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图软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300036 证券简称:超图软件 公告编号:2019-029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
中国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
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金融准则”)。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中国财政部的规定,公司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新金融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
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
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
比数。
因此,公司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
调整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根
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
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
指标。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