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0号)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普 通股(A股)股票,并于发行完成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0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758,620股,面值为每 股 人 民 币 1 元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34.80 元 。 本 公 司 共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139,999,97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738,451.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1,122,261,524.47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166号验资报告予 以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122,261,524.47元已与2020年4月15日汇入本公司在 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开立的777073384113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类 截至 2021 年 12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状态 初始存放金额 别 月 31 日余额 中国银行深圳 募集资 正常 777073384113 1,122,261,524.47 42,565.13 坪山支行 金专户 中国银行深圳 募集资 正常 754973568052 - 22.70 坪山支行 金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 募集资 已于 2021 年 12 7926007880 银行深圳坪山 金专户 月 23 日销户 - 0.00 -1000001010 支行 (注 1) 平安银行深圳 募集资 正常 15000103461972 - 131,181.43 坪山新区支行 金专户 平安银行深圳 募集资 正常 15000103642496 - 44,430,447.82 坪山新区支行 金专户 民生银行深圳 募集资 正常 631956593 - 259,064,561.71 坪山支行 金专户 民生银行深圳 募集资 正常 632028949 - 20,069.93 华强北支行 金专户 合计 1,122,261,524.47 303,688,848.72 注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坪山支行账户79260078801000001010为“惠州宙邦三期项目”的募集资 金专户,鉴于“惠州宙邦三期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6,190,197.34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 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督协议随之终止。 1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前次募集说明书披露的 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于2020年5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324万元。 独立董事已出具相关意见。 截至2020年5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海德福高性能氟 材料项目(一期)、惠州宙邦三期项目、荆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项目(一 期)进行了预先投入,含税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11,324万元,该等项目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含 序号 项目名称 置换金额 额 税金额 1 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目(一期) 50,000.00 727.00 727.00 2 惠州宙邦三期项目 20,000.00 9,202.00 9,202.00 荆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项 3 10,000.00 1,395.00 1,395.00 目(一期) 合计 80,000.00 11,324.00 11,324.00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 目情况的 鉴证报 告》(安 永华明 (2020)专 字第61357118_B02 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完成。 2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8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六次修订稿)》披露的募 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海德福高性 能氟材料项目(一期)、惠州宙邦三期项目和荆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项目 (一期),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39,999,976.00 减:发行费用 17,738,451.53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122,261,524.47 减:2020 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注 1) 113,240,000.00 减:2020 年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注 2) 322,261,524.47 减:2020 年手续费 2,558.36 加:2020 年收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 7,697,022.29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4) 减:2020 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注 3) 74,178,345.48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20,276,118.45 减:2021 年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注 2) 46,190,197.34 减:2021 年手续费 3,880.72 加:2021 年收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 17,115,533.54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4) 减:2021 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注 3) 184,508,725.21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06,688,848.72 减: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本金(注 5) 103,000,000.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注 5) 303,688,848.72 3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注1:于2020年5月24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分别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含税自筹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113,240,0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的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5月20日止)》(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357118_B02号)。 注2:根据本公司《2018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六次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 金运用方案,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人民币322,261,524.47元将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 于2021年7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 于“惠州宙邦三期项目”已建设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惠州宙邦三期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6,190,197.3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活动。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支付的铺底流动资金、部分设备尾款、零星工程设备款和质保金 从公司流动资金中予以支付。 注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740,378,792.50 元(其中:2020年度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22,261,524.47元,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13,240,000.00元,以及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金额后,继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4,178,345.48元;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为人民币184,508,725.21元,以“惠州宙邦三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 币46,190,197.34元)。 注4:于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于2021年3月24日,本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注5:2020年4月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平安银行 深圳平山新区支行、民生银行深圳坪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坪山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5月本公司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荆门新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保 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5月本公司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平安银行深圳坪山新区支行、民生银行深圳华强北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结构性存款的本金为人民币103,000,000.00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 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其中,于平安银行深圳坪山新区支行购买的 结构性存款期末本金为人民币103,000,000.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如下“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4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2,226.15(注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4,037.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21年 23,069.89 2020年 50,967.99 项目达到预计可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截至日 投资金额 金额(注2)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投入进度 (1) (2) (3)=(1)-(2) 海德福高性能氟材 海德福高性能氟材 (38,770.37) 1 50,000.00 50,000.00 11,229.63 50,000.00 50,000.00 11,229.63 22.46% 2023年9月30日 料项目(一期) 料项目(一期) (注 3) (4,376.40) 2 20,000.00 20,000.00 15,623.60 20,000.00 20,000.00 15,623.60 78.12% 2021年6月30日 惠州宙邦三期项目 惠州宙邦三期项目 (注 4) 荆门锂电池材料及 荆门锂电池材料及 339.48 3 半导体化学品项目 半导体化学品项目 10,000.00 10,000.00 10,339.48 10,000.00 10,000.00 10,339.48 103.39% 2022年1月31日 (注 5) (一期) (一期) 4,619.02 4 32,226.15 32,226.15 36,845.17 32,226.15 32,226.15 36,845.17 114.33%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注 4) 合计 112,226.15 112,226.15 74,037.88 112,226.15 112,226.15 74,037.88 (38,188.27) 5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 注2: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226.15万元; 注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目(一期)尚在建设中,前次募集资金 剩余资金及利息将随着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投入; 注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惠州宙邦三期项目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619.0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惠州宙邦三期实际投资金额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节省人民币 4,376.4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242.62万元); 注5:截至2021年12月31日,荆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项目(一期)累计投入包括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利息收入人民币339.48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注4) 截止日累 是否达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产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计实现效 到预计 能利用率 益 效益 (注1) 1 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目(一期) (注2) 2 惠州宙邦三期项目 91.37% 年均税后利润不低 不适用 不适用 10,446.06 10,446.06 是 于6,234.58万元 3 荆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体化学品项目(一期) (注3) 4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按 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折算为全年产量与预计达产后全年设计产能之比。 注2:该项目目前仍处于建设中,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产生经 济效益。 注3:该项目于2022年1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产生经济效益。 注4: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为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的税后利润。 6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五、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的比较 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20年度及2021年度报告中“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部分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末累计 序号 项目 实际使用金额 年报披露 差异 1 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目(一期) 1,705.47 1,705.47 - 2 惠州宙邦三期项目 13,314.57 13,314.57 - 3 荆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项目(一期) 3,721.80 3,721.80 - 4 补充流动资金 32,226.15 32,226.15 - 50,967.99 50,967.99 - 2021年末累计 序号 项目 实际使用金额 年报披露 差异 1 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目(一期) 11,229.63 11,229.63 - 2 惠州宙邦三期项目 15,623.60 15,623.60 - 3 荆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项目(一期) 10,339.48 10,339.48 - 4 补充流动资金 36,845.17 36,845.17 - 74,037.88 74,037.88 -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20年半年度和2021年年度报 告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部分中的相应披露内容均不存在差异。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2018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六次修订 稿)》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 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7