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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宙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宙邦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2021-08-0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宙邦”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0 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758,620 股,每
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34.80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 1,139,999,976.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 17,738,451.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122,261,524.47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166 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1           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目(一期)         80,000        50,000
  2                  惠州宙邦三期项目                48,000        20,000
  3      荆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项目(一期)    16,000        1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4,000        34,000
                       合计                         178,000       114,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
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
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元: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139,999,976.00
减:发行费用                                                           17,738,451.53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122,261,524.47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注 1)                      113,240,000.00
减: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注 1)                              322,261,524.47
减:手续费                                                                  5,098.81
加: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1,798,035.70
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利息                             10,083,194.46
减:期末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注 1)                                174,221,020.93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存金额                                            534,415,110.42
其中: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本金(注 2)                                224,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10,415,110.42
    注1: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
入募集资金累计人民币609,722,545.40元,包括:
(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人民币 113,240,000.00 元:已经于 2020 年 5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经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截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止)》(安永华明(2020)
专字第 61357118_B02 号);
(2)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人民币 322,261,524.47 元;
(3)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后,截至2021年6月30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金额人民币174,221,020.93元。
    注2:截至2021年6月30日,结构性存款的本金为人民币224,000,000.00元。其中,于平安
银行深圳坪山新区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期末本金为人民币169,000,000.00元、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深圳坪山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期末本金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于中国银行深
圳坪山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期末本金为人民币15,000,000.00元。
    注3:截至2021年6月30日,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存情况详见《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现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中国银行深圳坪
                           777073384113              募集资金专户                    42,500.30
     山支行
 中国银行深圳坪
                           754973568052              募集资金专户                 9,139,802.34
     山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79260078801000001010           募集资金专户                  8,210,622.7
 行深圳坪山支行
 平安银行深圳坪
                          15000103461972             募集资金专户                 1,401,965.59
   山新区支行
 平安银行深圳坪
                          15000103642496             募集资金专户                32,535,625.37
   山新区支行
 民生银行深圳坪
                             631956593               募集资金专户               259,064,554.76
     山支行
 民生银行深圳华
                             632028949               募集资金专户                    20,039.36
     强北支行
       合计                                                                     310,415,110.42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节余金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额(含理财收益及
                                            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利息收入)
惠州宙邦三期项目          48,000            20,000          15,385.79            4,821.06
   注4:(1)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坪山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本金4,000万元,
该笔存款已于2021年7月6日到期;(2)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未包含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3)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节余资金实际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惠州宙邦三期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
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
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
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鉴于“惠州宙邦三期项目”已建设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
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惠州宙邦三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821.06 万元(含
7 月 6 日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本金 4,000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
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
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尚需支付的铺底流动资金、部分设备尾款、零星工程设备款和质保金从公司
流动资金中予以支付。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能,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对募投项目“惠州宙邦三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惠州宙邦三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募投项目“惠州宙邦三期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惠州宙邦三期项目已建设完毕,该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已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惠州宙邦三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
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
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龙伟                   夏荣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