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宙邦: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1-08-17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3),定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 9:
15 至 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公告
公布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
者尽量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
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
险。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按本通知公布的
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昌业路深圳新宙邦科技大厦 16 层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2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投资建设荷兰新宙邦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材料项目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4、《关于修订<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
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除上述所列提案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若有
其他需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
 1.00      《关于投资建设荷兰新宙邦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材料项目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3.00                                                                   √
           动资金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上午 9:00-11:30 以及下午 13:30-16:
00;

       2、登记地点: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 16:
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深圳市坪山区昌业路深圳新宙邦科技
大厦 20 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118(信封请注明“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
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晓妹
    联系方式:电话:0755-89924512
                 传真:0755-89924533
                 电子邮箱:securities@capchem.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昌业路新宙邦科技大厦 20 楼董事会办公室(信
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118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
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6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37

    2、投票简称:“宙邦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投资建设荷兰新宙邦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材料项目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3.00                                                                     √
         动资金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7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 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8
附件二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名称)                                    (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8月19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邮寄到公司(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昌业路新宙邦科技大厦20层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8,信
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9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
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若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
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   意     对       权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投资建设荷兰新宙邦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材
1.00                                                       √
         料项目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2.00                                                       √
         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3.00                                                       √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
5.00                                                       √
         度>的议案》




                                        10
6.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投票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

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需签字。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或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