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于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海斯福”) 预计 2022 年将与关联方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
晶科技”)、深圳市盈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石科技”)、广东远东高分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高分子”)、深圳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宇邦投资”)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22,610 万元。
2、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覃九三先生、周达
文先生、钟美红女士、谢伟东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对 2022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斯
福与永晶科技、盈石科技、远东高分子、宇邦投资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2022 年度 2022 年度已 2021 年度
关联人
别 易内容 价原则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1
向关联人销 销售产 参照市场价
永晶科技 1,000 237 126
售商品 品 格公允定价
采购原
向关联人采
材料/ 参照市场价
购商品/提 永晶科技 19,000 97 2,946
接受劳 格公允定价
供劳务
务
向关联人销 销售产 参照市场价
盈石科技 1,800 19 1,242
售商品 品 格公允定价
向关联人采 采购原 参照市场价
盈石科技 21
购商品 材料 格公允定价
向关联人销 远东高分 销售产 参照市场价
800 0 260
售商品 子 品 格公允定价
向关联人提 房屋租 参照市场价
宇邦投资 10 0 9
供房产租赁 赁 格公允定价
合计 22,610 353 4,604
注:1.上表 2022 年度已发生金额统计期间为 2022/01/01-2022/02/28;
2.上表 2022 年度数据为未经审计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崔桅龙
(3)注册资本:14,620 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含氟新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含氟特气、含氟有机合成
产品(属危险化学品的,具体产品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和销售,含
氟系列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产氟化氢、氢氟酸、
氟化氢铵、氟化铵、氟硼酸、氟硅酸、含氟石膏及硫酸钙粉末;生产 98%硫酸、
104.5%发烟硫酸;经营盐酸的批发(不带储存设施);从事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2
家限定经营的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
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地址: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金岭大道 6 号
(6)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
额 154,573 万元,净资产 93,182 万元;2021 年营业收入 115,215 万元,净利润
10,279 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永晶科技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且公司董事长覃九三先生
为永晶科技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
(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永晶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永晶科技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
好的履约能力。
(二)深圳市盈石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盈石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星
(3)注册资本:1010 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的(不含危化品)销售;化工科技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学产品的研发与销售;生物化工、医药化
工、精细化工、生物制品、化学试剂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
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限制项目)
(5)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 25 号利保义生物工程大
楼三层 A 井,D 井厂房 A 座 309
(6)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883 万元,净资产 754 万元;2021 年营业收入 1,303 万元,净利润-186 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盈石科技为海斯福的参股公司,且公司董事谢伟东先生
3
为盈石科技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
(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盈石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盈石科技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
好的履约能力。
(三)广东远东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东远东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肖炜
(3)注册资本: 2,323.431 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住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 12 号 916 房之一(仅限办公)
(6)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403 万元,净资产 4,966 万元;2021 年营业收入 6,901 万元,净利润 478 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钟美红女士任远东高分子董事长,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远东高分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远东高分子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
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深圳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覃九三
(3)注册资本:2,500 万人民币
4
(4)经营范围:投资科技型企业或其它企业和项目;投资管理(不含限制
项目);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5)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昌业路 9 号新宙邦科技大厦 601
(6)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124 万元,净资产 3,096 万元;2021 年营业收入 150 万元,净利润 83 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六位一致行动人之一的覃九三先生是宇
邦投资的控股股东、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六位一致行动人中的周达文先生、
钟美红女士是宇邦投资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宇邦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宇邦投资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
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永晶科技、盈石科技、远东高分子、宇邦投资的关联交易将遵
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2、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业务发展
及日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5
本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行为,
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
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将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
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在董事会表决过
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
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6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