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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宙邦:关于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公司业务
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日元、欧元等外币
进行结算,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加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因汇率出现
较大波动引起的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
售汇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使用自有资金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
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
金融产品,且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发展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
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所用
结算货币为美元和欧元等外币。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
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
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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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累计使用 总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欧元等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
层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五、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

       (1)交易到期公司外汇余额不足的风险

       公司外销现有客户订单消失、订单大幅减少、到期外汇货款不能按时足额收
回、预期的增长未能实现,或公司改变采购渠道,大幅进口美元结算的物料,均
将导致交割日公司账面外汇余额不足以履约。

       针对此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按年度预计
的外销回款的 53%计划,计划有充分弹性空间;其次,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
营运中心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
的现象;第三、财务中心建立相关的跟进机制,实时跟进情况,保障相关交易外
汇资金。

       (2)内部控制风险

       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
造成风险。

       针对此风险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限
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相关
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审批权限、交易决策程序、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
及责任人、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交易期汇率与现汇汇率倒挂的风险

       汇率变动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交易可能存在交易期汇率与现汇汇率倒挂的风
险。

       针对此风险,公司将采取与合作银行达成与即期汇率挂钩的相关协议来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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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率倒挂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累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或
相同价值的欧元等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进行,以降
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值需
要,而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全部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在保证正常进出口贸易对外汇需求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或等价货币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有利于锁定汇
率风险,降低公司远期外汇的汇兑损失。业务头寸与公司年度实际外贸业务量相
当,不存在投机交易行为,不存在重大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 10,000 万美元或等价货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是以日常经
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为基础,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需提
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
远期结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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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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