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图软件: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6-20
证券代码:300036 证券简称:超图软件 公告编号:2016-048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6 月 20 日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耳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世纪安图数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9,300 万元人民币收购徐毅靖、徐珩、康国红、文合永、
陆文俊以、陈辉及宁波超图道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7 位股东合计
持有的北京世纪安图数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
公司将持有北京世纪安图数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因公司董事长钟耳顺先生为宁波思博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
资金额最大的有限合伙人,且宁波思博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次
转让方宁波超图道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金额最大的有限合伙人,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详情请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收购北京世纪
安图数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事后同意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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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钟耳顺先生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地图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图慧”)专
注于互联网地图业务,为公司新兴业务。为了保证地图慧发展之资金需求,该公
司决定开展融资。经董事会讨论,同意公司之关联企业——宁波思博迈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450 万元对成都地图慧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款
中,36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 9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宁波
思博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该公司 24.66%股权。成都地图慧科
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100 万元增加至 1,460 万元。
因公司董事长钟耳顺先生为宁波思博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出资金额最大的有限合伙人,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详情请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控股孙公司增
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事后同意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钟耳顺先生回避表
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控股孙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的
议案》
对于宁波思博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成都地图慧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地图慧”)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超图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超图数据”)考虑到地图慧业务发展需求和长期发展规划,经审慎
考虑,决定放弃本次地图慧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地图慧公司孙鹏等 11 名自
然人股东亦放弃本次地图慧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
详情请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控股孙公司
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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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事后同意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钟耳顺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煜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为公司副总
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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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李煜先生简历
李煜,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
李煜先生于 2003 年 10 月至 2005 年 7 月,就读于德国柏林洪堡大学,取得
经济及管理学硕士。
李煜先生于 2006 年至 2009 年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2010 年至
2015 年任职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
最近五年,李煜先生未在其他公司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李煜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以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6)《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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