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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宙邦: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鸿)2021-03-26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孟鸿)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孟鸿,作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0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2020年,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7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14次,实际参
与表决14次,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相关事项,均进行了
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
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2次。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项
共同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
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编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
 2020/5/14   事会第一      1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第五届董
 2020/5/24   事会第二      1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1
                                   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7/29   事会第三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
              次会议       3
                                   独立意见
                           4       关于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1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020/9/27   事会第五                                                                  同意
                           2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五届董              关于投资建设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二期)
                           1
2020/10/27   事会第六              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       2       关于公司拟适时出售部分股票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事项的独
 2020/11/9   事会第七      1                                                           同意
                                   立意见
             次
             第五届董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2020/11/12   事会第八      1                                                           同意
                                   意见
                  次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五届董      1
                                   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11/28   事会第九                                                                  同意
                                   关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
              次会议       2
                                   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2020/12/4   事会第十      1                                                           同意
                                   意见
              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2020/12/4        /        1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      同意
                                   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投资建设南通新宙邦 2.5 万吨新型电子化学品项
             第五届董      1
                                   目的独立意见
2020/12/10   事会第十                                                                  同意
                                   关于全资子公司海斯福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
             一次会议      2
                                   股平台的独立意见
2020/12/10        /        1       独立董事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五届董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0/12/22                 1                                                           同意
             事会第十              的独立意见


                                                2
          二次会议           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2
                             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履行职责,积极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5月任期开始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邮件、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
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在2020年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在2020年度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
文件、积极参与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第115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

                                       3
班(后续培训)”活动以期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七、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1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
鸿)》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孟鸿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