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19-035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中长期项目贷款,本次公司拟申请的项目贷款主要用于惠州在建项目的投资
与后期运营所需。
一、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3、借款币种:人民币
4、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以实际批复为准)
5、借款期限:6-8年期,自实际提款日起计算(以实际批复为准)
6、在惠州在建项目的建设期,公司以深圳新宙邦科技大厦土地及房产提供
阶段性抵押担保;惠州在建项目建成后,以其形成的土地、厂房及设备提供抵押
担保,释放建设期阶段性抵押。
7、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事项相关
的所有协议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贷款是为了保证公司惠州在建项目的实施与后期运营,有利于提升公司
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申请贷款所
需的上述担保/抵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本次申请项目贷款事项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将通过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本次申请项目贷款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中长期项目贷款,用于惠州在建项目的投资与后期运营,
并以深圳新宙邦科技大厦土地及房产提供阶段性抵押担保(惠州在建项目建成后,以
其形成的土地、厂房及设备提供抵押担保,释放建设期阶段性抵押),上述事项符合
公司的经营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或失
当担保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