,重大资金安排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
                                             对外投资、购买资产或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
                                             易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30%。


特此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