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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图软件: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2  

						证券代码:300036            证券简称:超图软件         公告编号:2017-035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于2017年 8月 18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2017年 8月 7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
会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曾志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曾志明先
生和官丽莉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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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
分项投票表决。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
 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决定
 聘请中汇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改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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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曾志明先生:中国国籍,1978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
    曾志明先生于 1996-2000 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系,获学士
学位;2000-2005 年,就读于中科院地理所,研究方向为地理信息系统软件,2005
年 6 月获得博士学位(硕博连读)。自毕业后一直工作于公司,现任北京超图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基础研发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曾志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2,640 股,最近五年内未在其他公司或
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曾志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为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
    (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3)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4)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5)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6)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7)为失信被执行人;
    (8)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9)《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10)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官丽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 年出生,博士。
    官丽莉女士于 1997 年至 2001 年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生物教育专业,取得学
士学位;2001 年至 2006 年在中科院华南植物园硕博连读,取得博士学位。
    官丽莉女士于 2006 年至 2008 年在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生态系
统研究网络观测与模拟重点实验室博士后流动站工作;2009 年在中国科学院地
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科技条件与平台处任实验平台主管,2013 年至今任基建与

                                     3
资产处资产与知识产权主管。
    官丽莉女士在最近五年内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目前,官丽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为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
    (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3)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4)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5)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6)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7)为失信被执行人;
    (8)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9)《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10)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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