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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图软件: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09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超图软件

 保荐代表人姓名:全洪涛                         联系电话:021-50934085

 保荐代表人姓名:陆燕蔺                         联系电话:010-880866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是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1
                     项目                                  工作内容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不适用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2022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 1、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增持期间构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成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司董事 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
                              兼副总经理孙在宏于2022年4月 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
                              8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入公司 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88,400股股份。其于2021年11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8日至11月25日间曾通过集中 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
                              竞价卖出公司1,000,000股股份。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上述交易构成《证券法》第四十 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
                              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短线交易 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
                              行为收益为1,213,732元。上诉行 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
                              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
                                           2
                                (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益。”按照上述规定,孙在宏
                                第2.3.1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 先生承诺就上述短线交易的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获利金额将全数上交公司。
                                司规范运作》第3.3.39条的相关 2、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全体
                                规定。基于此,2022年4月29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了《关于 于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对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董事兼副总经理孙在宏的监管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函》(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66号)。                      市 公 司 自 律 监 管 指 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培训
                                                              学习, 强化董事、监事以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管理工
                                                              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利润分配原则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
 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年2月21日,华龙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
                                                  表人韩泽正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能继续
                                                  履行持续督导的保荐工作,为更好地履行持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续督导义务,华龙证券指派全洪涛先生接替
                                                  韩泽正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为蓝山科技申请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提供保荐
                                           服务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2022年3月14日全
 整改情况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决定给予华龙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
                                           定。
                                           华龙证券积极整改,整改工作如下:
                                           ①在公司层面设立了质量控制总部,完善调整
                                           了质量控制架构和团队;②结合报会审核项目
                                              3
                                的复核,对投行业务执业情况及内控制度落实
                                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发现并排除风险隐患
                                点;③重新梳理和修订完善了投行各项规章制
                                度;④加强了公司风险防范体系建设;⑤开展
                                了全员学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⑥问责
                                了蓝山科技项目相关人员。
                                2、2022 年 6 月 15 日,证监会出具了《关于
                                对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的决定》,系发现公司存在两大违规问题:一
                                是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内控制度
                                体系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内控组织架构混乱,
                                “三道防线”关键节点把关失效等。二是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未完成廉洁从业风
                                险点的梳理与评估,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
                                防控不到位。因此对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
                                监督管理措施。华龙证券对投资银行类业务内
                                部控制和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方面存在的
                                问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认真查找问题,
                                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了及时而系统的整
                                改。整改举措包括提高思想认识,调整内部
                                组织架构,引进专业人才、持续完善廉洁从
                                业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合规自查、责任到人
                                等。
                                3、2022 年 7 月 1 日,四川证监局出具了《关
                                于对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4 号)
                                的警示函,系分公司成都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
                                存在向客户推荐销售非公司代销的金融产品
                                的行为;分公司、成都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员
                                后台员工存在营销客户的情况。四川分公司积
                                极整改,整改措施包括开展全员学习,加强风
                                险防范意识等。
                                4、2022 年 7 月 25 日,新疆证监局出具了《关
                                于对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3 号)
                                的警示函,系公司所辖的乌鲁木齐澎湖路证券
                                营业部原负责人赵明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
                                买卖证券,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等违法违
                                规问题,反映出新疆分公司内部监督管理不
                                足,未能有效防范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
                                违法违规行为。新疆分公司积极整改,整改措
                                施包括问责相关人员,开展全员学习等。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
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全洪涛                        陆燕蔺




                                               保荐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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