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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宙邦: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1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覃九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
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
购买期间,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各中介机构推进交易的各项工作。由于本次交易
至今未能确定具体的推进时间表,致使本次交易的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从维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
易各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独立董事发
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事项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


                                    1
交易各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与交易对方延安必康、标的公司九九久及其董事
长周新基就终止本次交易签署《股权转让事项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
议》”)。

     根据《终止协议》约定,各方同意已生效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及已成
立但尚未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自《终止协议》生
效之日起终止。除了《终止协议》约定事项外,协议各方互不承担《股权转让框
架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及其相关文件项下的任何
义务和责任;公司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向延安必康支付的定金 10,000 万
元(以下简称“定金”),各方同意由九九久以应收公司的货款(以下简称“货款”)
进行抵销,抵销金额以 1 月 7 日公司、九九久双方确认的对账单金额为准,抵销
金额与定金的剩余差额部分转为公司对九九久采购六氟磷酸锂的预付货款,由九
九久按市场优惠价格向公司供应六氟磷酸锂。定金与货款抵销后,公司不得再要
求延安必康退还定金,因抵销所形成的延安必康、九九久之间的债权债务由延安
必康、九九久另行协商解决,与公司无关。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事项之终止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独
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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