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图软件: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09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超图软件
保荐代表人姓名:全洪涛 联系电话:021-50934085
保荐代表人姓名:陆燕蔺 联系电话:010-880866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是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1
项目 工作内容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不适用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2022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 1、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增持期间构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成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司董事 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
兼副总经理孙在宏于2022年4月 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
8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入公司 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88,400股股份。其于2021年11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8日至11月25日间曾通过集中 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
竞价卖出公司1,000,000股股份。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上述交易构成《证券法》第四十 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
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短线交易 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
行为收益为1,213,732元。上诉行 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
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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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益。”按照上述规定,孙在宏
第2.3.1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 先生承诺就上述短线交易的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获利金额将全数上交公司。
司规范运作》第3.3.39条的相关 2、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全体
规定。基于此,2022年4月29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了《关于 于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对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董事兼副总经理孙在宏的监管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函》(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66号)。 市 公 司 自 律 监 管 指 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培训
学习, 强化董事、监事以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管理工
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利润分配原则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
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年2月21日,华龙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
表人韩泽正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能继续
履行持续督导的保荐工作,为更好地履行持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续督导义务,华龙证券指派全洪涛先生接替
韩泽正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为蓝山科技申请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提供保荐
服务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2022年3月14日全
整改情况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决定给予华龙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
定。
华龙证券积极整改,整改工作如下:
①在公司层面设立了质量控制总部,完善调整
了质量控制架构和团队;②结合报会审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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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复核,对投行业务执业情况及内控制度落实
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发现并排除风险隐患
点;③重新梳理和修订完善了投行各项规章制
度;④加强了公司风险防范体系建设;⑤开展
了全员学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⑥问责
了蓝山科技项目相关人员。
2、2022 年 6 月 15 日,证监会出具了《关于
对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的决定》,系发现公司存在两大违规问题:一
是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内控制度
体系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内控组织架构混乱,
“三道防线”关键节点把关失效等。二是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未完成廉洁从业风
险点的梳理与评估,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
防控不到位。因此对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
监督管理措施。华龙证券对投资银行类业务内
部控制和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方面存在的
问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认真查找问题,
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了及时而系统的整
改。整改举措包括提高思想认识,调整内部
组织架构,引进专业人才、持续完善廉洁从
业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合规自查、责任到人
等。
3、2022 年 7 月 1 日,四川证监局出具了《关
于对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4 号)
的警示函,系分公司成都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
存在向客户推荐销售非公司代销的金融产品
的行为;分公司、成都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员
后台员工存在营销客户的情况。四川分公司积
极整改,整改措施包括开展全员学习,加强风
险防范意识等。
4、2022 年 7 月 25 日,新疆证监局出具了《关
于对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3 号)
的警示函,系公司所辖的乌鲁木齐澎湖路证券
营业部原负责人赵明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
买卖证券,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等违法违
规问题,反映出新疆分公司内部监督管理不
足,未能有效防范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
违法违规行为。新疆分公司积极整改,整改措
施包括问责相关人员,开展全员学习等。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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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
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全洪涛 陆燕蔺
保荐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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