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3-26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条 ...... 第四十条 ......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七)审议公司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者同类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关联交易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
项。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 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
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十八)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
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
效;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但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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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相关决议时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办理或实施相关决议事
项。
第四十一条 ...... 第四十一条 ......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一 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 且绝对 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5000 万元;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其他担保情形。 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或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
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第四十一条第
(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六)
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 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
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备案。 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至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期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 间,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 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 第五十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
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 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
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
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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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
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
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五十五条 ...... 第五十五条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当充分、完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当充分、完整
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
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 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
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 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
的意见及理由。 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同时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在 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方式的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在股
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互联网投票系统开 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方式的表决
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 时间以及表决程序。具体的表决时间和表决程
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序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
3:00。 定执行。
...... ......
第五十六条 ...... 第五十六条 ......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人情况; 应当特别说明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的工作情
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二)与公司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
除采取累计投票制度选举董事、监事 权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
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 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提出。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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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否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五)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计投票制度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五十九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 第五十九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 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
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公司和召
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六十一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 第六十一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
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一)委托人名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 和数量;
(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
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
他情形。 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 ;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
情形。
第一百〇一条 ...... 第一百〇一条 ......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
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低人数、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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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对外担保、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对外担保、关
关联交易以及债务性融资等事项的决策权 联交易以及债务性融资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
限如下: 下:
(一)单项金额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金额占 (一)单项金额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金额占公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
产值 20%以下的对外投资事项(包括经营性 30%以下的对外投资事项(包括经营性投资,
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以股票、利率、 股权投资,证券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和
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 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
生产品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以 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以及单项金额
及单项金额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金额(包括 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
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
度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值 30%以下的购买、 总资产值 30%以下的购买、出售资产事项。其
出售资产事项。其中单项金额或连续 12 个 中单项金额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公
月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
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 5%且绝对金额在人 5%的对外投资事项(包括经营性投资,股权投
民币 1 亿元以下的对外投资事项(包括经营 资,证券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
性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以股票、利 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委
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 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购买及出售资产事项
等衍生产品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 由公司董事长直接审批实施。公司在连续十二
购买及出售资产事项由公司董事长直接审 个月内发生的上述相关交易,已履行董事会或
批实施。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上述 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
相关交易,已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 算范围。以上涉及运用发行证券募集资金进行
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以上 投资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涉及运用发行证券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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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 ...... 第一百四十六条 ......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
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
《公司章程》中涉及 “总经理”称呼全文 《公司章程》中涉及 “总经理”称呼全文修
修订为“总裁”、 “副总经理”称呼全文 订为“总裁”、 “副总经理”称呼全文修订
修订为“副总裁” 为“副总裁”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
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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