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图软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29
证券代码:300036 证券简称:超图软件 公告编号:2018-012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
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
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
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
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3)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
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提及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外,在
“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
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
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
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对相关业务和报表格式,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
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财会[2017]13 号)、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
以及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的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对 2017 年 5 月 28 日之
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进行分类、计量和列报。
2、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
公司 2017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25,781,266.85 元,
减少“营业外收入”25,781,266.85 元;对 2017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
响为增加“其他收益”22,366,057.66 元,减少“营业外收入”22,366,057.66 元。
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
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2016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
2016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235,963.91
元,减少“营业外收入” 61,217.21 元,减少“营业外支出” 297,181.12 元;对 2016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168,465.80 元,
减少“营业外支出” 168,465.80 元。对资产总额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
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