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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图软件: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05  

						   证券代码:300036          证券简称:超图软件        公告编号:2017-020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获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9,578,96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
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
按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
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
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5 月 10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5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5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15                          钟耳顺
          2          01*****852                          宋关福
          3          08*****254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4          08*****871          南京毅达汇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          08*****045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6          01*****892                          孙在宏
          7          01*****143                          王康弘
          8          01*****241                          杜庆娥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5 月 2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5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2、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电子城 IT 产业园 107 号楼 6
层
     3、咨询联系人:谭飞艳
     4、咨询电话:010-59896000     传真:010-5989666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